Re: [其他] naffy這是抄襲 還是致敬?

作者: archord (嘿~如果聽到那旋律)   2016-04-28 04:22:18
其實潛水很久了 一直都有在看板上的文
這學期又剛好有選修著作權法
本來想等明天最後一科期中考完再來當作業練習的...
﹝打個預防針 只是剛好有選修的菜鳥而已 不要鞭太兇QQ 而且我沒看過完整漫畫...﹞
先說在前 著作權法沒有抄襲這個詞
現在大家說的抄襲在著作權法裡稱作侵害重製或改作權
然後基於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很多情況我們覺得很不好 可是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像是前幾篇有個版友分享的網誌中第三點 概念與創意的抄襲
這完全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
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從這條可知 著作權只保護作品而不保護概念或想法
當然 還是可以道德譴責就是了
以下正文
以今天這事件,有關的應該是改作權 ﹝一模一樣→重製 類似→改作﹞
然就算東西類似也不一定是改作 ﹝§3 ...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例如對同一物拍出照片或畫畫
此時判斷依準會有接觸與實質相似
例如我們偶然間拍了同個東西,屬於平行創作
或是我看了你的畫,隔天跑去看同一個東西又畫一張
東西一樣可是作畫技巧不同,也不是直接照著畫看而畫,所以算獨立創作
﹝呃不過美國有專家認為照片表達情感不同,可是法官看不出來所以判抄襲的案例...
而這次事件,接觸部分很難說,先討論實質相似
不是以量來論,而是以重要性
...其實也沒什麼好討論了,版眾第一次看就說有類似不是嗎XD
而且應該算是重要橋段,也難怪可以這麼快就找到
不過要說的是,改作物也是有著作權的,畢竟還是有創意加入
不過就止於新的創意部分,原作出來的部分還是原作的
﹝如被jizz的新年之後又有其他人非原作者用同人設寫被jizz的元宵中秋之類的XD﹞
【岔開來說一下 所以現在很多二創、同人也是算侵害著作權的...】
接著,原著作有著作權,現在也認為有侵害改作權了,而且應該也是沒取得授權...?
那接下來看有沒有合理使用的抗辯
1.使用目的:如果是商業用途跟非營利教育用途標準就會不一樣
他應該是算非營利...? 那時候好像也很難說有商業用途,畢竟還沒出版
2.用的比例:把重要橋段拿來用,應該是算很大部分,且原作是收錄很多小短篇,那些是
全算各自獨立的著作權,而不是用整本分量下去看。
﹝所以昨天有位網友那樣有點危險,還是能刪就趕快刪﹞
3.對潛在市場影響:會不會讓人看過以後就不想去看原作,如把電影精彩部分剪輯可能就
不會想再進電影院看。這次的我是覺得會啦,畢竟看完會覺得東西都
差不多。
綜上我個人意見是覺得有侵害著作權啦,不過目前我國能提告的人只有著作權人,所以版
上大家能做到的還是只有抵制﹝或寄信跟原作者說XD﹞,讓創作者知道這件事是會收到反
效果的,這種情形應該就會少一點了
結語
其實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判斷,去查資料他也會跟你說依個案認定,不過這也是社會科學
沒有正確答案有趣的地方XD,我跟我同學見解完全相反但都一樣八十幾分﹝這很高了QQ
讀期中看到肥宅版主發了篇文就斗膽出來說一下自己的淺見,沒有絕對的對錯,也歡迎版
友能夠跟我一起討論,我也會就我目前了解的地方提出想法或把文中錯誤更正,如果能藉
此讓大家有共識也不錯,然後我有點玻璃心,希望大家可以手下留情QQ,然後下午兩點期
中考,可能會比較晚才能回請見諒 ﹝我還要先學怎麼回文orz...
參考資料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1&aid=2
http://www.leetsai.com/fyi/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PR-C-00036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m/j9m?id=6861
http://blog.udn.com/2010hsiao/15501925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604
https://plainlaw.me/2014/10/24/idea_expression_dichotomy/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6-04-28 04:51:00
謝謝分享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8 04:55:00
謝謝分享,但是我個人覺得板規跟法律的直接關係並不大...像通靈王沒違法但板規也是有規範。應該還是跟其他的規則相同,大部分的板友認可(同風向)就行了!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6-04-28 05:09:00
而每當發現「有抄襲疑慮」時,只要當時風向不對提出質疑者反而會被群起攻擊理性地提出質疑卻被說噓文就是沒禮貌、是酸民,相信這也是這個版上必須被調整的風氣覺得目前一些淪為意氣用事的文章,其中情緒都來自這點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6-04-28 05:14:00
所以應該是討論抄襲(雷同太巧合)到哪個地步,證據確鑿到什麼程度po文者要受到處份。至於腦粉應該可以事後水桶吧XDD如果攻擊質疑者的話
作者: wsx87946   2016-04-28 07:49:00
推你期中考因該不低xDD
作者: chenwade (成大哥吉拉)   2016-04-28 08:00:00
想請教一下,所以目前法規是無法有效的對所謂的"概念抄襲"而有所懲罰嗎? 像現在這個例子,假設真的n大抄襲(畢竟沒有法律認證我不敢肯定說抄襲),照你的說法是只有原著作才能告嗎?而且還不一定成功?
作者: claire7715 (~claire~)   2016-04-28 10:21:00
為什麼我覺得求吳郭魚很好笑XD
作者: chenwade (成大哥吉拉)   2016-04-28 10:50:00
感謝回答!學到一課!另外吳郭魚我也笑了XD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種病)   2016-04-28 13:16:00
推這篇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4-28 13:20:00
謝謝。回想起當初開心看n大文章的日子......
作者: gleemoore (歡樂無限)   2016-04-28 23:37:00
法律從來就不是道德的底線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6-04-29 05:10:00
樓上不然法律是高標嗎?那樣不就是嚴刑峻法了?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6-04-29 16:16:00
樓上 八卦版有討論過這問題 寫得不錯 可以去看看
作者: shoray (no)   2016-05-04 20:37:00
法律確實不是道德的底線@@,甚至很多法律與道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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