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有關擲笅判決疑議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1:39:49
呵。
板規早就敘明處理方式,
一開始如果認為版規沒有
擲杯之傳統寫進去,為何ㄧ開始不反應?
再者,若此判決有疑義,應該請使用者與版主溝通進而申訴。
ptt是有規則的,該版規有問題可以有許多管道提出,而且早就可以反應。
站內信詢問、或者組務檢舉,莫非要讓版主迫於群眾壓力改變判決?
特別這條版規是我與炸彈之後而產生,至於什麼時空背景您自己應該清楚才是。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18 11:41:00
推大那那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1:41:00
其實我建議你可以耐心看我的文章,處理方式並無敘明。我想不是拿了笅杯隨便扔就叫擲笅的...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1:43:00
也不是照你的方式就是對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1:44:00
版規沒寫要怎麼擲啊 還是那句 有問題為何開始不反應?什麼方式沒寫等於沒規範,懂?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1:46:00
大家看法不一樣啦,我認為那不是在擲笅,但大家都認為那是在擲笅的話,真的就沒差了。
作者: wandy77723 (語文)   2016-04-18 11:47:00
既然沒寫明應如何擲筊,代表任意,那他只要有擲就達成目標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1:47:00
所以說啦 通篇都是你以為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1:47:00
判決與版務是可以在版上公開討論的,這也行之有年,大家
作者: kuninaka   2016-04-18 11:48:00
又要大戰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1:48:00
一起討論,大眾的想法大概是怎麼樣,也都可明白,也好嘛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2:01:00
我永遠記得那二樓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05:00
版規沒寫等於沒規範...也確實,所以個版應該不能用站內信判決。至於解決與建議方式,我文內寫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07:00
這就是消極 有問題就應該著思如何能改變問題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07:00
現在大家都習慣不細看文章,我的建議是1.改一下擲笅名稱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2:08:00
還不是因為一堆人喜歡裝通靈人XDD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08:00
不要用擲笅這名詞。2.或是訂一下程序,擲得不要太簡化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09:00
又沒說建議一定要用 對吧?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09:00
可以不改阿@@我人微言輕,講個意見而已。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10:00
都只是耍鍵盤功夫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10:00
來討論。沒有權力是要有什麼改變作法XDD又不是我說得算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11:00
誰說沒權力就不能改變...明明就能請組務判決明明有合適的管道,卻不肯使用。發了一篇要別人照做的文章,果真是不帶走一遍雲彩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13:00
呃,現在是連討論版規都不行了嗎@@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13:00
不行 因為你連板規都沒看 至於哪邊違規 我就不寫了自己挖掘吧 顯而易見的 要糾正板主的處理方式自己對於板規卻是如此不尊重 只能說可惜了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6-04-18 12:16:00
推 這條版龜又不是第一天出現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2:16:00
最基本的 卻又要別人提醒 (攤手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16:00
謝謝指正,這樣調整我想就沒問題了吧=)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6-04-18 12:16:00
推大娜娜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6-04-18 12:17:00
當初站內信等於個版,還有站規說不能未經允許轉文等等,我想大家都難免啦...總之多謝。
作者: popo484887 (Nicola)   2016-04-18 12:25:00
那是擲筊啊 有人規定擲筊要怎麼擲嗎 招魂還不是念念名字就擲了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16-04-18 12:46:00
...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16-04-18 12:48:00
依照上文推文你同意擲笅不是只能照你的方法,那為何名詞也不行呢...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需要託言大眾意見,要不就說服大家你的方法才是適當的、有效果的我想板主沒有調整什麼,你不需要現在裝的好像照你的意思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8 12:56:00
1大娜娜耶,好久不見~
作者: incamaer (hua)   2016-04-18 13:00:00
大娜娜><
作者: lollipopboys   2016-04-18 13:44:00
#1M1Q7kTv 政見只說擲笅,我選這版主,他說這算擲笅就是擲笅,每件事都要這樣"討論",那為什麼要選版主,而且我覺得這樣擲笅很酷也很方便。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6-04-18 14:06:00
用什麼方法擲笅又怎麼樣呢?不就是有神通就請親朋好友去讓擲出的結果是3聖笅嗎?那在哪擲怎麼擲又有什麼差?還是親朋好友在和自己結交時不用依流程,但別人要驗證時不依流程就失去神通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5:12:00
就自以為民意代表啊 某人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6-04-18 15:54:00
某人不是自以為民意代表 是自以為靈界的譯者 或是通靈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5:54:00
我們也記得前版主怎麼下台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03:00
怎麼下的?講得好像是被拔的一樣,真敢大聲啊?
作者: Grecie (容)   2016-04-18 16:03:00
哈哈哈不懂還亂提 我笑了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05:00
被為何不敢大聲 ?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09:00
不就拜你們所賜?忘記自己怎麼在小組長公告下顯露自己的面目嗎?你是想宣告要再鬥一次板主嗎?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11:00
剛換板主不久,鎮壓力量變弱,通靈王們趁機蠢蠢欲動XDD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12:00
疑 ? 不是不想做自己辭職的嗎 ? 又有新說法了嗎 ?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13:00
勇士們,再一次將通靈王們打入黑暗的深淵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19:00
那是為啥不想做勒?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21:00
不就是被那些神棍搞到不想做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24:00
不想做有很多原因阿,工作太忙有可能阿,不按「規則」判決,導致判決被撤銷,不開心,也有可能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29:00
呵,坐等前板主本人看要不要回你這種話。反正你們喊燙最後矛頭也是集中在某丹身上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33:00
呵,我是回 vicious666,「拜你你們所賜」,我可當不起。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36:00
哪次你有出來“當”?被燒的都燒在某人身上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39:00
想想真是好笑,你們這些通靈人也只怕永久水桶吧XDD養帳號很辛苦齁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6-04-18 16:39:00
輪迴開始了 鬥版主的老套路再度重現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6-04-18 16:40:00
護衛隊的邏輯實在是....XDDDDD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41:00
「拜你們所賜」什麼意思 ?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41:00
大概比去組務玩到差點被桶的好很多你覺得什麼意思?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45:00
我有權力幫版主下判決 ? 我有權力撤銷版主判決 ?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46:00
沒記錯,這次是第一次博杯吧,嚇到一籮筐的通靈人了XDD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6:47:00
"拜你們所賜" 哈哈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48:00
有人講這些話?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6:48:00
好像是第二次 上次只有照相吧?上次那些人的嘴臉 以及挾強大民意霸氣問鼎王座的通靈人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49:00
喔喔,原來是第二次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8 16:50:00
我覺得根據過往經驗,鬥板主時辰還沒到啦~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6:51:00
抱歉我說錯 是小說家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52:00
我有權力解釋規則 ? 我有權力讓版主違反自由意志辭職 ?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53:00
你沒事吧?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6:54:00
所以我不懂「拜你們所賜」的意思,原句奉還。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6:56:00
無給職被這樣鬧 能繼續在那厚臉皮的 只剩想勸人向善的小說家連詛咒都出來了 還不趕快跑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6:58:00
你理解成這樣,也是你的境界。嗯,這理解力跟去組務跟人爭意識型態的有87%接近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6:59:00
通靈人被關太久了,急著想出來放風,不過戰力太弱,先去政黑練個幾年對吼,不說我都忘了,還對版主下詛咒XDD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6-04-18 17:04:00
詛咒!?
作者: popo484887 (Nicola)   2016-04-18 17:05:00
哎喲 就是通靈王無法使出神通改變擲筊被水桶的命運 只好一直鬼打牆 招魂的時候也是嘴巴念一念就擲筊 阿通靈王怎麼不說這樣不對(挖鼻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7:05:00
這群人的目的很明顯啊,就是想廢除永久水桶,連意圖都藏得這麼容易被看穿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11:00
我不是為了少數人的為什麼來回這篇,怎麼下台的,很重要?如果你覺得重要,那我回這篇不正是主客易位罷了(笑規則?我記得板規只寫擲杯,有規定要用什麼方式擲杯?既然沒有規定,為何又要發版務文章啊?我當初用行政裁量給予警告,你們說沒寫。我解釋版規六方初衷你們不接受。現在反而是有人要質疑版規沒寫的事,我用相同標準檢視,不正是你們當初的標準?
作者: kuninaka   2016-04-18 17:32:00
三不五時就要出來鬥版主,到底圖啥超級MARVEL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04-18 17:36:00
不然 問章魚哥逆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7:46:00
我認為你們當初的行政裁量失當(這見人見智,你可以堅持你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7:47:00
所以現在J大就是兩套標準了嗎?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7:47:00
的看法,我也可以堅持我的看法)。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47:00
現在用你們的標準看待擲杯的事件,又變成沒寫就是不合規矩wwww 真是詭異的標準失當 隨變你啊 我不打算說服誰 主客易位 好好享受^^現在我是鄉民 你現在比較像雙重標準 而不是擇善固執喔
作者: popo484887 (Nicola)   2016-04-18 17:49:00
人吼 對於關係到自己的事 都嘛寬以待己 嚴以待人 (挖鼻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49:00
ㄏ~ㄏ~ 沒關係 不用緊張 我不是敵人 我只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 特別回覆我 又要拿當初的案子出來講就顯得這往來之間的標準啊 果真浮動ww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7:50:00
我看到都快笑死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7:52:00
我認為擲筊規則可以再增加神前要件,你要支持可以,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53:00
不支持 我只知持神前刀工對決 雞排妹最漂亮
作者: kuninaka   2016-04-18 17:53:00
神前刀工對決XDDDD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7:53:00
也沒人打算說服你啊,但是你們這些通樂人別想偷換觀念廢除永久水桶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4-18 17:53:00
反對也無所謂。
作者: popo484887 (Nicola)   2016-04-18 17:53:00
可以不要鬼打牆嗎 你這樣說 阿不就招魂都招假的 招魂都嘛嘴巴念一念就擲筊了 要不要說那個沒屁用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54:00
我不反對 我只反對昆凌為什麼不嫁給我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6-04-18 17:54:00
增加神前條件 啊是要幫忙出車馬費喔
作者: popo484887 (Nicola)   2016-04-18 17:54:00
因為你有炸彈啊(笑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7:56:00
不用特別跟我說這條款要加什麼 要加什麼自己爭取或者我提議 我拿永靈刀切看看 切不下去就是神功護體(誤==擲杯要人權 請支持從101頂樓往下丟一杯決勝負==
作者: satan87   2016-04-18 17:59:00
反正沒寫就隨板主解釋,板主只要解釋成對自己有利就行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8 18:08:00
板主本來就有解釋板規的權力,你在噓哪國的啊...講得更誇張一點,板主廢掉板規直接案他想罰的罰都可以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8:09:00
也許他是新警察吧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8 18:09:00
只是基於民意等等,基本上不會做這種事而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8 18:09:00
紅色大概是火之國的意志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8 18:10:00
要吵之前先去研究一下站規群規組規對板主的賦權跟規範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4-18 18:11:00
是通樂國的神旨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4-18 18:28:00
神前勒 笑死人 那你怎麼證明神在前面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4-18 18:28:00
沒有神前刀工對決我都不准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6-04-18 19:46:00
作者: luxia (阿紎)   2016-04-18 20:38:00
101丟下去會不會摔碎啊?
作者: elFishYu (我是小魚)   2016-04-18 21:46:00
作者: wandy77723 (語文)   2016-04-18 22:07:00
我一直覺得101丟下去丟到人的話會很慘啦…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6-04-18 22:11:00
大家昨天才第一次看到擲筊過程,有人看完了才會發現不合理之處很正常,因為同一條法規本就是會有各自解讀,就跟當初「問事」的定義一樣,我也曾以為問事等於問鬼神之事。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6-04-18 22:41:00
嚴已待人 寬已律己 嘖嘖
作者: Bachsan (Counterpoint)   2016-04-19 00:31:00
推大那那!通靈王不隨便代表民意好嗎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04-19 00:57:00
什麼時候有神前刀工對決?
作者: salida   2016-04-19 01:15:00
明明有版規在,老是依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覺得自己據理力爭,但是每次都把大家吵到要分裂了一團混亂後,從來也沒有表示什麼再沉寂一陣子,回來繼續Po文,然後大家又遺忘他做了什麼事情為什麼每次都上演這樣的事情
作者: swordtimer (禍頭子)   2016-04-19 05:17:00
神前扔杯對決(敲碗
作者: on213308 (胖打)   2016-04-19 07:14:00
丹先生 不是你的就是對的吧...
作者: gf833910   2016-04-19 08:10:00
樓上噓錯篇?第一篇改成版務了 這篇也改一下吧
作者: gimtama (方漢聲)   2016-04-19 12:42:00
有些人少爺病作祟,覺得別人都要順著自己才行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6-04-19 13:42:00
我覺得版主其實不用回應這篇 有點拉低版主與本版格調了因為本版不是通靈版 擲筊方法正不正確 根本沒必要在這討論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19 15:28:00
可是板務文板主沒回應,會變成板主失職
作者: goolooloo (Goolooloo)   2016-04-19 22:09:00
一開始就反應的引戰效果不夠好啊,現在這個時間點比較對我是覺得板主在大家戰到違規之前都不必回應這種引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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