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妻子好友的願望

作者: amordedeus13 (玄之又玄 眾妙之門)   2015-11-20 03:16:49
※ 引述《cjchang3898 (重回BBS)》之銘言:
: 我不確定作者所言是否屬實。
: 但亡者修行後要求回家,我一個離開十多年的親戚今年也做相同的要求。
: 祂的金身目前安坐在家裡的神桌上。祂想要回家保護祂的女兒。
: 當然整個事情的過程令人嘖嘖稱奇,沒有遇過類似事情的人,應該很難接受。
雖然很謝謝你的發言,但我不希望你跳出來被牽連害到。
總之,該講的就是這樣,在下文拙讓人覺得一切只是編纂荒謬之言,那也無妨。
我的念頭與當初要說服父母親夢到祖母與外祖父的情況一樣。
請當事者嘗試去問一下,只要嘗試看看,就知道真偽。在下多說無益。
作者: Hsyc8645 (圓圓臉)   2015-11-20 03:24:00
那你可以解釋一下為何許小姐要透過你來傳達,而不是托夢給他的親人嗎?
作者: ohohdog (ohohdog)   2015-11-20 03:24:00
私信版主的文章可看嗎?原版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1-20 03:25:00
他講啦,自己女兒托夢不會信,要找第三者比較有說服力,奇怪的是許托夢給許媽的時候,許媽就相信了,嗯用托夢親人不會相信的前提下,許媽怎會跟媒體說自己女兒去修行了,所以到底是信還是不信啊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5-11-20 03:27:00
超巨大bug出現啦XD
作者: ohohdog (ohohdog)   2015-11-20 03:28:00
作者不爽詳細回應了嗎??
作者: Chiuwa (WaBei)   2015-11-20 03:28:00
想看私信的文章
作者: heystranger (森V森V)   2015-11-20 03:31:00
很多bug沒交代完然後又一副信者恆信,ending 劇情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1-20 03:38:00
信者恆信一直都是本板大絕啊,再怎麼豪洨都可以用這句
作者: woof0803 (閒閒發呆的小業務)   2015-11-20 03:42:00
你真的很愛永遠的女神,愛到想跟她共渡一生這點我佩服啦
作者: kotamario (Kota)   2015-11-20 03:47:00
坦白說你要用PTT來傳言卻不自己去還希望對方相信這比你自己直接找上對方還沒說服力況且你在那種地方擲筊 坦白說來的是誰回答你 也不知道跟你說手上是你老婆的人也有問題 你也不願意和對方家長溝通 自己立牌亂拜 這麼多詭異的地方你要說服誰幫你?想要有記者來抄也要有話題性 但這系列文大概只會被當胡言亂語的怪力亂神忽略掉 況且許小姐生前和你"老婆"
作者: f953024 (=.=a)   2015-11-20 03:52:00
不要提早開大絕拉,這樣後面沒戲可看
作者: kotamario (Kota)   2015-11-20 03:52:00
認識嗎? 走了之後才認識? 真的是你老婆? 認識到的又真的是許小姐本人? 一切的一切都太多疑問了
作者: ohohdog (ohohdog)   2015-11-20 03:53:00
你還許小姐到底有什麼親密關係啊~?
作者: minche   2015-11-20 03:58:00
有試過dcard嗎?那邊比較適合幻想
作者: whitechen (Whitechen)   2015-11-20 04:01:00
如果照某些版友的觀點,亡者自己託夢給親人,問題就解決了...那前面有很多篇都不成立了...
作者: runnerWind (飛袁姬拉)   2015-11-20 04:08:00
來問比較有公信力的高階神明吧!也許就知道繞這麼一大圈的謎團,真正的故事不怕驗證,正神也不會害人
作者: ohohdog (ohohdog)   2015-11-20 04:16:00
託夢不一定成功好嗎,看體質如果作者不能說服大家是真的,那你的願望也無法達成喔!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1-20 04:28:00
給你個建議 不要亂講話 無論真假這都不是你能亂講的事情 有“人”已經在注意了 你最好低調一點 如果是假的 你最好現在開始懺悔 如果是真的你最好閉嘴 洩天機的後果很嚴重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1-20 04:39:00
求仁得仁 怨是用希
作者: hhh5566 (尊爵不凡5566)   2015-11-20 04:41:00
夢醒了嗎
作者: todouzin (Warren)   2015-11-20 04:44:00
所以真的聯繫上要怎麼證明是真的?
作者: jerricle1 (福馬林的春天)   2015-11-20 04:51:00
可以分享給版主的那版本嗎?
作者: anklebreaker (深藍色)   2015-11-20 05:51:00
bar的推文也是看小說看太多嗎,解釋一下人是誰啊
作者: xm4t86   2015-11-20 06:05:00
很可惡的一個人 消費死者 讓她不得安寧 你知道有地獄嗎?
作者: Fallen27 (Re*)   2015-11-20 06:46:00
要地址不會叫老婆問對方喔…
作者: gustavek (gustaveking)   2015-11-20 06:58:00
放大絕了,可以別那麼快放棄嗎?我還想知道其他過世名人現狀
作者: age0fempire3 (姆哈哈 廢文小王子)   2015-11-20 07:05:00
來一個 專門討論不能以目前所知科學方法瞭解的事情的版然後要貼文者要完全就自己的標準來解釋故事怎麼一堆人到雞排店買不到火鍋就砸店.....可笑可悲
作者: on213308 (胖打)   2015-11-20 07:08:00
bar那你可以解釋你的留言嗎
作者: gustavek (gustaveking)   2015-11-20 07:24:00
原來版規說可以質疑以"經驗"發文的文章是假的喔,粉粉要護航也別無視版規阿!
作者: lochi ( )   2015-11-20 07:31:00
原PO若無妥善處理一個動心起念的前與後,就算單純出於好意,有心人匯整關鍵字肉搜,影響不見得是對你或許家人是好事。
作者: iaki771010 (敗家女)   2015-11-20 07:55:00
我願意相信你!希望有個好結果
作者: thioploca (喵喵狗)   2015-11-20 08:20:00
不要拖累這個板...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8:28:00
大絕招,信者恆信 / 科學不能解決一切.......科學是不能啦.....但光用邏輯就知道有問題了,還不用科學講邏輯不懂? 那講因果懂不懂?
作者: yabe5566 (口牙匕匕♥)   2015-11-20 08:40:00
^_^
作者: swda200791 (病貓)   2015-11-20 08:43:00
噓br,請問哪裡有泄漏天機了……單純亡者拖夢表達遺願也能扯到天機。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11-20 08:58:00
這任版主有擲茭系統可用阿 不用就是心虛了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00:00
護航方批評質疑方 懷疑又看完文章的言論 真的該洗洗睡了批評事物本來就是要先了解才能批評 沒看完就批評 也會被拿來做文章 網路發文本來就是公開要有被反對的心理準備那種什麼不爽不要看 或是 愛看又愛嫌的大絕 留著回巴哈放吧 巴哈也沒人在用這套了
作者: Zhenx20805 (未實現損益)   2015-11-20 09:05:00
醒醒吧,你沒有老婆
作者: Mars520 (Mars520)   2015-11-20 09:17:00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18:00
如果把作者的文章比喻成一家店 很多讀者在第一篇文章就表達出不喜歡 不好吃等等的言論 結果每次作者發文章 卻又跑進來整篇看完 實在是讓人覺得詭異 明明板上有很多好文章 為什麼要 一直 去你覺得不好吃的店家吃東西呢 實在是令人疑惑?
作者: kuma52 (熊熊)   2015-11-20 09:19:00
^.<早知道是這樣如夢一場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19:00
更不用說這位作者每篇前言很長 長到你來得及左轉 而不會不小心看完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0:00
barbarian72 已經有一個妄想的拜託不要再跑出來當第二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0:00
畢竟 這不是辯論會 你不需要仔細聽對方的話來辯駁 選擇自己喜歡的文章和作者來閱讀難道不好嗎?還有很多不錯的文章等著你去閱讀 實在是不需要拘泥於你不喜歡的文章之上 是否違反版規 自然有版主為你把關!不需要勉強自己去閱讀不喜歡的文章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2:00
arlun你論述超奇怪的 = = 文章覺得有問題,看完來反駁,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2:00
那是版主的職責 身為讀者 只需要選擇自己喜愛的文章即可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22:00
管人噓不噓是管太多了
作者: mymicos (mymicos)   2015-11-20 09:22:00
對,這裡不是辯論會。這裡是媽佛版,媽佛版掛經驗的都可以被質疑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3:00
arlun 哇靠,現在讀者只可以看,連批評都不行了?你到底知不知道版主是什麼? 是版上風氣的代管執行者讀者「只能選擇自己喜愛的文章」這是三小邏輯?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4:00
因為有不少人回應早知道是唬爛或是假的或是表達出自己不喜歡的觀點 但是卻一直跟作者的每篇文章 實在覺得很詭異 我所說的話也是針對他們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5-11-20 09:24:00
經驗文需接受板友質疑,方式包含推噓文和回文 懂?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5:00
現在你的意思是就算是爛文或違反版規的文章,讀者都不要管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5:00
可以批評啊…可是你不可能一直去你覺得不好吃的店家啊 第一次難免 但很多回應都不是第一次吃到啊…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5-11-20 09:25:00
不能接受版規就選版主修版規阿 按照板規行事 還要被嘴喔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6:00
很多回應都是一開始表達不好吃 但是卻又一直跑去吃 實在令人覺得很納悶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6:00
奇怪ㄟ你在 Marvel 這個地方到處開爛店,是不能都進去批評?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7:00
專挑爛店吃也是可以啦 但我只是想表達還有很多好店等著你去吃就是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27:00
沒什麼好納悶的啊 每篇被質疑有啥好奇怪的...你的講法我還比較納悶 幹嘛管別人看不看文章?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28:00
還有很多好店又怎樣? 你PO爛文就是要被噓啊,這不行喔?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28:00
而且又不是噓了這篇文就不能在別篇推 (歪頭
作者: Tristan0918 (Tristan)   2015-11-20 09:28:00
因為這家店賣的東西很爛啊 爛店為什麼不能被批評?以後爛店塞滿整條美食街想想多可怕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29:00
你這個爛店比喻 說穿了根本就是換包裝的不爽不要看啊
作者: pinkcircle (粉)   2015-11-20 09:29:00
自己女兒托夢不會信???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29:00
何苦來哉 知道不好吃 又一直去吃 幹嘛過的那麼痛苦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0:00
看文又不比吃東西 拜託
作者: lemoncoca (lemoncoca)   2015-11-20 09:30:00
Marvel版的文章就當故事看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嘍…
作者: mymicos (mymicos)   2015-11-20 09:30:00
原原po故事相當吸引人,但太虎嘯了。不掛經驗就不會引來這麼大反彈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31:00
第一次吃到不好吃的 發洩一無可厚非 但是知道不好吃的店一直跑進去吃就很奇怪 像是這篇文章 明明就是舊的 但是卻有不少討厭的人一直守著推文 實在很詭異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1:00
arlun 又來....一句話,干你屁事? 你PO爛文被噓天經地義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2:00
arlun你管太多了
作者: mymicos (mymicos)   2015-11-20 09:32:00
arlun你管太多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2:00
沒有人守者爛作者,arlun你到底在工三小??
作者: Tristan0918 (Tristan)   2015-11-20 09:32:00
這不就是不爽不要看的意思嗎...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32:00
海巡大隊長 你管太多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3:00
你覺得他們的行為很怪 你叫人不爽不要看也沒好到哪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3:00
爛作者死神棍愛PO文,看到不能噓? 喔我還要得背起來全PTT上所有垃圾神棍跟白目的ID才能上站,以便看到文章的時候跳過?? 你有沒有問題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33:00
bi你在八點多推文 過了一個小時 你又跑來看…我猜我講的大概就是你這種人吧…難怪你的反應會如此之大 原來我講到你了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34:00
你憑什麼管人家想不想回來推文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4:00
我覺得你搞錯了 他是在等人回復他的看法才回來看的吧你知道jptt有推文追蹤功能嗎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5:00
這種人又怎樣? 有推過文的回來看討論內容很奇怪???
作者: Tristan0918 (Tristan)   2015-11-20 09:35:00
為什麼不能回來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35:00
我又不是版主 講自己的想法不可以嗎?
作者: kaichen (飛鳥)   2015-11-20 09:35:00
marvel版的神棍文看多了,第一次看到漏洞那麼多的幻想文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35:00
那別人講別人的想法 你為什麼要拿爛店比喻呢?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5:00
還管別人要不要推勒 有規定一篇只能推/噓一次嗎?這想法真的很怪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36:00
也是可以啦 只是覺得花時間在自己不喜歡的文章上 個人覺得很浪費就是了 也許有人就是喜歡這樣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6:00
你可以講啊,但你講的話就沒有邏輯又有問題啊,那被指出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20 09:36:00
你可以講啊 被嗆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bary123 (QQ)   2015-11-20 09:36:00
真有趣,你怎麼不敢po去藝人的粉絲團求關注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37:00
那你現在也是在花時間在不喜歡的推文上啊 你就不浪費?\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09:37:00
好啦 其實對你們想做什麼 我也管不了 自己表達自己的疑惑罷了 你們也幫我解答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20 09:37:00
那你不喜歡我指出你的問題,你一直回答我幹嘛???
作者: bary123 (QQ)   2015-11-20 09:37:00
真的有心要為你心愛的老婆做事,就該不計較代價無所不用其極才對啊!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09:38:00
有沒有跳出來坦 坦一坦又放誤導給作者的八嘎?
作者: KARAMA (六悼)   2015-11-20 09:45:00
以為這種雲淡風輕口氣坦得住阿 那知只是激起仇恨值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1-20 10:00:00
一堆邏輯真的很神 別人噓文質疑都要管 marvel版你開的?
作者: JoshuaAstray   2015-11-20 10:10:00
解釋不了矛盾之處當然只能裝成多說無益啊...
作者: ohohdog (ohohdog)   2015-11-20 10:17:00
版規經驗文要被檢驗啊!粉絲開大絕?
作者: TEAJA (Teaja)   2015-11-20 10:23:00
開大絕囉.....
作者: headnotbig (大頭仔)   2015-11-20 10:35:00
推一下啊!看記者會不會發現來抄文,上新聞才熱鬧啊!
作者: shooooooboom (咻蹦)   2015-11-20 10:50:00
救援投手arlun提油上場 成功拿下救援失敗
作者: midon (midon)   2015-11-20 10:57:00
假設這些故事都是真的,對照版主的說法,我猜原po的老婆就是[那一位],只是為免反彈更大甚至惹上官司之類,才又生出[老婆]這個角色,因為兩者的共通點實在太多,以上純猜測
作者: Hsyc8645 (圓圓臉)   2015-11-20 11:05:00
arlun幹嘛一直跳針講爛店比喻啊,本來看完文章質疑就是正常的啊,跟故意去吃爛店根本互不相同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1-20 11:20:00
論證越爛 越愛裝瀟灑 清高 只差沒有一直用表情符號跟XD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5-11-20 11:20:00
87
作者: yabe5566 (口牙匕匕♥)   2015-11-20 11:24:00
舉球手ar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1-20 11:28:00
不要再說救援失敗啦,要哭死了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15-11-20 11:36:00
不爽不要看~~你行你來寫~~~永遠支持原po~~~~~加油~~~~
作者: a51334a   2015-11-20 11:46:00
吃到不好吃的東西還是得吃完啊 這是對食材的尊重 而且說不定會有轉折 但吃到最後一直這麼難吃還不能碎念兩句嗎而且質疑也只是想知道是不是文章哪裡有誤會 是表達方表達錯了 還是解讀方腦補了而已
作者: gn02997179 (精價高漲)   2015-11-20 12:02:00
你好煩!別再幻想了好嗎!愛掰故事你家的事,硬要扯許小姐。
作者: baso (牆上貼滿你叮嚀的便籤)   2015-11-20 12:21:00
人家救援失敗提油救火 你叫大家吃冰哦?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1-20 12:26:00
又是arlun神邏輯,哈哈哈
作者: bobshan (bob)   2015-11-20 13:22:00
你到底寄給版主什麼啦,想看餒
作者: F7shakeMINI (愛撫妻 搖 迷你)   2015-11-20 13:47:00
arlun什麼鬼邏輯 你可以一直丟垃圾別人不能一直罵?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5-11-20 13:49:00
都已經有幾萬個天兵天將~ 發幾個神蹟讓對方知道也辦不到
作者: serrano (Dreaming of You)   2015-11-20 13:58:00
你怎麼不找楊X琳 她生前的好姐妹
作者: tgrfd (kaz)   2015-11-20 13:59:00
現時本來就很不合理,只有故事才會有合理問題
作者: rickyhoney (你想要過怎樣的生活)   2015-11-20 14:47:00
arlun我很認同你這樣想 ,同時發文者一開始的目的也能藉由爭議來引起更多注意真的有法律上問題鄉民喊燒也沒用
作者: okdnrsutt (ROY)   2015-11-20 14:55:00
呵呵 我看本版要不要也設一個東廠 西廠 錦衣衛質疑跟噓文的全拖下去砍了
作者: fge16 ( TT)   2015-11-20 15:47:00
唉唷 ,想聯繫許小姐家人,找徵信社不就好了,有錢啥辦不到。所以你只是想紅而已,你辦到了!
作者: tsz10130   2015-11-20 16:16:00
推,加油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11-20 17:04:00
又要通靈王大戰囉arlum本來就一直在狀況外啊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5-11-20 17:07:00
推文中也有通靈王大賽的參賽者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20 17:48:00
結果真的上新聞了!炸彈前版主找新聞真快速這樣看來賓主盡歡了!
作者: M9511413   2015-11-20 18:31:00
我相信鬼神,但這些真的不是一般人可接受的程度,還是回歸現實面,好好過屬於「人的生活」,過度接觸鬼神也不是太好吧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11-20 18:41:00
a大,我喜歡打落水狗才一直進來看啊,懂?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5-11-20 19:16:00
全世界的靈異事件都發生在你身上,不嘴你嘴誰
作者: wistepper (欲雨山風)   2015-11-20 20:04:00
誰說經驗文就一定會被這樣打= ="入魔那篇剛開始也是被打,接下來也是大家會追的文文祥很好看,至少他有守住底線不就是因為13以科學態度入文,版主才以科學精神質疑然後才有人怪說不清的東西拿科學出來亂...有爭議的文章不能質疑...還叫人不爽不要看根本另類文革
作者: taidocky (taidocky)   2015-11-20 20:29:00
怎不去爆料公社po文
作者: j7862278622 (瞎子看到啞巴說瘸子在跑)   2015-11-20 21:09:00
因為會被秒刪文在踢出去ㄏㄏㄏ
作者: ioi0928 (殷晶霞)   2015-11-20 21:10:00
用餐廳比喻的那位 太不貼切好嗎 不好吃的應該是指不好看的無聊文 這串不是不好看 而是夠噱頭有誇張 就像推出蟑螂料理之類餐點 你不願點餐消費 也會想看到底又出什麼誇張新菜色 不是像你說的嫌難吃卻又來光顧
作者: joycerfv (肉桂小太陽)   2015-11-21 02:56:00
被打臉囉
作者: jim66356 (搖尾巴)   2015-11-21 02:57:00
哇靠 真的是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11-21 04:19:00
推文mid我跟你想的一樣(握手)
作者: jojosie (下一個旅程~)   2015-11-21 10:48:00
你可以改成創作嗎?這陣子密集發文,為了寫而寫,真是辛苦你了
作者: egeva (天真)   2015-11-21 12:45:00
感覺有精神上的問題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5-11-22 10:34:00
Arlun潑油救火 護航失敗
作者: hanaheaven   2015-11-23 03:15:00
花了一個晚上看完所有系列文 希望冥冥之中你能全身而退 與妻子回到平常生活 天使也能夠達成她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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