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問各位候選人,政見中神棍相關事宜

作者: www1025 (G)   2015-09-29 01:09:12
為什麼要搞這麼複雜呢
媽佛不就是讓大家來看鬼故事說鬼故事的地方嗎
其實不管前面標題是創作還是經驗,本人一概當作創作
對別人口中說出來的故事照單全收根本自己有問題,更何況是一篇網路上的文章呢?
我覺得要馬就全面開放,笨蛋被騙,天經地義,後果自負。
要馬就為他們再開一個神棍板,讓迷信迷到走火入魔的人自己過去慢慢修行。
個人是比較偏向後者啦~
畢竟有時候看故事看到最後才發現這是一篇神棍業配文,這種幹意不言而喻。
補個媽佛點
今年中秋節烤肉,烤完距今已過24小時,本人沒拉肚子!
前所未有,太恐怖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12:00
又是這種"有文章看就好,真假不重要",你覺得不重要,也有人覺得重要,不難懂吧?
作者: www1025 (G)   2015-09-29 01:15:00
So?假真實的文章被抓到要判幾年徒刑或是多少罰金?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18:00
也是,假真實就是騙人,的確不是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信譽很重要(攤手)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09-29 01:19:00
你都說「又」了,代表不只一個人表達這個意見,那為何要管就是合理,不管就不合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20:00
我沒說哪個合理哪個不合理吧?我只是說你能這樣覺得,自然別人也可以有另外一種感覺。
作者: www1025 (G)   2015-09-29 01:21:00
倪匡的小說也都是寫得煞有其事啊...宣稱是真實事件只是一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21:00
而且你知道現在會分經驗跟創作,也是以前版上吵出來的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09-29 01:21:00
所以如果當選的新版主,政見是放任,那是否代表大部分的人就是有文看就好的心態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22:00
notepad67你講的是正確的,這我有在別篇文章講過了
作者: peacesb (~煩~)   2015-09-29 01:41:00
莫忘小璇子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43:00
真的開放我自己也有很多問題想問啦,畢竟在這邊問不用收費XD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09-29 02:52:00
全面開放還有個風險呀 就是被真實神棍入侵 媒體報成神棍溫床 牽扯到真實世界的壓力可就不大好玩了
作者: super223351 (烏龜)   2015-09-29 03:13:00
推,成年人自己負責,不要因噎廢食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9 03:20:00
樓上,本版可沒有年齡限制哦。
作者: super223351 (烏龜)   2015-09-29 03:22:00
非成年人也是自己的事情,ptt成年跟非成年比例差多少自己顧好自己就好,不要東管西管的,有夠無言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9 03:35:00
非成年也是自己的事嗎?就算PTT上只有少數未成年人,今天本版不加年齡限制,不加警語,弄個掛羊頭賣狗肉的經驗,又要讀者自己判斷為自己負責,這個邏輯會不會太有趣了一點。沒有人叫版主東管西管,但是要搞無為而治也要有配套措施。PTT是學網,它有它的社會責任在,有些措施即使是打打官腔還是要做,不是為了保護別人,也是為了保護自己。
作者: TONKEN   2015-09-29 04:43:00
還無為嘞...等整個板信徒人多到可以壓過板主我看你們還笑不笑得出來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9-29 04:57:00
我覺得不是真假不重要 而是真假無法驗證 所以採榮譽制總不可能版上還仙建立陰陽眼鑑定委員會 通過考試才準發文再者即使沒有陰陽眼 版上也不可能先建立真相調查委員會通過數週詳細調查通過認證 才允許經歷媽否事件的板友分享經歷所以真假問題採榮譽制 並且禁止謀利等方針是正確的但是問題是執行面上有問題 譬如為什麼禁止靈學問答靈學問答跟問事是兩回事 這個是很容易了解的概念譬如 請問你看到的天使有沒有性別之分 跟 請問我有沒有卡到陰 這種有明確分野的情況竟然也被連帶禁止才會跑出站內信 個版討論等爭議另外 既然版主要下台了 希望新板主也一併檢討他們定下的媽否標準 他們之前表示即使對於社會大眾很驚奇但是對於專業人士而言不驚奇 那就不算媽否 這種標準個人覺得很不合理 理由有二 一.驚奇的概念應該是以社會上通常人的標準來看 而非以專業人士來看 照這個標準本版哪篇能達到?撞鬼以道士靈媒的觀點覺得並不驚奇創作在作家眼中也並不驚奇 這種標準確實有誤 二.這種標準還會限制版上文章來源的多樣性 醫師禁止分享奇症 刑警禁止分享奇案 太空人禁止分享救回差點爆炸的太空站 這樣搞下來 版上的文章越來越單一試想 假如開放人類學討論 靈學討論 重新定義媽否標準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29 05:18:00
奇案、奇症,這對專業來說都是少見,才會叫奇啊...?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9-29 05:19:00
讓天下各種奇事奇情都能再版上分享 不是有趣的多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9 06:23:00
有靈學板了厚,還在靈學討論啊?
作者: npiemi (愛在瘟疫蔓延時...)   2015-09-29 08:42:00
推va大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09-29 08:44:00
看了某經驗飄文衍生出的疑惑可能屬於靈學性質,卻不能在版上問答,個人認為屬於過度禁止。因對疑惑者而言,並不會在發問之初能意會到自己的問題屬不屬於靈學範疇,只是單純想知道個答案而已。再者,媽佛版的"案件性質"真要分的話,不就只有[靈學]跟[巧合]兩種可能嗎?很容易一問問題就踩線...推VA大 +1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9-29 08:48:00
你以為騙子會乖乖的按你說的做喔?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15-09-29 10:01:00
有靈學版不去 偏偏還有來這邊照三餐通靈念經二樓比較兇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9-29 10:16:00
推VA,我好想念奇案奇症奇事
作者: UrThereNow (老皮老闆)   2015-09-29 10:56:00
對, 前幾天就看到一篇葉佩雯, 還在推文強調不是,但是它故事也寫得很爛就是
作者: lm314v25 (飛驅鳥)   2015-09-29 11:11:00
請問一個讓你看故事的地方有何學術價值,能佔用學網資源要不就承認是創作,還能討論文筆和文學性。敢標榜經驗又不敢接受學術驗證,這種東西憑甚麼放學網?只是管制而已算客氣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12:29:00
vajra0001你要不要解釋一下,我們何時對非專業人士覺得不Marvel的文章就刪文?被刪文章精華區都有備份,你講的這麼信誓旦旦,說個幾篇出來應該不過份吧?我們什麼時候盡過奇案、奇症、奇事?這明明就是我們一直希望版友可以多分享的事情,你這種指控根本很莫名,還好我們刪文都有備份。不然別人還以為是真的勒..Z - 10 - 3 請問有哪些是奇案、奇症、奇事被刪掉的?
作者: Godizza ( )   2015-09-29 18:57:00
推一下laina。不過我個人對於開放或禁止沒太多意見。只是我不懂,為什麼發文無法提出證明可以從寬;但是管理者要管制卻要從嚴地每一條都列出才能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