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集思廣益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1:42:35
很榮幸的小弟潛水已久,小璇之亂與這次的欸之亂我都跟到惹
兩次的我都有一樣的想法
先撇開我對小璇跟doshiyo的文章內容看法不談
「假如我是版主」
這兩次我都想說,假如我是版主的話,我會怎麼做?
假如我是版主
那麼對我來說,到底是筆者比較重要,還是讀者比較重要?
我會直接告訴你,筆者!
不管他是創作、見聞、翻譯
有文章才會有讀者
在講句難聽一點的
見聞天天都會有嗎?
敗偷...我們又不是生長在惡靈古堡
一個人一輩子有個兩三個難以解釋的故事就很了不起了
這個人還要剛好有上PTT
還要剛好有時間可以PO文章
還要剛好文筆還不錯
故事還要剛好蠻精彩的
才會吸引一些人來看
所以如果我是版主
我會認為,版規偏向保護筆者,是應該的
假如我是版主
遇到太豪洨的創作文硬要裝成見聞
我到底要設立怎樣的底線?
成立怎樣的罰則?
這是最難最難的課題了
怎樣算豪洨?
我總不能每個我覺得有問題的見聞都親自拜訪,然後判別真偽
我也不可能親自去閱讀每個經書,看誰念經書時間太短
然後跳出來跟他說,Bingo!抓包!你念經書時間太短!Out!
我也不可能看每個PO文的文筆
感覺跟之前被爆假的標點符號習慣,用字遣詞習慣雷同
然後我又跳出來跟他說,Bingo!抓包!你標點符號太像!Out!
我也不可能老二夾起來,跟每個PO文的男朋友見面
去證實這男朋友到底是不是跟欸一樣,大家都看不到....
然後我又跳出來跟他說,Bingo!抓包!鍵盤男朋友不算男朋友!Out!
但是我又必須要擔心這種文章的風氣形成
Marvel就是講一些無法解釋的事情,我們無法證實
如果版主沒有適時出來糾正一些風氣
真的很有可能出現宗教歛財之類的狀況
畢竟會來這邊看文章的都是或多或少相信這個世界的人(吧?)
如果剛好人生遇到一些低潮,或者周遭剛好發生一些狀況
真的很容易被騙去
適時制止問題的發生,版主責無旁貸
但是,判決總得要有明確事證吧?
例如小璇,請他將15分鐘念完經文的影片上傳給大家看
如果他念的跟野人花園的那個主唱一樣快
大家鼻子摸著也得相信他....
如果doshiyo能請欸趁五樓睡覺把一百零五樓的褲子拖掉
然後一百零五樓晚上要拿攝影機自拍自己凌空被脫掉的影片並且上傳給大家看
那大家又要互相摸鼻子相信doshiyo,順便為一百零五樓默哀屁屁被看光
看到現在大家還沒噓「幹!你又不是版主」我真的很感謝大家
但是我覺得身為Marvel版的讀者的大家
摸著良心問問自己
你PO了幾篇文章吸引其他讀者進來欣賞你的文筆了?
推了幾篇文章讓筆者感受到PO文章的喜悅了?
以上兩點我幾乎都沒做到
那我最起碼在Marvel版出現版規上的缺陷的時候
最起碼我們可以想想
怎樣的版規制定對大家閱讀、PO文章的時候更信服
不要再出現酸創見文了,挑戰版規對現狀沒有幫助的
不過對我這種拉板凳看戲的人是覺得很刺激沒錯....
作者: truthorlie (阿耕)   2014-07-30 11:49:00
作者: yuchuan0521 (東方東方)   2014-07-30 11:50:00
說是在沒跟到這次,有懶人包嗎?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1:50:00
你的想法很好啊 但是只要版主裝死 就是空談越多像你這種想法的人 對裝死的在位者就更有利大前提是有願意廣納建言的版主 摸摸你覽趴 這個是嗎?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1:51:00
所以板規再無法無天 也可以認同??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4-07-30 11:54:00
應該沒人叫版主要抓毫洨文吧,是質疑的都被刪光了不過現在版上也沒人在質疑豪洨文了,如你所願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1:55:00
版主講難聽點 就是包庇神棍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1:57:00
自己想修憲就修憲,袁世凱版主不拉下來怎麼行\?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1:58:00
我沒po文章,因為我沒實際經驗。但我看過的文章幾乎都有推,我不能接受把創作當見聞,更不能接受板主處理的方式。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1:58:00
無法無天當然不能容忍,問題是我們該怎麼建議版規修改?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1:59:00
再講一次,為何要學國防部加速程序以達到自己私人目的?
作者: qaaz (hiromi)   2014-07-30 11:59:00
看到你說筆者比較重要給噓。假設錯誤後面講一堆都是多的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1:59:00
我也認為質疑是合理的,不然當初小璇子不會被爆出來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4-07-30 11:59:00
一腦羞就找個牽強的理由把人水桶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00:00
板規根本沒問題,是板主為什麼把質疑文刪掉才是問題。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30 12:01:00
討論文章真實性,或任何形式的說明及探討,都是不符板旨的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4-07-30 12:01:00
是不是豪洨文可以讓版眾質疑、找證據啊 重點是現在版主把質疑的聲音都打成酸民歪風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02:00
但是版主適度修法先暫緩事情擴大,再仔細修正完善規範我個人覺得合理不過...現在版主做了哪些事情我也看不是很懂...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04:00
板主本來就應該有彈性的處理事情,規定是死的。如果沒板主刪質疑文,這些酸文根本沒存在空間。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30 12:05:00
版主鎖文禁止討論 然後到FB粉絲團取暖 說噓的都是酸民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05:00
誰挑戰板規了,大家都很乖的推噓文&分享見聞啊?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30 12:06:00
私底下大家看不到就算了 公開場合說這樣的言論太誇張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06:00
對我來說板主就是事情發生了沒出來處理,以為他們沒空,結果在粉專發言說這裡很多酸民。一出現,就把所以質疑全刪,板友的意見完全不處理。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06:00
號外喔~原來我們不是正常人 http://ppt.cc/D7y8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07:00
今天在我的朋友不是人系列裡的文章不是遇鬼被嚇經驗文,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07:00
我剛又看了一次版規,好像是規定推噓文探討?不可以發文
作者: qaaz (hiromi)   2014-07-30 12:07:00
按邏輯:本版宗旨>板規>公告。目前的質疑文大部份都是按板規走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08:00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08:00
人民想求證是相當合理的,雖然其中有人人身攻擊,
作者: qaaz (hiromi)   2014-07-30 12:08:00
發表自身"見聞"(Marvel宗旨)、依原標題有感而發,可以(板規)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09:00
但版主為何部直接抓有人身攻擊者,卻選擇直接鎖文,甚至刪文呢?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4-07-30 12:09:00
怪了 你的意思是沒發文不要有意見的好?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09:00
版主現在直接嗆質疑的是不正常的人 是怎樣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7-30 12:09:00
這次的問題不是版規怎麼了 而是版主怎麼了
作者: qaaz (hiromi)   2014-07-30 12:09:00
版主爭議:後面冒出一堆亂七八糟的罪名水桶人、發表不當言論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10:00
明顯手段粗暴跳過部分程序,罔顧其他人的發言權,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10:00
唉...版主FB上的言論我也看到了,但討論規範儘量避免情緒帶進來比較好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11:00
------我檢舉人身攻擊了 板主也沒處理--攤手都說我們是非正常人了 還有討論的必要嗎? 獨裁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0 12:11:00
沒marvel,一路走好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7-30 12:11:00
筆者確實重要 但是既然筆者選擇了見聞 那麼就應該要禁得起質疑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12:00
後面更是為了桶人而桶人,憲法解釋文自己解釋自己發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7-30 12:12:00
不然分類的用處是什麼 裝飾嗎?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3:00
跟隻xx一樣躲起來 也不出來處理了 只知道取暖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0 12:13:00
沒人要強迫版主立罰則,癥結是版主不允許討論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13:00
那現在很擺明的問題就:是質疑到底可不可以發文?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7-30 12:13:00
就算是創作 如果故事前後矛盾 也是可以提出疑問 不是嗎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14:00
不可以因為質疑而另發一篇文~ 再犯就水桶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4:00
原po立論根本有問題 創作當然是筆者最大那見聞呢? 我就是沒見聞 不然我也想發阿電視台每天播偶像劇 今天突然改播a片 你會抱著感恩的心?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16:00
原來完全不能發質疑文,然後很明顯像好厲害阿姨這樣是神棍也不行?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6:00
原本節目表上播航海王 卻改播AV版航海王 不能抗議?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17:00
我記得上次好像是版主下台?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0 12:17:00
放手讓市場機制淘汰唬爛文也是對筆者的保護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17:00
沒下台阿 就一直賴在那 怎麼罵都罵不怕XDD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7:00
保護"爛筆者" 只會讓好的筆者加速被淘汰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18:00
保護筆者,那些乖乖用創作的筆者有被保護到嗎?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0 12:18:00
產業保護也要看條件的不是隨便心血來潮就可以獲得庇護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7-30 12:18:00
你錯了,質疑文有存在必要。就算是吐槽版也不會禁止護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8:00
反正我們就正義魔人 不正常啦 他板主最好最棒棒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7-30 12:19:00
覺得可以有質疑文 但是發質疑文需要一定的規範 不然到時候版上會有滿滿的質疑文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19:00
我就是只看見文少看創作的阿 我要看創作點見聞幹麻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4-07-30 12:19:00
說真的不許質疑這點實在很妙,板上一堆見聞難道個個都有人會去亂?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20:00
一個明顯有偏頗的板主還在那邊裝B罵人不正常,還要臉嗎?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20:00
如果有滿滿的質疑文 代表神棍很多 我不覺得會到滿滿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20:00
感謝大家讓小弟醍醐灌頂,那我現在覺得版規只要開放合理的質疑文章應該就夠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21:00
而且,既然懷疑doshiya是小璇子當然要去找證據啊!這也叫肉蒐喔?複製貼上按enter就看到的東西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22:00
不只要開放,做錯事就應該下台以示負責。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22:00
請被肉蒐嚇到的人趕快去告google爭取被遺忘權喔!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4-07-30 12:22:00
以前沒這規定也沒滿滿的質疑文喔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23:00
不會下台的啦 恥力滿點~~~~~!!!!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24:00
這位置八成能滿足他莫名的虛榮心 想到我就覺得 噁心 髒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30 12:24:00
版上這亂象一半也是起因於只看見聞不看創作
作者: kcadobe (jae)   2014-07-30 12:24:00
重點是引出風暴的版主群又~失蹤了 出來面對啊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25:00
我還是要另外說一句,兩個文章寫的我都看不下去....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25:00
版主只會在FB取暖,昨晚喊了一晚上到今早請他出來對質,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0 12:25:00
他們還會看人刪文喔 我如果發板務建議文 肯定被滿刪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26:00
坦白說 每天進來沒有看到新的見聞 也不會覺得怎麼樣有病的是那些想靠見聞賺人氣 不知道要滿足什麼的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2:27:00
跑去FB罵我們甚麼意思,怎不出來對質,這樣當版主?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27:00
小學就遇過幾個老是說自己能見鬼 喜歡大家圍著他的大概就是這樣的人長大版吧.....
作者: CCMg (☜㊣ⒸⒸⓂⓖ♥☞)   2014-07-30 12:29:00
我小學該不會跟樓上同一間吧?都有這樣的人=_=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2:29:00
我想這樣的人到處都有....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30:00
我現在就期待事情趕快處理好,我想看故事滿足鬼月心態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4-07-30 12:31:00
更妙的是大家都是受過教育的人,還一堆在文章推文好想交朋友表示羨慕到底是......這些是只想看文章的人嗎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32:00
有受過教育不代表有學到東西………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33:00
我小時候想交過女鬼朋友而已(羞對啊!我大學畢業還不是腦子裝漿糊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2:35:00
你看都敏俊這麼紅就知道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37:00
都敏俊表示:乾!關我屁事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2:37:00
看到小粉絲推文就驚訝的應該沒去過newage板那邊還有人在相信前世電影院呢 曰:記者講什麼你就信了?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7-30 12:40:00
新聞講什麼就信什麼的人也很多啊
作者: tkps21 (飛舞的銀杏森林)   2014-07-30 12:42:00
確實如此 其實就算版主認可自由心證式的見聞也無所謂 但是不容許別人質疑就很呵呵了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4-07-30 12:50:00
是要怎麼質疑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52:00
還是有些數據可以質疑吧,例如念佛經速度?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7-30 12:52:00
你很信也不能禁止別人不信啊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7-30 12:52:00
謝謝你的意見 版上本來就不只一種聲音 也從小璇子看到現在 你說這個版應該保護作者 那麼那些分類合乎規定 用心"不作假"的作者 誰來保護他們不就是版規嗎
作者: onewalker (但願人長久)   2014-07-30 12:54:00
簡單的說:作者要說是創作或見聞都很容易 要執法卻困難
作者: marimbagou (歐卡)   2014-07-30 12:55:00
有小璇子懶人包嗎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56:00
看到現在我認為開放民眾質疑,讓市場機制淘汰最合理耶上幾篇文有人分享懶人包,可是好像被刪文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7-30 12:58:00
基本上不要太行文神通 都不會有人質疑 因為本來就是作者心裡"自知" 其言真假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2:59:00
X另外,我私心認為讓本文推數較多,反而吸引更多人看到我們正面討論解決問題是不是更有影響力與意義?不過我覺得我快被桶了.....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3:01:00
你會先被刪文 然後這串一點意義都沒有假設你被刪文了 你還會認為體制內抗爭 發"見聞"沒用嗎不過我想我都點出來了 恐怕他現在又收手不敢刪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7-30 13:03:00
但潤飾到超過 對話自如 版主作法本該盡速止血 調停但作法是這些疑議者是來亂 全刪 沒看到了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3:04:00
我認為目前為止參與到討論的人都有收獲幹!這篇文章真的有105樓,然後是我自己?
作者: zipi (老人+)   2014-07-30 13:06:00
依版規無關版旨 水桶一週 原po小心囉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0 13:07:00
啊 我參予討論了 好有收穫 結果板主一樣>>意義在哪?
作者: SchatzKiste (鍵盤毛利蘭)   2014-07-30 13:07:00
快補個馬模點,不然小心被水桶就划不來惹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30 13:08:00
怕被桶的話補個飄點或鬼故事就沒事了
作者: johnson02020 (宅到很火大)   2014-07-30 13:11:00
並不是po文就好棒我最大,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論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30 13:11:00
小璇子請搜尋[懶人包] 只有一篇~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3:12:00
你快亂寫個飄點補上去吧XDDDDD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3:12:00
我詢問買賣凶宅那個也不能PO文嗎??
作者: chelle1230 (阿財啊招財來)   2014-07-30 13:14:00
======我之前也有檢舉人身攻擊,版主也是沒處理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4-07-30 13:18:00
<<凶宅筆記>>買賣凶宅的書
作者: jaycruise (哲哲)   2014-07-30 13:20:00
謝謝樓上分享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0 13:23:00
長大了更想要一個女鬼朋友 不會懷孕...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4-07-30 13:27:00
除了質疑文的問題外,版主腦羞亂桶人,甚至在FB放話PTT多酸民,FB正常人多,搞的跟個人粉絲團一樣讓人很想罷免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0 13:29:00
超想去亂粉專的= =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4-07-30 13:31:00
這邊是飄板,不是 " 寫小說板 " 經驗比練文筆重要好嗎
作者: qeppo ( )   2014-07-30 13:34:00
推認真想問題解決 如果版主群也這樣認真而不是靠北小組長就好了
作者: ACCdUcKkInG (ACC_DuCkKiNg)   2014-07-30 13:35:00
見聞經驗並不重要,但同樣限女條件下處置就太不公平了吧?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0 13:49:00
資源不對稱阿,當權者甚麼都不做要躲到何時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7-30 14:49:00
沒有跟到這次事件,請問有沒有懶人包呀?
作者: arwenfor (LaLa)   2014-07-30 14:59:00
臉書的小編跟這裡板主是同一人嗎?臉書這麼溫暖不如留在那當小編,這裡都暴徒真不好意思就別戀棧了!看到臉書留言整個氣都上來了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4-07-30 15:58:00
不準別人質疑是怎樣?沒寫文就不能質疑?你總統喔?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14-07-30 16:01:00
不是有分類叫創作? 創作當見聞幹嘛
作者: mayday79715 (我想變成霍爾)   2014-07-30 16:21:00
不管怎樣 反正上層怎麼講我就怎麼信 反正這裡是台灣
作者: b9862221 (s)   2014-07-30 17:20:00
簡單說 就是編像一點就好 然後大家都不要質疑反正有些人也不追求真相 看得爽就好 喝喝
作者: captainmm (captain)   2014-07-30 20:02:00
「筆者」是寫作者的自稱 寫作者就寫作者 請不要亂用詞筆者筆者 國文有這麼差?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7-30 20:10:00
"Marvel就是講一些無法解釋的事情,我們無法證實"...現在問題就是出在被太多人提出的質疑點都是可證實的好嗎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30 21:53:00
被惡靈古堡戳到笑點
作者: foxclimber (攀緣植物)   2014-07-30 22:31:00
老實說,你還太嫩了。
作者: cicilady (阿蔡蔡)   2014-07-31 00:06:00
飄版沒有飄就不叫飄版了
作者: believejoy (ふね)   2014-07-31 03:30:00
怒噓版主 雖然辛苦也不是這樣吧?fb討拍是怎樣
作者: EsKeira (Keira)   2014-07-31 12:16:00
作者: momosbaby (小桃)   2014-07-31 14:57:00
我是覺得也有story版可以讓他們發揮阿...跑來這唬有點..
作者: ianian1992 (Ian)   2014-07-31 17:46:00
尼der媽摸點嚇屬倫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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