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觀靈-無事不登三寶殿

作者: kungfu   2011-11-21 20:09:29
上facebook看到其中一家有幫人做觀靈的, 在幾天前有留言
板上似乎還沒有人po過, 就幫忙轉貼一下~
作者: beast29 (=.=)   2010-01-21 21:37:00
推~做我該做與能做的事情...請把機會留給需要的人
作者: mesto (凍六么拐)   2010-01-21 22:53:00
PPT 是微軟那個程式軟體嗎?
作者: kungfu   2010-01-21 23:23:00
原原po打錯字 我們知道意思就好 XD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2010-01-22 00:09:00
推~想參觀陰間的人,市面上有專門的旅行團,請把機會讓給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2010-01-22 00:10:00
真正有需要的人! 別忘了,好奇心可以殺死一隻貓!
作者: stan9529 (^^)   2010-01-22 14:22:00
我想請問一下,通常親人要去世多久才能觀靈?因為外婆已經去世一個多月了,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還有燒給他的東西不知道有沒有拿到???
作者: winnieme (魚,在水裡哭)   2010-01-22 15:01:00
好像要滿百日耶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4:00
不論用意良善與否 這樣明目張膽的廣告文適合發在板上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5:00
基本上任何宗教團體或行為 都會標榜是在行善 我無從分辨真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7:00
但基本上這一篇文 給我一種欲擒故縱逆向操作的感覺 如果真的不想引來太多完票者 就更不應該在網路上這樣進行介紹或宣傳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29:00
鄉民中愛湊熱鬧或好奇心重的人不在少數 這樣更容易有人亂入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0:00
另外 特別強調"收費低廉"跟"反正才兩百"這兩點 根本就沒必要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1:00
如果是想排除掉好奇來玩的人 邏輯上並不會如此特別描述費用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2:00
應該只要簡單帶過"需要收費" 並且告訴大家費用不算很低就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8:34:00
(兩百說高不高 但說低也不低 對某些人來說 已屬生活所需了)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8:59:00
兩百是參加的人共同分擔的場地租金 樓上有必要這麼激動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0:00
他們都是一個月一次義務舉辦 每次都爆名額 根本不用廣告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1:00
你要說我護航也可以 我只是不爽 熱心助人的師兄師姐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01:00
問題是 這就很像變相廣告阿........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2:00
有甚麼容讓你覺得他是在打廣告 我還真看不出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03:00
即使對方真的是做善事 廣告文也不符合板規 就事論事理所當然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04:00
其實觀靈 讓你觀到又如何 你能做什麼改變嗎?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4:00
他們觀靈只收兩百客觀來說很低廉阿 一次上萬的大有人在重點是 我根本不覺得哪邊有廣告 只是呼籲大家不要來玩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05:00
這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吧 我覺得可以改變PO文的說法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5:00
你覺得是廣告去檢舉阿 ╮(′~‵〞)╭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06:00
又放大絕了.....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6:00
觀到又如何? 會說這種話的人大概沒有遇過親人驟逝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07:00
當然已經檢舉啦 不過還是感謝樓上提醒 熱心助人是很難定義的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7:00
大絕甚麼??有理就去檢舉阿 這話有說錯嗎?!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09:00
動不動說人放大絕 才是真的大絕吧 ╮(′~‵〞)╭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11:00
觀靈觀到又如何?有什麼你可以改變嗎?就算你有遺憾 看到你又能做什麼?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12:00
所以我說你不懂 我也不想跟你討論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13:00
你覺得無效不去觀 我覺得有幫助我去觀 個人選擇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13:00
我又沒跟你在討論 我也只是在講自己看法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14:00
幹嘛還要你來批判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14:00
付出金錢或時間都無所謂 但人若付出信任或感情 就會難以自拔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15:00
原來現在連在MARVEL討論都不行了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18:00
沒遇過就在那邊大言不慚的說 去看了又如何 風涼話看不慣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19:00
付出感情與信任???我是很感謝他們的義舉 僅止於此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0:00
觀入者看到往生親人後 得到的安心 說出來不及說的話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19:21:00
我可以理解fasiopink的憤慨跟激動 但扯到"觀靈"就已經離題了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1:00
這些 都可以讓他們受傷遺憾的心得到撫慰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2:00
是有人先扯到 觀靈沒有啪啦啪啦 才順著扯過去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3:00
是的 不再回應了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24:00
原來我不說 就當做我沒遇過(  ̄ c ̄)y▂ξ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6:00
要來po死亡證明嗎 我可以傳真給你 二等親內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26:00
你也太會腦補了 我如果說我直接就看過了 那又有何意義?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7:00
證明你的話的說服力 不是純粹湊熱鬧來戰的5566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27:00
就是因為看過了 才會覺得其實觀靈沒意義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28:00
如果你只是要因ID來討論 那可以不用討論了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28:00
你現在再來補充說明你觀靈過 不很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29:00
你不是不回應了嗎? 矛盾囉 反正只要是ID有56 就是來討戰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30:00
你的認知不就是如此?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30:00
至於信不信 反正我是不信了 ╮(′~‵〞)╭有人針對我 回個嘴也是剛好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31:00
戰到被水桶吧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31:00
又沒有要你相信 說不回應又說回嘴剛好 真矛盾xd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33:00
哀 跟不理性的人 我不用用理性的方式去回應你只會抓人語病嗎 這比較像是放大絕 高手高手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2 19:35:00
你都說你自己是戰神了 就別怪人因id廢言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37:00
所以MARVEL不容許不同的聲音 我懂了 如果有違反板規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0-01-22 19:38:00
請版主水桶 以下就不回應了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0-01-22 20:57:00
冷處理就好了 再討論下去只會讓更多人想去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11:00
我沒有打廣告的意思 (我跟那一家觀靈素不相識) 我也相信人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12:00
家在臉書po的文沒有宣傳的意思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5:00
我相信kungfu只是單純幫忙轉貼 但發文用意和廣告與否不相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6:00
張爸推發文也是為了孩子 想要爭取公道不是嗎 善惡不是重點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0-01-22 21:16:00
對啊 不過我想我們現在還是冷處理吧 這對他們最好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2 21:17:00
有沒有廣告文的性質 有沒有違反版規才是重點 就事論事罷了
作者: kungfu   2010-01-22 21:22:00
感謝X大的提點 我原先倒沒仔細琢磨板規 但看板主判定囉
作者: filthyKaine (Rae)   2010-01-22 23:43:00
連這都可以吵嘴,這版越來越厲害
作者: punck   2010-01-22 23:43:00
天天一篇文,遲早擠爆人→這就是廣告的威力啊!
作者: filthyKaine (Rae)   2010-01-22 23:44:00
另外如果要說個人感覺,我不覺得這是篇廣告文 就這樣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0-01-23 08:42:00
這種程度的文,要算廣告文的話,標準拉得滿高的....
作者: phantom23 (九降風)   2010-01-23 08:56:00
好個就事論事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3 10:19:00
我只能說 有些人神經過度敏感吧...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3 10:21:00
沒提到名稱 要人不要因為便宜就來玩玩 原來這樣是廣告..
作者: fasiopink (小惡魔的一面)   2010-01-23 10:22:00
大概是把對觀靈的反對情緒 加諸到這篇文身上吧
作者: flyingfish (不是人人都可以拿Ace)   2010-01-23 11:26:00
說是廣告 但連地址電話聯絡人都沒有...能廣告啥?
作者: flyingfish (不是人人都可以拿Ace)   2010-01-23 11:27:00
那以後發在某某地方遇飄的文 也算廣告文囉?說不定會有人為了好奇心跑去該地觀光呢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0-01-23 12:12:00
這篇要算廣告的話,那四面佛那些文呢= =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0-01-23 12:15:00
總覺得這標準也太怪了吧,那算命或是其他民俗問事不也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09:00
確實是沒有直接公佈相關資訊 但如果想要知道連絡方式或地點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0:00
詢問原PO 或爬文一下 問相關的推發文者 都很容易可得到答案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1:00
關鍵字"周師兄"應該已經夠當線索了 況且前面都還有文可去爬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2:00
不過樓上說得很對 其實有廣告文嫌疑的還大有人在 只是都河蟹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3:00
那種在文末或簽名擋放個人網站連結 打開就是在做買賣的也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5:00
比起這篇是更為有爭議 我就是想要板主定出個標準 不要版規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6:00
訂了禁止廣告文 結果還一堆置入性行銷的文無法可管 形同虛設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7:00
不過有一點 我一定要提醒一下版眾 沒有直接明顯公開相關資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19:00
並不代表就沒在打廣告 有時候讓人自行搜尋 反而會更有吸引力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0:00
如果有人認識學廣告的朋友 可以去問一下這種手法 並不算新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3:00
另外還有一種模糊空間 如果推廣自家廟宇 不知道算不算廣告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8:00
我個人是認為 不問發文意圖(因為意圖只有發文者本身知道)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29:00
只要會替"特定個人或團體"吸引人潮 宣傳話題的就有廣告性質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0:00
至於廣告性質要到啥程度 才屬於違反版規之廣告文 由版主判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5:00
只討論"某神明" 而非推崇"某廟宇"的文章 當然就不算是廣告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8:00
如果只建議去"嘗試觀靈" 沒提到可"找誰觀靈" 當然也不算廣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0-01-23 18:39:00
若是說"某法器很神" 且剛好"發文者有在賣" 廣告意味就滿重了
作者: phantom23 (九降風)   2010-01-23 22:15:00
你還是好好寫你的神棍小說吧 不管他做了什麼我的推測是
作者: phantom23 (九降風)   2010-01-23 22:16:00
他一定把你吃的死死的 你才很痛恨他也變的越來越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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