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閃光] 親愛的,若你想放棄,我們就回家

作者: solumate (..)   2024-04-18 12:45:01
※ 引述《CuLiZn5566 (同理心5566)》之銘言:
: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種自暴自棄的極端
: 變成躲在網路裡面的家裡蹲
: 那麼很令人懷疑你所謂的了不起到底是多了不起
: 但是要不要自暴自棄是自己的選擇
: 選擇了自暴自棄...等著的就是社會的嘲笑跟踐踏
你說自暴自棄選擇家裡蹲,
就等著被社會嘲笑踐踏?
很抱歉,請恕我完全無法認同!
家裡蹲不等於自暴自棄,
家裡蹲更不會被嘲笑跟踐踏,
我已經用自己慘痛的教訓,
證明了你這段話完全是錯誤的。
當初我跟網友吵架,
對方笑我成績爛,結果他自己博士班休學;
他又笑我的工作表現不好,但自己待業快10年。
沒畢業笑有畢業的,沒工作笑有工作的,
我當時太愚昧完全忍不住,
就用了一些不好的字眼貶低他。
(真的很後悔,再次真誠道歉)
後來他走法律途徑,
刑事不起訴,轉民事求償,
我還覺得自己勝券在握,
當時愚昧的想法是:
一個休學後待業快10年的人,
社會評價肯定不會非常好,
那你要說我「貶低你的社會評價」,
但你真的有社會評價可以讓我貶低嗎?
(這個想法大錯特錯,再次真誠道歉)
天真愚昧如我,
最後下場就是被法官狠狠教訓,
我因為自己的不當言論,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
必須賠償對方9000元。
要知道,對方雖然沒有正職,
但是應該有在打工,
一整年的收入可高達10多萬元。
賠償9000元,
幾乎等於對方一個月的收入,
這代表我的言論被法官認為惡性重大,
才會有這樣「相對天價」的賠償,
這真的讓我後悔莫及,
怎麼給自己留下了人生難以抹滅的汙點!
(雖然不算前科,但還是道德汙點)
後來我思考了很久,
也慢慢理解法官的想法,
所謂的社會評價,本來就是多元存在的,
並沒有所謂的統一標準。
比如今天是我自己的小孩,
長期無業很好啊,
代表他不會離開我,會永遠陪在我身邊。
同時他也會讓我感到驕傲,
因為其他人養小孩頂多養10幾20年,
但我卻有能力養這個小孩快40年,
甚至養他一輩子。
父母能為小孩付出這麼多,
天底下還有更驕傲更開心的事情嗎?
如果你站在第三者立場,
或許很難體會這樣的心境,
甚至還誤會我在酸人。
但如果你靜下心來,
好好體會法官的睿智,
你或許就比較能認同我在說什麼。
我們的思想要隨時保持彈性,
千萬不要僵化,
覺得什麼東西都能分出好壞優劣。
尤其是關於「人」的事情,
他們往往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下之分。
所有的選擇都是好選擇,
沒有誰應該被社會嘲笑跟踐踏,
有工作很好,沒工作也很好,
他們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畢竟若是人人都有工作,
那工作這個概念可能就不存在了,
有工作的價值,是建立在沒工作之上,
沒工作的快樂,也是建立在有工作之上。
重點是快樂和價值,
有沒有工作其實是一體兩面,
既然是同時存在的東西,
又何來的好壞呢?
體貼 不體貼
移民 不移民
上進 不上進
自私 不自私
小氣 不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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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版千千萬萬對立的問題,
其實都是同一個觀念,
沒有好壞,就是存乎一心,
你用好的方式解讀,他就是好的。
作者: umbrellas021 (離心加蒜頭)   2024-04-18 17:03:00
高級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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