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提案修正板規-刪除系列文條款

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2024-04-17 14:29:00
不是啊 這裡有莫名其妙的盲點
就是系列文條款到底是在說什麼
13. 系列文
1. 同標題原文與回文相加達20篇以上稱之為系列文。
2. 板主群視情況經討論後有權公告禁止回文。
第13條第一款定義什麼是系列文
第二款給予板主刪除的權利
沒了
所以根本就沒有甚麼超過20篇就要刪除的條款
從頭到尾第十三條只有說
板主群要先視情況 然後討論
然後才能決定要不要公告禁止回文
現在的問題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去拿綠卡了
還是本56用的BBS閱覽器版本太low
明明就沒有任何文字規定
就不知道為啥會有超過20篇就要刪文的這種隱藏規定
一個言論自由的社群
應該是鼓勵發文
所以你要禁止回文
用超過20篇這種說法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要檢視的應該是文章是否有婚姻點
討論是否踴躍
是否有的不同觀點
據此決定要不要禁止回文
如果真的超過20篇就禁止回文
要玩要鬧最好的做法
就是搶先發個20篇沒啥意義的廢文
這樣所有的討論都進行不下去了
超過20篇就禁止回文的做法
要說就是方便板主執法
不需要討論 也不需要視情況
也不需要判斷
只要會算到20
就能謝謝下一個討論串
問題根本不在於第十三條
而是在於板主的心證
為了避免本56的廢文被刪除
根據版規第十二條
來滿足一下形式上的要件
12. [板務]
1. 對於板主群與板務之討論或建議。
2. 當事人申訴判決請以站內信與板主群溝通,違者文章刪除。
3. 已列於置底之板務主題勿另開文,違者文章刪除。
4. 板主群判定標準之討論須列出同時期多篇相似情況之判決,
單一判決請在原公告下方討論,違者文章刪除。
5. 板務建議請列出議題、個人看法論述與實際做法建議,缺上述任一者文章刪除。
(1) 不需要刪除第十三條
(2) 非判決申訴
(3) 並非已置底的板務主題
(4) 並非判定標準之討論
(5) 建議:不需要刪除第十三條
個人看法:請參考前文論述
實際做法:板規維持原案 但請板主公告禁回文時
有更嚴謹的判定標準
※ 引述《seaping (())》之銘言:
: 首先要肯定板主為了維持秩序和板規的辛勞
: 不過從最近的爭議, 個人覺得需要重新檢視一下系列文條款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 提案1. [ 整組刪除板規第13條系列文條款 ]
: 提案2. 如果提案1通過, 希望能溯及既往, 回復前 1 個月內 因此條款所刪除的文章
: 理由:
: 1. 這個條款的存在, 其實很大程度的為難板主, 板主很盡責的根據本條款維持板面
: 但是如果遇到重大議題, 不刪會被罵不盡責, 刪了又要被攻擊, 真的很難做
: 願意熱心為板務付出的人很難得, 個人不太希望板主會因這條款陷入二難的處境
: 2. 就個人觀察, 近幾年其實在板上的討論量己經遠遠低於過往, 就以 2024/4 來看
: 4/1 : 5 篇
: 4/2 : 21 篇, 其中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17篇, 其他 4 篇
: 4/3 : 6 篇, 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5 篇, 其他 1 篇
: 4/4 : 5 篇, 摔東西系列文佔了 4 篇, 其他 1 篇
: 4/5 : 2 篇,
: 4/6 : 6 篇,
: 4/7 : 16篇,
: 4/8 : 3篇
: 在板上的文章量大不如前的情況下, 己經和當年立下這個條款的時空背景不同
: 3. 系列文有些很好的建議是需要時間蘊釀的, 常常會有很好的建議, 但受到這個條款
: 的扼殺下而消失
: 當初設立條款的好意, 在時空的不同下變成扼殺好文章的無奈, 實在很可惜
: 基於以上理由, 提案如上
: 不確定板規修改是否需要投票表決的程序, 如果有需要相關程序, 再多麻煩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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