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房屋資產協議

作者: MaxA (A仔)   2024-01-24 17:12:29
首先之後是會住在你名下的房子,等於你的房子變成生活必需品,而他的房子則是可以出
租、投資,那就等於你犧牲了投資的機會而創造他可以進行投資的狀況,
這部分一來一回不足以彌補他轉換生活圈的損失嗎?假設他出租一個月2萬5,一年30萬,
等於是每年30萬彌補他了不是?
如果這樣都沒辦法接受,那或許他的出現就是上天派來拯救你的,你要慶幸遇到他這種演
都不演的!學一次教訓後以後避雷的能力就提升了!
我自己狀況跟你差不多,前任也是慢跑到最後一哩路,家裡直接開出:
1. 300萬聘金
2. 六都內一棟透天掛女生名字,不跟公婆住
3. 女生婚後要繼續幫家裡還房貸(房子女生弟弟名字)
所以這最後一哩路就變成最後一段路,分開後遇到現在的老婆才知道人生可以這麼美好。
以上給你參考
※ 引述《letpeace (Peace)》之銘言:
: 疑問如題目…
: 經過一段時間的慢跑,可能要到了終點
: 但..這殘酷也現實的問題浮現出來,錢
: 狀況如下:
: 女方有一獨立房產
: 我也在近期購入等值房產
: 因雙方距離100公里左右
: 目前協議是到我的城市定居
: 當然不能住在公婆家,這我也認同
: 少見面=少摩擦
: 我們兩人的收入差不多
: 現在結婚的要件之一
: 是要我轉移房產一半登記給她才願意
: 我們彼此的頭期款都是自己支出
: 他的房屋出租後我也不會拿
: 生活費各出一半
: 請問這樣的要求常見嗎
: 或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可以提供
: 謝謝大家!
: (手機排版,見諒。謝謝)
作者: FeatherNight (羽夜)   2024-01-24 17:20:00
該不會前任跟跟低卡300萬聘金是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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