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是類似的狀況,
先生收入大約是我2.5倍,
我們每月各留薪水1/3自己可亂花的
先生每月給婆婆5000元而已
因為他知道最後這筆錢會落進大伯口袋
就是給一個自己安心而已
大伯有開店做生意
但實際上沒賺錢,只是表面風光
風光的源頭就是婆婆省吃儉用來贊助
婆婆都70歲了還要去打工來養兒子
我是不知婆婆有沒有存款
但因為大伯就住家裡
我們住外縣市
公婆有什麼需求也是大伯在處理
所以我們也覺得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建議夫妻之間還是要有留一筆能自己能隨意花的錢,對方不可過問,比較不會吵架,即使
我先生要給婆家他剩餘的1/3全部,也不會影響小家庭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