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站內匿名檢舉判決 -改判

作者: charles6416 (路西)   2022-08-23 10:44:02
收到站內匿名檢舉如下:
原判決如下:
文章代碼 #1Y_wfdwj (marriage)
ID: wn7158
違反板規 15-3 不雅或粗鄙字詞
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直接一
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覺得可怕
如果有,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半,這種生活應該會很煩躁,看她講話就會不
自覺想灌他一拳家暴
經版主群審視檢舉內容,認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為,雖後續又說理解但
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網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發表,另板主群亦不樂見
版上出現偏激暴力的言論,故從嚴認定,上述言論對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改依照15-1裁處。
依照一罪一罰原則
判處wn7158兩次違規推文刪除,各14天水桶,合計28天
以上
很抱歉因未熟悉板規而需要改判,為使板主執法標準一致參考以往判例改判如下: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56839617.A.72F.html (第2個判決)
檢視推噓文內容,並無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
但相關言論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雖然被檢舉人在後續推文才補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板友先提出,而係被檢
舉人自行發表,相關言論過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樂見板上出現這類偏激暴力言論
故從嚴審理,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
另原先認定違反兩次板規,但參照以往對相同對象同一篇文內重複違規發言僅算一次違規
故原判決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在這裡跟大家說明一下,板主群討論時裁定違規,但沒有討論到用哪一條板規,後續是我
引用錯誤的板規判處,非其他兩位板主的錯誤,其他板主看到公告之後提醒需保持判決
一致,這才有後續改判行為。如有造成各位板友困擾、疑惑,在此道歉。
之後各位板友如有發現本人有需改進或可提出建議的地方,再麻煩各位不吝提醒 謝謝
作者: mary11082002 (嫻咩)   2022-08-23 12:47:00
推版主,看到那自以為是的推文就不舒服,思想低劣暴力還狡辯一堆真的是頗呵。不懂為啥有人一直舉其他形式的暴力例子來反推或質疑這次判決,這個推文非常明顯的就是暴力言論啊。難道拿出其他形式暴力的例子追問版主之後這則推文就會變得不暴力了嗎?甚至還有人覺得暴力是言論自由呢^^我要再推一次版主判決,這篇推文就是暴力言論啊,完全沒問題,版主也提出很多過往判例佐證了並沒有判決不一的問題。至於其他形式暴力是否也要用相同標準到底和這篇版主判決適用17-5有啥關聯呢?版友覺得涉及暴力請直接檢舉好嗎?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寶盒裡的小羊)   2022-08-23 14:48:00
同問:提倡是「我個人可能會想oooxxx 」算提倡,還是問大家「這種情況你不巴他兩巴掌還算他老子嗎?」算提倡?喔,我個人覺得後者比較像,但也只是比較像,兩個都不到我會檢舉的程度,也覺得不用限縮言論,畢竟兩者都未實行,也都只是誇飾、戲劇性的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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