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狀況是,娘家沒什麼錢
所以我們也沒要求聘金。
但是婆家大手筆的拿了一桶金出來讓畫面好看
當天的桌錢、新秘費用什麼的都從裡面拿,小叔當天幫忙當一桶金保全加會計結帳。
儀式後說剩下的餘額要給我,
後來我請婆家把錢存在先生的其中一個戶頭,
私下我和先生商議避免這筆錢被拿來亂花,
我保管簿子、印鑑還由先生保管。
後來這筆錢最終拿來用在新房的裝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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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則是認為兩個人過日子最重要,
我娘家也沒什麼要求,
兩個人就裸婚了。
婚後很快就懷孕、生子,但是才發現要維持家計的能力,不是裸婚就可以假裝沒看到問題
。
產後沒有調養好,也沒有辦法請專業保母或者托嬰減輕負擔。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靠家人用勞力來幫忙,搞得每個人都人仰馬翻,全部都因為沒錢所以不
能如何如何。
又累又沒辦法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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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成為一個有女兒的媽媽,
萬一,一個男人連拿出聘金的能力都沒有還想結婚,我會堅決反對。
要的不是真的收下那筆錢,而是想看到女兒在未來的日子裡,沒錢這件事不會成為她好好
生活的阻力。
我個人對聘金的定義應該是,不在於收下的金錢,重要的是能力。
可以裸婚,但不是真的因為沒錢所以裸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