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欲為」系列文禁回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2-06-12 1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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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eYym3I (marriage) [ptt.cc] [閒聊] 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54796080.A.0D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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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加回文與各種衍伸標題回文已有26篇,達系列文標準;
由於系列文中各方不同意見與經驗分享都有了,
且系列文第一篇是否違反板規仍在審理中,
為避免過於洗版與衍生更多爭執,
本篇公告後禁止回文或借屍還魂,亦禁止以衍伸標題回文,
違規者板主將不公告逕行刪文;
想討論的板友請善用推噓文或站內信交流,
但是切記不要在推噓文中爭吵謾罵,違規者將依板規裁處,
板主會再審視原系列文的文章們有無違規,若有違規者待日後於板務處理公告裁定。
感謝大家的配合。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2-06-12 19:5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potmanpotman (Potman)   2022-06-12 23:34:00
終於,看了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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