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希望老婆負擔家用很過分嗎?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2-02-19 19:04:23
※ 引述《OldGhost (老鬼)》之銘言:
: 夫妻
: 買房的頭期老婆有幫忙約3成(50萬
: 房是我的所以房貸我出
其實你中陷阱了...
你的虧損 比你想像的要更大得多...
如果是結婚後的財產
除非有特別約定財產分開
不然就是夫妻一人一半
雖然現在登記你的房子
但實際上就是一人一半
如果賣掉是1000萬 你老婆就有分500萬的資格
你老婆出頭期
就是用50萬 換500萬 賺10倍
: 水、電、網路、天然氣、管理費等日常開銷
: 皆是我來打理
: 家用品買菜錢也都歸我負責
: 叫熊貓還是吃餐廳
: 基本只要我在都是我來
: 沒有生小孩規劃
: 我老婆不需要懷孕
: 更不需要照顧小孩
: 我們兩個人住也沒有公婆壓力
如果有小孩的話
大家就不用計較這麼多
例如說房子 一般情況下 就是留給小孩
大家都不用計較
但現在就是因為沒有小孩
所以就要計較起來了
: 家事方面
: 她洗衣服包垃圾
: 我掃地拖地倒垃圾
: 她也不會煮飯做菜
: 她每個月只需要負擔
: 一筆不到三千的分期付款(家電)
: 眼看著她每個月薪水可以存下六、七成
: 而我每個月薪水不夠生活還倒貼吃老本
: 請他多負擔一點(一兩千塊都好
: 就擺明幫我出頭期她已經很窮了
: 說我愛計較
: 現在買房子讓女生出到錢
: 就是對不起她嗎?
: 其實也不是真的差那一兩千
: 過年紅包我也給
: 買衣買鞋我也出
: 就是希望他能讓我感受到
: 一個共同努力的感覺而已
: 這樣要求真的很過分嗎?
其實阿~ 要破解這種陷阱也不難
就是到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
民法1007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準備好各種文件...(google就可以知道哪些文件)
至管轄法院聲請登記即可
不然最糟糕的情況
就是最後離婚 也沒有小孩
你在這幾年生活費多花了200萬 又繳了600萬的頭期.房貸
房子賣掉1000萬 扣掉還欠房貸400萬 剩下600萬
其中300萬被女方拿走
你 -200萬(生活) -600萬(房貸) +300萬 = -500萬
女方 -50萬(頭期) +300萬 = +250萬
房貸繳越多 女方就分到越多錢...
也表示你虧越多...
現在女方如果不願意多出錢的話
建議快到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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