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另一半父母對於小孩的教育理念不同

作者: xio (馬拉)   2022-01-03 18:41:27
只想要補充,依我國現行法規規定的體罰是,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
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
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出處: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032
可見有沒有受到身體傷害,並不是構成體罰的要件,而是行為本身。
這法規是教育部用來規範教師的,而對於教師來說就是不得有體罰的行為。
不過對於家長來說,體罰未達家暴等級的話,通常是不會成案的。
這部分偏社政的法令,沒有這麼熟悉,只是想要澄清有傷無傷並不是確切的定義,
但無傷的話,對家長來說可能無傷大雅,教育工作人員則未必。
而且一般而言,體罰的人都沒有想要致人於傷的念頭,只是很多時候事與願違。
※ 引述《archie (αf())》之銘言:
: 體罰跟身體虐待定義清楚可能比較好討論一些。
: 根據的是Corporal Punishment by Parents and Associated Child Behaviors and
: Experiences: A Meta-Analytic and Theoretical Review
: 在另外一個版簡單的部分摘要:
: https://www.pttweb.cc/bbs/BabyMother/M.1568815603.A.9CC
: 「身體虐待和體罰最大的分別在於有沒有造成身體傷害。
: 像是巴掌、打屁股,這些是基於造成痛,而沒有身體傷害的就是體罰。
: 但像是毆打、踹、燒這些就會被當作身體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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