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買房頭期款」系列文禁回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1-11-19 18:27:01
本系列文已達系列文標準,
本篇公告後禁止回文或借屍還魂,亦禁止以衍伸標題回文,
違規者板主將不公告逕行刪文。
另外,
雖然本公告只是禁止回文,而無禁止繼續以推噓文討論,
但由於相關言論已有攻擊當事人、當事人家人的情況發生,
甚至有板友開始鼓動其他人去搜尋他人個資,
因此板主要在這邊提醒各位板友注意自己的發言,不要違反板規。
就算當事人個資可能是當事人或相關人士自己公開在網路上的,
本板仍然有板規,
板規已明確禁止"未經同意在板上公佈板規16-1所定義之他人隱私"的行為,
同時也禁止"以任何形式鼓動板友搜尋他人個資"的行為。
近日板主會檢視相關文章的文章內容與推噓文是否有違規,
違規者將於後續板務處理公告裁定;
若討論或違規情況仍無改善,板主將依文章管理權公告鎖文,
請大家多多配合。
作者: lemontea1011 (混混a檸檬)   2021-11-19 19:21:00
結果一禁就沒文了xD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1-11-19 19:39:00
請問十月底檢舉的什麼時候會處理呢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11-20 09:14:00
連之前公審 公公 婆婆 老公 的文章都刪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0:55:00
何謂肉搜?是發在婚姻版就只能查婚姻版發的文章,超過叫做肉搜,還是在ptt範圍的都可以?基本上很多資訊都是她自己在ptt發表的文章。如果有人用她發文的訊息再另外去google,這確實有到肉搜的範圍,但很大部分都是用id查就看得到她發表的文章或留言,這樣也算肉搜的話,乾脆一併禁止查詢前文吧!既然你點名了,我就再次重申,我的財產能付頭期款、孝親費與每個月房貸,當初我甚至跟男方說,一起出錢掛你名字也沒關係,反正我會保留匯款紀錄。最後是男方家人決定放我名下用我名字貸款,目的是將來還要買第二間房,屆時再掛先生名字。我提議家用每個月各拿3.5w匯到先生帳戶先生帳戶,再由先生帳戶匯款到房貸扣款帳戶,我可是確確實實的保留金流紀錄,讓他永遠都有保障,哪天真的發生變故了,他永遠有證據可以主張他的權益。可不像有些人,人生只想自己佔贏。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11-20 11:49:00
說實在的,邊拿公婆資源邊嫌公婆的大有人在阿身邊就有拿了公婆財產以後 就急著想把公婆送老人院的,因為媳婦嫌公婆很煩,這種例子看過至少好幾個原文事情早就解決了,還特地發文公審,有點得寸進尺以前社會就會這樣,現在網路發達,這些行為明顯多只能說,以後的社會環境可能會讓這些例子變更多吧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1:59:00
我自認儘量不看性別去討論事情,假設今日男女互換,女方薪資是男方4-5倍且支付房租保母大額開銷,結果5年下來兩夫妻幾乎沒有積蓄買房,這樣也會覺得女方父母要求男方拿一半頭期款出來買房沒有產權,真的很吃虧嗎?我自認為這要求不到不合理,因為男方享受女方提供的資源,基本上也相距不遠了。何況都是長輩贈與的,一樣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也沒有什麼白白送對方的問題要還的話,就真的是純借款希望公公的兒子是懂得感恩父母的人嘍!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11-20 14:36:00
這文章 讓大家知道的是 拿公婆資源 又要公審公婆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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