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買房頭期款的問題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21-11-16 17:00:27
回去把原文看清楚
先生要娘家出五百萬
娘家要求出五百萬可以
但要有比例持分
先生不願意
太太才提出,如果不願意給持分
那五百萬就當借款
按月攤還
先生也不願意
只願意接受娘家拿五百萬出來當租金
買原波居住的『資格』
這樣哪來的又要產權又要還錢??
拜託先看清楚狀況再發言好嗎...
受不了耶
一堆明明不是文盲...卻不看文的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原PO補這句很明顯被戳後
: 唬爛補的
: 這500萬男方是要求的
: 那男方會接受你每月還錢回去?
: 叫娘家出錢意義在哪
: 當婆家都87
: 這500萬要,產權也要???
: 賣鬧啊啦
: 越補推文
: 整篇文邏輯破洞越大
: 只是要鞭男方的話
: 直接噴就好
: 真的不需要編這些故事
: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DaWNgej.jpg
: : 現在才看到這句話
: : 原文內文並沒有寫
: : 所以連我都以為是硬要插股
: : 如果是夫家要求出錢 原因是不爽白住
: : 法律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
: : 但按照妳提到夫家的態度
: : 我猜他們不想在房地上登記你為共有人
: : 或抵押權人
: : 有個不用登記的方式提供妳參考
: : 妳們出500萬本質上看來是住房的對價
: : 也就是租金 那就乾脆訂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 期限到妳們婚姻關係消滅為止
: : 租金和給付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 : 每年1元還是每月1元
: : 還是其他都可以
: : 500萬就當押租金 約滿返還
: : 然後再去公證租賃契約
: : 這樣如果他們把房地賣給別人
: : 妳還是可以繼續住
: : 也可以拿這個租約去做預告登記
: : 但我看他們是不太會同意
: : 再怕的話可以叫先生簽五百萬本票給你
: : 付款日就約定一年
: : 如果婚姻關係存在的就每年換票
: : 以上都不一定要去地政機關登記
: : 只要花公證費用幾千元
: : 如果夫家什麼都不願意
: : 但卻一定要妳們出錢
: : 妳該思考的就不應該是這500萬元
: : 而是該思考妳在這婚姻幸福嗎?
: : 妳結婚的目的是什麼?
: : 妳老公是可以給妳幸福的人嗎?
: : 然後去找律師諮詢離婚
: : 可以幫妳省下500萬元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16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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