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買房頭期款的問題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21-11-16 08:01:03
以金錢理性分析
老公家人想法沒錯啊...
老公家完全可以自己負擔
根本不用你的500萬綁手綁腳
以開公司做舉例
你硬要入人家公司股
只佔1/7股份
還要設定抵押權1.2
公司營運狀況還要經過你同意
正常1/7股份的股東有資格干涉公司買賣嗎?
請問哪個大股東那麼傻
如果有的話麻煩介紹給我謝謝...
老實講 設定抵押權的東西真的很難看
你家的房子要給人設定嗎?
腦袋根本有洞...
1/n聽起來還算合理 但你也要尊重別人意願
況且婚後財產本來就共有
真的離婚了 法律本來就有保障
硬要出錢吵這個很無聊
老實講有點沒事找事...
不如換個角度想
男負擔大部分的家用
買房房貸全負擔 也沒要你出錢
你不出一分錢可以住3500萬的房子不好嗎
況且老婆應該很有餘裕存錢
真的想投資買房
請你媽出500萬頭期款
你再去買一間出租
不幸真的離婚
除了男生婚內財產你有保障
你自己也有房子
不要搞半天應驗了前面網友推文
沒了3500萬房子
你媽500萬也不肯幫你出
到時候就真的難看了
也不要講什麼夫妻算那麼清幹嘛
通常講這種話的人
都是想佔人便宜的人
想佔1/n 請問貸款有照1/n一起出嗎?
就算貸款照1/n出
憑公務員的薪水
就算出了貸款 家用是不是又全算在老公身上
其實就是佔便宜吧
※ 引述《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之銘言:
: 簡單分析幾個情境
: 目前幾個角色狀態
: 1.公公:不缺這筆500,也不想因為這500去影響未來的買賣
: 簡單說不想因為這500被吃死死,也因幾年前套房事件不想讓媳婦有更多話語權
: 2.老公:一開始答應雙方出500很正常,但沒想到後面的產權和抵押權問題如此複雜
: 目前也傾向自己出,不必多拿500而低下頭
: 3.媽媽:想拿500換話語權,但被公公和老公識破
: 說拿財產是太惡劣,但依前面經驗來看不想讓媳婦多管事才是真的
: 4.原PO:自己本身無法支出多少,且雙方收入差距過大
: 又想管超過自己能力所及的事情將整件事情搞得很複雜
: 以媽媽角度來看拿500換1/7產權這件事情是很合理的,不能說媽媽錯
: 然而目前男方認為不用出這500,而原PO堅持要出這500到最後搞得難看
: 最簡單方式就是男方全出,結果原PO不知腦筋哪裡不對堅持要出
: 要出就算了還設立一堆條件,男方當然不答應乾脆自己出
: 最後就是鬧僵局,整體看下來最大問題就是原PO
: 且老公說重話的情況下,懷疑原PO有些細節也未說明,事情應沒那麼簡單
: ※ 引述《eting49 (越老越孤僻)》之銘言:
: : 謝謝各位大德短時間熱烈的迴響
: : 我想補充一下
: : 1.房子應該是3500可以買到
: : 不是大家口中5000
: : 2.門當戶對的問題
: : 兩家財力其實差不多
: : 差別在我先生是獨子
: : 我還有其他兄弟姊妹
: : 3.我們沒有想花500要吃整間房子
: : 這種貪婪的念頭
: : 只是希望拿500出來先生貸款少一些
: : 我們至少要有個保障或其他單據
: : 在大家翻臉的時候還有個退路
: : 而不是500直接送出
: : 4.希望問問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 : 挑起對立的推文Duck不必了謝謝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各位高手好
: : 今天因為買房出錢的事情
: : 跟先生吵得不太愉快
: : 兩家人也不歡而散
: : 想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結婚五年
: : 目前一個小孩短期內應該會再努力拼一個小孩
: : 先生算是高收入族群
: : 我則擔任公職
: : 先生收入是我的4-5倍
: : 所以平時先生支付房租、保母(幼兒園)
: : 和其他大的開銷
: : 我則負責小孩吃喝玩樂衣服玩具費用
: : 和小孩保險
: : 以及平時買菜買家用品這些雜支
: : 今天去看了北市市中心的房子
: : 這一陣子常常在看房都看得很喪志
: : 總算看到一間比較像樣又負擔的起的房子
: : 雖然不是我們要的學區但至少其他方面還可以
: : 看房之前我們就討論過關於
: : 老人家幫忙出頭期款的事情
: : 本來說好公公出500萬
: : 我媽出500萬給我幫忙負擔
: : (我媽說我還不還都無妨
: : 我則是打算按月還個1萬多給他)
: : 房貸先生背
: : 房子買老公名字
: : 但我媽希望去設定抵押權500*1.2
: : 哪天我們夫妻撕破臉我老公偷偷把房子賣了
: : 我也不至於淨身出戶帶小孩睡路邊
: : 但我公公和我先生都不願意
: : 更早以前我們討論過那房子登記1/n產權在我名下
: : (500佔總價幾分之一就登記幾分之一)
: : 我公公我先生也不願意
: : 他們的說法是
: : 只出500萬就擁有產權
: : 就可以決定房子能不能買賣
: : 這樣不合理
: : 抵押權的部分
: : 老公則是說
: : 今天萬一5、60歲暈船的人是我
: : 我只要拒絕註銷
: : 他的房子就不能賣(?)
: : 總之多方溝通後
: : (公公和我媽、老公和我媽、我和老公)
: : 公公和我老公堅持不可以有產權、不可以抵押權
: : 我媽堅持至少要抵押權不然不給錢
: : 本來我提出開借據給我媽
: : 當作我媽借我老公500萬
: : 我再按月攤還
: : 但被我媽念了一頓說這樣對嗎
: : 目前沒有共識
: : 但我老公因此不太跟我說話
: : 剛剛還烙狠話說類似
: : 「反正這房子你們沒有出到一分錢也好意思住」
: : 我也反問老公
: : 我媽媽只想保護女兒
: : 如果今天我們女兒未來的夫家開出這樣條件
: : 你也會答應嗎
: : 他說如果對方看起來
: : 是個正人君子的話會啊(wtf)
: : 想問問各位高手
: : 關於這件事
: : 我媽媽的要求很不合理嗎
: : 有沒有比較漂亮的作法
: : 還是就只能叫我娘家不要出錢了呢......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16 08:35:00
那你有沒有想過先生態度的轉變?又或者,如果你家直接出一半,你先生願意給你一半產權嗎?因為目前要她出500萬不給產權不是嗎?總要先釐清對方到底是出多少都不給,還是出一半願意共同持分我是覺得,如果你跟丈夫感情依舊,但夫家堅持女方也要出錢,不如談你也出1/2,取得一半產權,貸款每個月不到5萬,你應該付得起。原本你付的家用改由先生支付,薪水不夠用再跟先生拿零用錢。帳面上看似你的支出變多了,但是你取得一半產權其實也不虧,又能堵夫家的嘴,當然前提是你們感情不變,他也願意讓利給你。以現實來說,你們夫妻收入懸殊,在經濟上確實你是獲益的一方,硬脾氣能否撈到好處你自己最清楚,對方是否真的存心佔你便宜,你細想不會難以分析。有些人好像巴不得她離婚XD原po的狀況,男方真的佔不了她什麼便宜啦,你說拿500萬是佔便宜,但只要女方維繫感情不離婚,她可以用的資源遠超過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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