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與太太結婚10幾年, 薪水我比較高.
目前她覺得好像我都不拿錢給他, 所以有點不滿...
我說一下目前薪水比例是 4(我) : 1
目前家中所有花費,含2個小孩的學費 安親, 小孩保險, 儲蓄險, 全家生活費
水電/管理費, 汽車保養, 稅金等
都是我負擔(每月3~4萬, 單單指2小孩月費),
國內旅遊也都是我負擔, 國外他自付他自己,
其餘國外花費與小孩全部 也都是我處理.
基本上他只要負責他自己, 另外他的錢如何花我也完全不知道
他每月會告訴我上月要給他多少錢, 我就會轉帳給他.
每年也會給他購買化妝品金, 紅包, iPhone等 (這裡我估算5萬吧)
再說說兩邊家庭
太太父母就是爸爸工作, 媽媽家庭主婦. 所以可能我太太也認為我應該要每月給
她錢?
我家庭:
我剛好是爸媽都在工作, 媽媽薪水較高. 所以都是各自負擔, 連退休金都是自己負責.
我爸爸每月會拿家用給我媽媽. 但基本上兩邊都會同時負擔, 但負擔比例我不清楚.
所以我覺得夫妻應共同負擔家用, 但我多他少這我可接受!
最近太太車禍, 但因為是上班途中, 所以這段時間的假都有給薪. 他自己也有保險,
意外險也不少, 所以保險部分也可以提領.
然後太太家 覺得我都沒有給他一些金錢補貼!
但我爸爸有買保養品給他, 平日都有幫他買中餐(如果他有line我爸的話)...
我有送他眼鏡(車禍摔壞) 價值1萬5千多.
那他車禍住院 看護約花20萬. 但我相信保險/公司保險也都不少.
說真的, 我連他有幾個保險我也不清楚, 因為他也不會跟我說.
再說說太太辛勞處, 他平常準時下班, 下班後就會忙小孩事情, 約5:30~晚上11點
我都沒幫忙! 但我要說我的難處:
我願意幫忙, 但因為他有潔癖, 所以我很難配合, 我幫忙她也覺得我弄不好 都要
自己重用. 譬如衣服, 有掉到家裡地上就要重洗, 晾衣架掉到地上也要洗過再用
每天洗碗都花1個多小時. 每天拖地 改小孩聯絡簿
其實因為這次他出車禍, 所以上述我必須都自己用, 其實我用起來也很順手.
我約8:30下班, 9點到家, 我上述完成也只花1.5小時.
這段另一個重點是, 其實我們感情沒很好.基本上大概一禮拜說不到幾句話,
也都是用line溝通, 內容也都是小孩事情.
以上, 我想請教大家:
1. 家用我是否給太少?
2. 如果需改進, 該怎樣調整?
我自己很省, 我並非自己穿金戴銀然後讓小孩妻子受苦.
我自己很想買房子, 之前也提過很多次, 但太太有潔癖, 不接受有人住過的
中古屋也必須是無人住的. 我提過重新裝潢也不接受
所以買房我必須要提高到2300萬的購屋金額買一間空屋.
我也想退休早日休息, 簡單說我也有我的規劃.
所以....請教大家一下了, 另外如果認為我講的避重就輕也可以提醒, 讓我再次補充!
此外希望不要用逐行檢討方式, 因為這種家事就是順著想法打下來,
並非論文, 所以前後不一致請用提醒,詢問的方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