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從24歲到30歲 與你道別 與自己和解

作者: Tifoso (喜歡風馳電掣的紅軍)   2021-04-18 14:03:17
請注意
您已經被法院寄了通知(請求贍養費)
某方面而言您是被告 我第一次看到有被告替原告感到可惜的
您說對方的收入是您的三倍
這是您個人的認知 還望您的律師是離婚專門
請律師去把他的W2(扣繳憑單)挖出來核實
注意對方是否言語閃爍(例如谷歌工程師回答在alphabetta工作 讓你一頭霧水) 記得問律師能不能把對方的bonus都加進去
另外相信律師已經跟您提過婚後所增加財產的分配方式
還有一個小技巧
記得再找個懂稅務的律師 有本事的話就自己打給國稅局
看要自首還是舉發對方 過去幾年在辦綠卡的情形下
有蓄意隱匿海外/中國 收入 逃稅的事實 並以過去幾年的稅表為證(如果兩位當初是合併申報)
國稅局成案之後 再轉給移民局
相信法官跟上述各局處都會對你們的案子很有興趣的
家大業大不靠自己投資移民 還要靠騙婚
還蠻丟臉的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21-04-18 18:01:00
原 po 沒救了啦.被騙人財跟青春現在還要被凹錢完全沒救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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