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20-09-08 11:33:09
我看完只有一個結論
你想要結婚,他想要房子
你沒有他,可能無法完成結婚大業
他沒有你,也無法完成買房大業
但你跟他一起有辦法完成結婚買房大業嗎?
私以為不管是租房或是買房
計算金錢的方式是扣掉婚姻必要開支與可能開支後,剩下來的就是房屋可用的錢
因為婚姻比房屋重要
可是
你們是先決定房子才來討論婚姻的支出
或者該這麼說
我人生遇過先考慮房屋的都是有極大財力的人,不用太多考慮。
我對於貸款不熟
但我想你可能要考慮一下你們的目的是否一致
你說31歲適婚
我猜你考慮的也不是婚姻而是孩子
我們的收入比你們略好一些
但我們在北部
這樣的收入很快地就決定房子孩子暫時只能擇一....
我們選擇孩子
雖然孩子也不是要有就有
先確認彼此的想法是否一致吧!
我不認為他一定是騙子
但很顯然你們想法與目的不一致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09-08 11:38:00
自私的最佳解,對自己最有利的,拿來運用的資產都不是自己的,算得好精噢,女生好像以為對方很強就隨便對方算ˇ,光婚前買房就已經不合理了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9-08 11:38:00
女方要婚姻 男方要房子 雙方說好就好 各取所需大家只要給與祝福即可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9-08 11:40:00
他們的情形房子孩子目前只能擇一+1,理想很豐滿可是現實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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