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看完討論串
給些討論點討論看看
1.住在婆婆家裡的都要給房租,一人3000
(小孩不算)3000*3=9000
(或是3000*4=12000,但二哥住家裡時間甚少有點難算@@?)
(房租拿來繳房貸)
2.房貸:扣除房租,兩家共攤
3.水、電:電可以裝獨立電表
公共電就以二哥的軍職補助補貼
(台灣水很便宜若你還要算,可能你還要補貼二嫂)
4.婆婆的安養費二家共攤
5.公寓管理費二家共攤
6.婆婆所使用的雜支兩家共攤
…………以上這些都是會有收據發票的……
是覺得啦,住一起就室友,會鬧大都是錢
跟生活習慣…
(生活習慣只能靠磨合)
………………
以上這些大筆的錢算好
跟二嫂共攤
二嫂心情應該會好很多
………
查了一下軍官少尉薪資落在48000-52000
………
若二哥要繳房貸、安養費、家用……
小孩又只3Y
我只能說難怪二嫂出不去工作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