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20-07-22 12:09:23
實在看不下去了,先講重點。
「房屋記名」,非常重要!
「房屋記名」,超級無比重要!!
「房屋記名」,絕對宇宙無比重要!!!
對台灣人來說,房屋登記名是是誰和共同持有,就是絕對一定打死對非常
多的人來說, 很 重 要 !!!!!
這個論論串,本篇是第16篇。搜尋「房」字,共有1421篇。如果這個議
題不重要,就不會有這麼多回應了。
所以,別再拿啥夫妻結婚一條心,不要計較太多,不信任就別結婚這種事
來講了。請認清現實,「房屋記名」,就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PS:上次我這樣子寫,好像是「孩子跟誰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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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說的好,每例個案都不同,所以就僅以本案做討論。
在結婚後(或是都懷孕了要結婚),整個婚姻的人生就是綁在一起,所以對
家庭的付出應該是包括有形的金錢和無形的家務(統稱)。只要你對這個家有
付出,無論是金錢或是無形的付出,理應在收益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一份。
在本案之中,就算只管有形的金錢,女方也是願意拿出100萬去買車子來為
家庭服務。女方也同意在未來上班後,繳交收入付房貸。以我的觀點而言,
只是你願意付錢於家庭共同支出時,就代表有付出,無論是明講的房貸或是
小孩的奶粉,都是為了這個家。
如果女方都願意付錢為了這個家,那為了這個家而購買的房子自然也應該
在登記時(或其他方式)有女方的名字。
退1萬步,女方把100萬拿去繳房貸,男方去買車,結果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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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買房記名」,對台灣人來說,就是很重要。你覺得不重要,但是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人覺得重要。或是去看下房地產業也可以了解,就不多說了。
女方無論是現在或是未來均願意為家庭付出金錢,那婚姻中所購買的房子,
自然也應該要滿足其登記之慾望。付出應有相等之回報,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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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怎樣是好的登記或是變通方式,還是應該不應該買車,不在本文討論
範圍內。
※ 引述《pcaramel ()》之銘言:
: 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 網查資料。
: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
: 買車子(因為先生還沒學開車,所以剛好就我自己買符合我之後小孩上學要接送需求的)因
: 此目前頭期款跟之後我育嬰假期間的每月房貸都他先出。
: 那一開始在找房子時,我們也有講好之後等我回去上班,我就會每個月跟他一起按照薪資比
: 例付房貸。
: 今天確定簽約後,因為接下來要談到過戶的事情,我就問他能不能名字登記成兩人共有。
: 他認為不用分這麼細,也覺得不曉得我在擔心什麼,接著上網查詢文章,認為夫妻共有的缺
: 點是會吃掉兩人的首購優惠,萬一之後還會換房子,那沒有首購優惠的情況下,難道多出來
: 必須負擔的錢(沒有首購優惠衍生的錢)我要出嗎?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是我要
: 出嗎?就因為我堅持要登記兩人名字?
: 我在還沒查詢他說的是什麼之前,只覺得房子是兩人一起出錢就是共同持有阿,不然我也有
: 出為什麼會沒辦法一起有兩個人的名字,他出的比較多沒錯,但是我也會出阿
: 再者,以我們兩個懶惰不喜變動的個性,其實很難換房,所以我認為不用因為怕之後還要用
: 到首購優惠而不登記兩人名字。除非不小心又懷孕,或是倒楣碰到鄰居很不好很多問題住不
: 下去,才有換房的可能。
: 附註: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因為懷孕結婚了,所以感情我自知沒有很深,但是一直以來還
: 是共同努力照顧小孩,往“和諧”家庭的方向努力。就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個人認為錢還是說
: 清楚比較好一點,他則是比較傳統認為何必這樣。因此今晚有不小的爭執。因此想請教究竟
: 應如何登記會比較適合,不論是站在以後對雙方有保障,還有以後可能換屋想省錢方面。感
: 謝。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7-22 13:20:00
買東西要付錢啊~~ 沒有人說不重要 但要付錢啊~~~感情不穩固、目前不出錢,講以後出錢很空頭支票啊..如果女方現在就把存款拿出來 風向就會變啦以雙北的房價 就算100萬都拿出來 可能還不到1/10吧不如直接說自己生小孩很辛苦,要登記當補償好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22 14:04:00
我不會想去苛責不想給登記的男方耶,除了首購他可能誤解之外,目前頭期跟房貸都是他自己出的,也幾乎是婚前累積的財產。也許有人願意與配偶分享所有的財產,但是希望某些地方有所保留的(例如婚前財產),我也不會認為對方自私。況且目前為止,男方在經濟上算是提供足夠的支援,也沒有虧待女方。至於真的希望共同持有的話,如果我是女方,我現在就會拿錢出來,而不是用未來承諾,或是夫妻一體,擺明就是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覺得「因為夫妻是一體,我願意跟你分享我的一切」與「因為夫妻一體,所以你必須分享你的財富給我」是完全不同的心態)要共同登記就是拿錢出來同意m大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7-22 14:19:00
通常會找價值觀接近的人結婚 所以"理想上"會有共識不過確實也蠻多夫妻會為了錢/財產吵架啦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4:41:00
拿未來的承諾 換 房子的名分 划算嗎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22 15:02:00
如果今天共同掛名,過沒多久離婚,沒付錢的那方還是可以主張是贈與而請求房子持分的錢吧?(有誤請指正,謝謝)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5:13:00
有時候掛名是一種感覺,要掛上自己名字才是自己東西不過原原PO是想努力維持家庭和諧的只是他內心還是很怕吧 才急著想共同持有 想跟老公綁在一起吧原文的女方以為男方會乖乖讓他登記房子名分吧哪知男方根本不信任她,難怪馬上發文求救明知感情不深 信任不夠 還要房子名分真不知道女方在想甚麼 應該先以增進感情為首要任務我親戚提親 也是遇到要房子的女方阿因為交往好幾年了,可能女方覺得親戚會乖乖吞下去提親的時候要房子,還說女方都是生女兒需要保障親戚聽完 馬上拒絕結婚了 據說女方超氣XDJ大您好,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只是印象太深刻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7-22 17:39:00
I大,我也聽過類似故事耶 你親戚該不會姓黃吧XD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7:41:00
L大 不是耶 XD 這類事情 可能在世界各地都會上演吧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7-22 17:44:00
好吧XD 所以我們知道的主角不是同一個人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7:45:00
如果是的話 只能說 世界真小XDDD
作者: shiningsunny (囧囧)   2020-07-23 10:58:00
原po一毛錢都還沒出他老公就買得起房子了,他們也才新婚,所以原po的家庭付出對這次購屋沒明顯建設性。重點是原po對老公感情不深,沒愛沒錢尚未付出就吵分杯羹,未免太難看。生孩子就給幾百萬的家庭畢竟是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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