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看不下去了,先講重點。
「房屋記名」,非常重要!
「房屋記名」,超級無比重要!!
「房屋記名」,絕對宇宙無比重要!!!
對台灣人來說,房屋登記名是是誰和共同持有,就是絕對一定打死對非常
多的人來說, 很 重 要 !!!!!
這個論論串,本篇是第16篇。搜尋「房」字,共有1421篇。如果這個議
題不重要,就不會有這麼多回應了。
所以,別再拿啥夫妻結婚一條心,不要計較太多,不信任就別結婚這種事
來講了。請認清現實,「房屋記名」,就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PS:上次我這樣子寫,好像是「孩子跟誰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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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說的好,每例個案都不同,所以就僅以本案做討論。
在結婚後(或是都懷孕了要結婚),整個婚姻的人生就是綁在一起,所以對
家庭的付出應該是包括有形的金錢和無形的家務(統稱)。只要你對這個家有
付出,無論是金錢或是無形的付出,理應在收益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一份。
在本案之中,就算只管有形的金錢,女方也是願意拿出100萬去買車子來為
家庭服務。女方也同意在未來上班後,繳交收入付房貸。以我的觀點而言,
只是你願意付錢於家庭共同支出時,就代表有付出,無論是明講的房貸或是
小孩的奶粉,都是為了這個家。
如果女方都願意付錢為了這個家,那為了這個家而購買的房子自然也應該
在登記時(或其他方式)有女方的名字。
退1萬步,女方把100萬拿去繳房貸,男方去買車,結果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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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買房記名」,對台灣人來說,就是很重要。你覺得不重要,但是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人覺得重要。或是去看下房地產業也可以了解,就不多說了。
女方無論是現在或是未來均願意為家庭付出金錢,那婚姻中所購買的房子,
自然也應該要滿足其登記之慾望。付出應有相等之回報,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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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怎樣是好的登記或是變通方式,還是應該不應該買車,不在本文討論
範圍內。
※ 引述《pcaramel ()》之銘言:
: 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 網查資料。
: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
: 買車子(因為先生還沒學開車,所以剛好就我自己買符合我之後小孩上學要接送需求的)因
: 此目前頭期款跟之後我育嬰假期間的每月房貸都他先出。
: 那一開始在找房子時,我們也有講好之後等我回去上班,我就會每個月跟他一起按照薪資比
: 例付房貸。
: 今天確定簽約後,因為接下來要談到過戶的事情,我就問他能不能名字登記成兩人共有。
: 他認為不用分這麼細,也覺得不曉得我在擔心什麼,接著上網查詢文章,認為夫妻共有的缺
: 點是會吃掉兩人的首購優惠,萬一之後還會換房子,那沒有首購優惠的情況下,難道多出來
: 必須負擔的錢(沒有首購優惠衍生的錢)我要出嗎?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是我要
: 出嗎?就因為我堅持要登記兩人名字?
: 我在還沒查詢他說的是什麼之前,只覺得房子是兩人一起出錢就是共同持有阿,不然我也有
: 出為什麼會沒辦法一起有兩個人的名字,他出的比較多沒錯,但是我也會出阿
: 再者,以我們兩個懶惰不喜變動的個性,其實很難換房,所以我認為不用因為怕之後還要用
: 到首購優惠而不登記兩人名字。除非不小心又懷孕,或是倒楣碰到鄰居很不好很多問題住不
: 下去,才有換房的可能。
: 附註: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因為懷孕結婚了,所以感情我自知沒有很深,但是一直以來還
: 是共同努力照顧小孩,往“和諧”家庭的方向努力。就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個人認為錢還是說
: 清楚比較好一點,他則是比較傳統認為何必這樣。因此今晚有不小的爭執。因此想請教究竟
: 應如何登記會比較適合,不論是站在以後對雙方有保障,還有以後可能換屋想省錢方面。感
: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