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停損嗎

作者: sikiy (Sikiy)   2020-07-02 21:50:22
這篇文大家的標準都好高...
男女雙方都北市人,婚前都沒有付房租必要.
先講女生,女生沒提到自己需要支付孝親費,就先假設不需要負擔孝親費.
表示女生婚前不需要負擔房租、孝親,賺的都自己的~
一個26歲月入4萬的女生,版上也可以把她能力批的很慘[email protected]@...??
再來說男生,男生住爸媽多的北市房子,孝親費5000/月.
正常來說父母有多的(無貸款)房子給子女住會跟子女收房租嗎?我認識的人是沒有人被
父母收房租的啦...
以老婆的觀點來看,原本理想上婚後不需負擔房貸,兩夫妻在北市可以有不錯的生活品質
,現在老公說想買新房要老婆付房租,這種事婚前就要先講啊!婚後才2個月突然要被拉
去當分母,還被說當付房租,能接受的人...真的很大度就是!如果換成是我應該會有上
賊船的感覺...
另外有人說住婆家就要給房租,這能說這種事你婚前一樣要先講啊!這間房本來老公就沒
在付房租,媳婦住進來就要付房租,如果換成我大概會選各住各的,原po 又不是北市沒
地方住= =....
最後只想建議原po,婚後才2個月但感覺的出你們價值觀有巨大差異,如果想繼續走下去
可能需要好好溝通,不然好聚好散也沒什麼不好~
另外男生每個月只有多出1000...真的不需要一直提,男生一個月才多出NTD 1000,不是U
SD 1000...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03:00
對啦跟你不同意見就是罵媳婦版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04:00
男方爸媽都給房子住了,計較孝親費是在幹嘛啦,不然叫娘家給他們房子住啊,不用跟娘家人住一起那種實際上算是多6-7000,不要隨意忽視男方家庭提供房子的事實好嗎?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10:00
所以誰強迫她住婆家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11:00
叫娘家提供房子啊,沒娘家人同住的那種。講的一副婆家提供房子還讓她委屈了從哪裡看出來她是被迫住婆家提供的房子?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11:00
一直說強迫 她自己有想搬出去住嗎?也沒有嘛結婚也可以搬出去住 沒人委屈她要住婆家 脾氣那麼硬誰能壓著她脖子住婆家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13:00
你在講什麼啊,她沒跟公婆同住,也沒人強迫她住公婆給的房欸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14:00
連罵媳婦版這種話都能說出來了 是誰激動的很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16:00
台北市至少兩房的房租要不要先去查一下再來嗆很委屈?那叫娘家生個兩房的房子來住住啊,結果你這麼嗆是回家跟爸媽住?這麼沒氣勢?真想要跟孝親費脫勾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外面租房子,體驗房租侵蝕所得的感覺,就知道委不委屈了他們倆就沒跟公婆同住啊,那是婆家n房中,其中間房給他們住而已同意樓上y大,2房以上的租金直接當私房錢,扣掉孝親費還剩超多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25:00
乾脆離婚不就好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26:00
乾脆離婚不就得了,幹嘛那麼麻煩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20-07-02 22:26:00
生什麼小孩 等等又被說女人生小孩是博命 男人理應欠她的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2 22:28:00
幹嘛找代孕?遇到這種愛計較的,直接離婚找下一個良人比較實在啦台北市的房子被當成把孩子綁在身邊的工具,先去查一下每坪售價跟房屋租金好嗎XD沒結婚當然無關,結婚了婆家又給免費房子住,視作婆家(男方)提供的資源很難懂嗎?免費房子又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男方也付了食材費啊,還多付了1-2000,到底是哪裡虧待女方?結論如果是免費房算在男方貢獻就要回娘家住的話,那女方也可以提供房子當貢獻啊?不要動不動就回家找爸媽啦,可不可以有志氣的說那就出去租房子?好幾個人的結論都是回家跟爸媽住,到底為什麼不選擇兩夫妻租房一起生活的方案?少付1-2000,又沒出房子的這方,到底為什麼一直理直氣壯覺得對方貢獻不夠?我也覺得只會回家跟爸媽住當做解決方案的,真的不適合結婚*各自回家跟爸媽住的(漏字)我真的是女生喔^^女方家用付的少、家事不願多做,多洗兩個碗就覺得自己像女傭。照她說的那麼有底,自己掏錢找外包清潔會很委屈?外包清潔也沒多少錢,女生自己掏錢嘛,怎麼這種時候特別尊重男方的意見?少出1-2000的那方覺得對方愛計較,這邏輯比較奇怪吧男方都多出家用也提供房了,論貢獻也沒想像中來得少。她自己說婚前有積蓄,娘家家底不輸男方,要掏錢請外包清潔時又特別尊重男方意見,為何?因為自己掏錢就是會肉痛,就是指望男方出錢,不是嗎?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20-07-03 00:21:00
這不就來了嗎?總是該來幫忙翻盤了,是不是有5000的北市可分房睡的出租房在哪?我要租,伯父伯母,5000我出給我住啊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3 01:07:00
我去年買房喔,頭期貸款跟先生一人一半,不過不是台北市啦,一窮二白的,買不起~~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20-07-03 01:14:00
我買三間在桃園喔,不過5000的北市兩房我真沒看過,我桃園一間租人可以拿20000,這現賺15000,一年就18萬不賺是棒槌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03 12:56:00
其實女方不計較的話,她實質上享受到的好處真的比她想像中來得多,光是不用負擔租金就省很大了。至於說各自回原生家庭住可以省錢維持生活品質的,還是不要扮家家酒了,離婚比較實在公婆的房子也不一定要給他們住免費的啊,他們去外面租屋也是種選擇反正房子還沒買,他們兩去外面租屋比較實在,也不會有產權糾紛女方如果真心不想買房,那就不要出錢也不要掛名,不插手房產的事,由男方自行處理,將來房產與收益全歸男方所有,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對雙方都公平也不會有誰盤算誰的疑慮女方沒付房產的錢,家用跟男方平分或約定比率,我幫男方算過了,他負擔房貸利息後年薪大約還有66萬,應該不至於會甩鍋家用到女方身上,如果是拿去出租,租金跟房貸相抵,對男方可支用所得影響會更少等於在不佔女方便宜的情況下,男方自行投資與收益而且兩夫妻在外租房,更保有隨時換房住的自由,也符合女方追求的不買房、可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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