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大家的標準都好高...
男女雙方都北市人,婚前都沒有付房租必要.
先講女生,女生沒提到自己需要支付孝親費,就先假設不需要負擔孝親費.
表示女生婚前不需要負擔房租、孝親,賺的都自己的~
一個26歲月入4萬的女生,版上也可以把她能力批的很慘[email protected]@...??
再來說男生,男生住爸媽多的北市房子,孝親費5000/月.
正常來說父母有多的(無貸款)房子給子女住會跟子女收房租嗎?我認識的人是沒有人被
父母收房租的啦...
以老婆的觀點來看,原本理想上婚後不需負擔房貸,兩夫妻在北市可以有不錯的生活品質
,現在老公說想買新房要老婆付房租,這種事婚前就要先講啊!婚後才2個月突然要被拉
去當分母,還被說當付房租,能接受的人...真的很大度就是!如果換成是我應該會有上
賊船的感覺...
另外有人說住婆家就要給房租,這能說這種事你婚前一樣要先講啊!這間房本來老公就沒
在付房租,媳婦住進來就要付房租,如果換成我大概會選各住各的,原po 又不是北市沒
地方住= =....
最後只想建議原po,婚後才2個月但感覺的出你們價值觀有巨大差異,如果想繼續走下去
可能需要好好溝通,不然好聚好散也沒什麼不好~
另外男生每個月只有多出1000...真的不需要一直提,男生一個月才多出NTD 1000,不是U
SD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