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本不缺房子,岳父住1樓,原po夫妻住2樓,生活空間其實夠用,
所以對原po太太來說沒有買房需求。
有買房需求的是先生,太太沒有買房需求,結果變成太太也要付房貸,
這對太太是損失很大的。
好我知道有很多很多人會說性別調換這種例子一大堆。但這就是男生
占便宜的地方,有房有車有子,男生可以享受五子登科的光環,所以
男生買房可以得到成就感。但是女生買房付房貸,結果還是會被某些人
說嫁給好老公,連心理滿足都沒有,卻要花掉大半薪水,真是不划算。
住岳父房子只要8000,夫妻月入15萬其實根本沒有什麼壓力,買房後
生活品質沒有提升,但經濟壓力卻逼到喘不過氣,買這棟房根本不是
好的做法。
我是建議房子賣掉,離婚的事慢慢談,或許給個一年寬限期。
畢竟孩子還小,難道真的她在鄉下過沒有媽媽的生活?
只要沒有經濟壓力,我相信原po太太就不會吵架了。
至於原po自己的委屈,只能靠自己改變心態了。
把自己當作蠟燭吧,燃燒殆盡,照亮別人。
聖母光環開起來,其實也是一種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