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angjr (aaa)》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是這樣的
: 我跟老婆結婚十年了
: 也有一個小孩
: 最近幾年都是彼此有自己的房間分房睡
: 我雖然不是很情願分房睡
: 但是尊重她睡眠品質的需求所以做出讓步
: 最近她則是更進一步完全禁止我進他的房間
其實你的故事重點是「老婆想離婚」,結果你原文隻字未提。
先跟你說,離婚對女性而言常是很美妙的事,我看過太多實例了。
若你愛你老婆和小孩,請離婚。
有一部南韓戲劇叫《Live(轄區現場)》,
(先別急著噓我談戲脫離現實,這部不會很虛幻,
文後有劇透,)
裡面女二(女警官)要求跟男二(男警)離婚,男二不允。
半夜男方爬上床想抱女方時,
女方坦白的要他別碰她,她覺得很惡心。
事實是:女方一直很愛男方,
但「惡心」也是事實。
我身為女人,可以體會這兩種感覺能同時存在。
男方有一個很嚴重的缺陷,是女方無法接受並心灰意冷、深感痛苦的。
你知道你的缺陷在哪嗎?
男方後來同意和女方離婚了,
並且承認缺陷,
雖然他花了很多時間才認清缺陷,
一開始他完全不知自己錯在哪,滿肚子委屈與不甘。
男方認清並修正缺陷後,重新追求女方,
女方本來就愛他,兩人於是又在一起了。
……啊,這段的確很虛幻啦,
虛幻在我難以相信這世上會有人能改掉他前半輩子完全體悟不到的自身缺陷。XD
劇中,兩人有子女,
女兒已成年,兒子只是中學生,
女兒支持媽媽離婚,兒子徬徨,
姊姊對弟弟問兩個問題:
「你會希望我將來嫁給像爸爸這種男人?」
「你會想變成跟爸爸一樣?」
兒子就確認媽媽該離婚了。
我覺得婚姻應該是積極的,
不是說自以為「沒犯錯」就該維持婚姻,
而是只要這婚姻一點也不吸引人(這男人不吸引人),就可以放棄了。
跟一個完全不吸引人的人生活在一起,是超痛苦的事。
別再折磨你老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