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eaime (感謝生命)》之銘言:
: 我一向走這板的非主流
: 很少是以性別來區別
: 所以有些人會覺得我仇女
: 也有些人會以為我偏袒女性
: 其實那只是妳處的位置
: 剛好認同或不認同產生的錯覺
: 這篇其實就是一個例子
從原原PO的發文的底下推文來看,
本板的主流意見一直都是聚焦在 女方與公婆同住壓力大這點上吧?!
其實原PO一開始的原文就不避諱的直言有嚴重的婆媳問題,
鬧到分層生活幾乎毫無交流.
原PO發文的點從一開始就是在講婆媳問題導致的衍伸情況.
包含老婆不洗碗就他洗, 老婆刻意延後回家時間或假日一早就出門.
在台灣女方要出去一天甚至兩天沒事先告知, 他也忍受.
只是無法忍受不告知就帶小孩出國.
然而板上主流包含你這篇所表達的不就是聚焦在"監獄"之上嗎?
可是婚後共同居所是兩人的共同責任.
2013會在婚前買房肯定是講好要同住了, 或許他們都沒想到後來會鬧這麼嚴重.
但頭都洗下去了(房子都買了), 也不是輕易就能反悔的吧.
男方也和老爸吵著談賣房, 所以他並不是堅持一定要和公婆同住.
男方賣房能拿的錢包含已繳房貸, 理論上一直想著搬出的女方應該也能存到相似金額.
若真要解決居所問題,
只要換女方拿錢出來租房或甚至蓋另一間監牢換男方住不就解了?
(前面有位板友計算式, 將男方房貸撇除後出的錢與女方相同,
反之,男方還有能力繳房貸,女方應該能存到錢)
這麼簡單又可直接解決根本的同住問題為什麼辦不到?
為什麼非得要男方賣房才能解決搬出的經濟問題?
為什麼這個問題一定要由男方來解?
男方又不是不想搬!
是不是女方想法就跟板上主流相似,
就是老娘和公婆同住壓力大, 所以較晚回家或是出門個一兩天為了逃離監獄都合理.
誰叫你"男方"沒能力搬出來?
真是住個婆家就能輕鬆把居所責任都推給對方.
因為只要住婆家壓力大, 問題就能全聚焦在男方自私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