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該帶著兩個小孩離婚嗎?

作者: ivanaya (hihi~)   2019-07-17 21:52:22
若你選擇離婚
請找律師,老公願意協議,就不用判決離婚
協議可要求老公付小孩的撫養費,
台北市一個人最低兩萬八左右,(不同縣市不一樣)
小孩在你這,夫妻各分擔一半,所以兩個小孩,
他要給你兩萬八,(律師厲害的話,可以談多一點)
但這種分期給的最怕他付一付又後悔,
所以建議你找律師,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如果他反悔,可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有動產不動產可以查封拍賣,
沒有的話,也可以強制他的公司每個月匯三分之一薪水給你,
當然三分之一要是不夠兩萬八,還是要繼續欠著,
另外,離婚還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
你如果沒有工作,
那你可以請求他結婚到離婚期間的薪資的二分之一,
小孩還小,該要的不要放棄,
記得找個好律師,如果經濟有問題,
可以試試看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減免律師費一半以上
加油!
作者: miruw (迷走maze)   2019-07-17 22:18:00
她在高雄 生活費法定標準好像沒那麼高
作者: ttconch (T.)   2019-07-17 22:49:00
作者: Cucoco588   2019-07-17 23:05:00
她應該沒錢請律師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9-07-18 06:42:00
這篇讓我笑了 扶養費算法這麼簡單嗎更別提這樣老公會同意這樣條件 只了解皮毛不知實務真的別亂給錯誤資訊另外 任何離婚協議登記後都有法律效力
作者: Qball (變成一個瘋子-.-)   2019-07-18 08:24:00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這樣算的嗎XD好可怕
作者: X71   2019-07-18 09:26:00
給個建議 不要每個月拿生活費 他有錢的話最好一次拿一大筆很多都是一開始很正常給 然後後來就耍賴了也脫產完畢了什麼強制執行的都沒用 因為他檯面上沒有任何資產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19-07-18 09:34:00
嗯,扶養費應該沒有這麼簡單算....我有高雄朋友打完官司,只有一子約8000上下。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9-07-18 10:13:00
笑死,這麼好算還要律師幹嘛,你又知道男方會放棄撫養權?他知道要付贍養費的話,難道不會去爭取撫養其中一個嗎?男方家境比較好,老公又有工作,有意爭取撫養權的話,會爭不過原Po?
作者: bonjour77227 (葉葉)   2019-07-18 13:47:00
我覺得不要爭撫養孩子對她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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