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T5kLS6P 鎖文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7-06 01:13:10
#1T5kLS6P keyin R: [其他] 婆婆要我人工受孕
由於原po針對推文,已提出(幾件)違反板規的檢舉
當板主還在研究類似案例的時候
又有其它板友以類似推文 引發相同檢舉…
為避免影響層面擴大,先行鎖文
待板主針對前述檢舉,先做出對應判決後,再視情況開放
Marra
作者: kutkin ( )   2019-07-06 01:44:00
又踩到玻璃了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19-07-06 03:40:00
廣告文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9-07-06 11:48:00
很難說不是廣告文。。。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7-06 12:20:00
問題是,也難以確切判定為廣告文,故採無罪推定...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9-07-06 14:12:00
不 看ㄥ完全沒被廣告到 反而覺得是戴綠帽文吧
作者: AppleAlice   2019-07-06 14:26:00
印象中沒有特定品牌,這樣也算廣告文嗎?? 那那些分享好用家電有的還講出品牌型號的不是更有爭議??
作者: kutkin ( )   2019-07-06 14:38:00
這是廣告文與否是爭點嗎?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7-06 14:43:00
15-4是去年新加的板規
作者: AppleAlice   2019-07-06 14:43:00
我不知道爭點是不是廣告文,只是回應推文的討論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9-07-06 14:43:00
我覺得鎖文很OK啊
作者: kutkin ( )   2019-07-06 14:46:00
說驗一下你也要受理的話,事情真的做不完。
作者: suzyn (蘇玲)   2019-07-06 14:51:00
不覺得廣告文,這算廣告的話,那三機救婚姻、買車文、宵夜文、離婚建議找律師都算廣告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7-06 14:57:00
都提醒不要踩板規了 還有人繼續@@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7-06 15:00:00
爭議點不是廣告文啦!=_=# (不過當時我有主動查詢是真的)爭議點是板規15-4要怎麼使用!!!(煩)記得黑畝大在任時,也有一件相關爭議。當時我沒有發言權,有人針對黑畝大的不罰判決,用站內信向我投訴。我當時是回:只要黑畝大保持一致性,我無條件支持他(反正我當時也還沒有上任) 這次再碰到,想要好好研究一下這條的立意,以及拿捏分寸。但又不想有板友前撲後繼,一直被投訴,所以先鎖文
作者: kutkin ( )   2019-07-06 15:09:00
綠帽條款是sandra80032 20180520自己搞的還回溯處罰如果這種搞法是常態,其實你根本也可以如法泡製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蕭規曹隨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7-06 15:12:00
因為新手上路,比較不好拿捏分寸。我想先參考前人的立意+做法,再整理出自己的一套管板方式
作者: kutkin ( )   2019-07-06 15:16:00
我的意思是說,既然准許法官造法沒必要去擦別人的屁股說要增加15-4只是他個人的判斷,有投票還怎的嗎,每個板主都依自己的判斷濫加板規,走了又不改回,愈後面的愈難做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7-06 15:59:00
板主可以請教前板主立板規的用意,跟小組長討論,不一定要完全遵循前人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9-07-06 20:06:00
就跟請大法官解釋憲法一樣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7-07 06:13:00
增加板規本來就是板主的權限和職責所在,不需要投票決定。至於後來的板主,在新板規未修改之前,也應依現行板規行事,最多就是對板規解讀另有自己看法而已簡言之過去s板主自行增加這條板規並無問題,至於m板主要怎麼解讀利用板規,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在板現行規未修正前,就應依板規行事可自行判定某人言論未違反該規定,但不能直接棄規定不用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7-07 06:43:00
同意樓上,所以還在找資料研究中…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08:13:00
權限跟職責....那換一個板主就要改一次嗎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7-07 09:29:00
樓上難道認為規則定下去了就永遠不變嗎..板主本來就可以在權限內,對板規做出適當的判斷與修正。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09:42:00
執法者自己造法的矛盾而已今天也沒投票,也不是複數板主共識15-1可判的,他自己要弄個15-4然後說 不能回溯 那就意思意思判個3天3天,人家也不會上訴,因為判完都過了這種搞法定的板規你還要研究就很...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7-07 09:48:00
原來是這樣,但我猜板主是想幫那些人解套吧。15-1判人身攻擊有爭議,15-4判下去日後牽涉範圍又太大..板主好辛苦..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09:59:00
那是因為pttcraft檢舉,板主就被牽著走還幫他量身訂作板規pttcraft在該案也只是看不過去的路人甲這判決一直覺得莫名奇妙 沒適合板規那就自己造板規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7-07 10:14:00
其實沒衝突阿,沒法可罰所以補加法規有問題嗎? XD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10:21:00
就只是一個路人,也非受害者在那喊燒板主就要為他量身訂作那他有問過其他人嗎底下有人問說 如果說「綠。會罰嗎 他也不回你覺得沒問題的話代表任一個人檢舉不合板規 板主就要幫他量身訂作你覺得很合理,我也不知說什
作者: ror (回血375)   2019-07-07 10:35:00
原來你是在說古,也跳太大了,難怪我想說對不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7-07 11:01:00
ptt沒有三權分立,立法跟司法都是板主一人,可以質疑某條板規訂定不合理,但質疑板主未經投票即訂新板規就沒什麼意思了,因為那本來就是板主的權限跟職責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11:05:00
你知道什麼叫量身訂作嗎檢舉不合,就退件,哪有量身訂作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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