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先說結論,
任何人只要符合版規,有自身或是一等親的婚姻點,或是符合婚前文條件,都可以在這裡
發文。
不分種族、性別、年齡、第幾次婚姻、婚姻衍生出的什麼問題……以及性向。
至少,我在版規裡沒看到同性婚姻不能po文啦!
其他都不用討論,覺得不行,硬要扯什麼專法、民法的,就出來選版主,選上了您再好好
推
敲修改版規。
我個人覺得這問題根本不是問題,因為同性婚姻在我心裡,與異性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
每一段婚姻在我看來都有值得取經的地方,一視同仁。
人有好惡,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討厭任何人或是族群,但是不能阻止別人行使自己的權益,
在符合規範下行事。
酒駕害人害己,但我們不能阻止酒駕的人享有社會福利,行使與所有國民相同的權益。
反同的人可以反對、可以討厭同志,要說一些酸言酸語都是個人言論自由。
但是沒有違反版規,為什麼不能在版上po文?
與其管別人能不能結婚,不如把力氣拿去催生更需要的法案,酒駕加重刑責,虐童加重刑
責……很多法案更需要群眾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