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分工的角度來看,一方負責賺錢,另一方負責家務
既然各司其職,為什麼賺錢的回家還要幫忙做家務?
以親職責任來看,孩子是雙方共同的責任
白天媽媽在家顧小孩已盡了母親的責任
為什麼爸爸下班回家不接手小孩盡自己的責任,要把自己的那一份也丟給太太?
如果另一半樂意分擔當然沒問題
但看來大多不樂意
既如此,請把責任好好劃分
不要通通摻在一起才來吵
我認為身為家庭主婦做家務是份內的事
因為那是屬於夫妻分工
倘若丈夫盡了賺錢的責任,使妻小衣食無虞,妻子也該盡到主婦的責任,打點好家中瑣事
但照顧小孩和陪伴小孩是夫妻共同的責任
丈夫若以自己上班賺錢很累為由拒絕,那就是失職
賺錢只能讓你抵消丈夫那一部份的責任,不包括父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