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之後貸款他們出一半,房子一半登記他的....(我聽到當下大怒....)
: 問他是否可接受他出頭期,他貸款,後面房貸我出一半,房子我們共同持有?!
: 我的認知是,誰出的錢,誰的名字,
: 難道是我想太多了嗎?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 經過了18小時看完各位大大給我意見
: 目前大致有幾個做法
: (推文太多,我一起回~)
: 1.男友自己買一棟
: 2.男友連頭期一起一半,就可共有
: 3.離開他XD
現在人 普遍沒安全感 +1
其實 如果確定 婚後一定會走一輩子
其實婚前 登記誰的有差嗎???
我買過房子 婚前 可以登記我老婆名字 沒貸款
目前 結婚七年以上....
至少我婚前 就確定
如果結婚 發生任何事情
我也不會離婚.............
所以 如果你覺得 你們這輩子 一定不會離婚
其實 登記誰的 不是很重要..........
是不相信 自己的婚姻
還是不相信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