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請問這樣的婚姻可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嗎?

作者: Festo (Festo)   2018-11-26 12:38:30
奇怪,現在人怎麼會以為判決離婚很容易啊。
你這種狀況,最好先談。
搞不好對方也想離婚,談妥就好離了。
對方不想離婚,那你也可以談條件,讓他願意離婚。
判決離婚,必須要"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這沒那麼容易,實務上要先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訴訟,且勝訴。
然後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對方惡意不履行,才算。
再說,所謂履行同居義務,不是你說住哪就住哪。
以前民法是以夫的住所為主,現在已經修法,但不是修為以妻的住所為主耶,小姐。
是夫妻雙方協議的住所。
你自己的文章恰恰證明你們沒有達成協議。
沒有達成協議住所在哪,那要請求履行同居義務??!真是黑人問號。
好,就算打贏履行同居義務官司,你也是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是你請求對方履行,對方惡意不肯,才有判決離婚的理由。
你這狀況,根本離判決離婚很遠。
不要甚麼事情都想法官幫你解決。
當初是你跟人家結婚,又不是法官跟人家結婚。
協商是很好用的東西,不要協商都不協商。
直接丟給法官,你來幫我解決。
法官要在很嚴重的狀況下才會判決離婚拉。
這種狀況,請先自己協商好嗎!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18-11-26 13:33:00
作者: AppleAlice   2018-11-26 13:33:00
推,但還是建議可以先提履行同居,來證明分居事實,再聲請分別財產,通常沒錢了配偶也不會硬留著婚姻,加碼一下說小孩扶養費願意少拿一點甚至不拿,對方搞不好就爽快簽字了,辦過不少這種的每次看板上夫妻不和的文底下很多版友熱心建議怎樣爭取小孩監護權都有點囧,很多文章敘述的狀況其實連離婚都不一定離的成(指判決離婚),小孩監護權財產分配什麼的實在是想太早了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8-11-26 13:46:00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18-11-26 14:10:00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離婚過
作者: minnyzhl (minny)   2018-11-26 16:02:00
沒離過都想得很簡單,實際上標準非常嚴苛,還是想辦法讓對方願意簽字最快也最有用
作者: He (鄉民害我不淺......Orz)   2018-11-26 16:51:00
不得不推,不少人都覺得法官是偵探兼裁判,版友是萬能法服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8-11-26 17:03:00
談的動何必上法院 不用整天自慰很好談怕麻煩的就自慰一輩子
作者: AppleAlice   2018-11-26 17:28:00
樓上應該不知道多少人是上法院資料攤出來調委甚至法官搓圓搓扁談成的吧,上法院不代表就不能談,以為上法院等於判決離婚實在是很大的謬誤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8-11-26 17:54:00
妳也不知道那些整天自慰不上法院用私下談的就可以自嗨的吧不上法院整天以為私下談自慰事情會有轉機的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11-26 18:06:00
推~~問律師比較清楚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1-26 18:07:00
可能很多人真以為「上法院」等於「直接判決」,法官很多都是要夫妻先協調啦,然後好幾庭都是先問有無談好條件,真的都沒有才慢慢看證據,最後才判決,談可以錄音的談,可以找其他人一起談,保留好談不攏的證據,上法院才好離啊!不然還不是被法官叫回去先自己談.......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11-26 18:08:00
也有一種方式就是請徵信社去抓他偷吃的證據,但費用很貴而且徵信社大多是黑道底的,妳可能沒辦法單獨交涉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8-11-26 19:13:00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8-11-26 21:04:00
路過補血給個推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18-11-26 21:08:00
d大崩潰XD 這篇和AppleAlice都很務實啊,處理方式有既定的規則和程序,並不是覺得委屈所以到法院出一口氣這麼簡單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8-11-26 22:46:00
記得A大好像是律師啊(?
作者: xil (stack200)   2018-11-27 00:45:00
記得apple是律師啊
作者: yufat (barca)   2018-11-27 08:52:00
上法院離婚明明就是強制調解 遇到那種擺爛拖延的有用0.0 可以督促一下雙方談判進度 幫忙抓重點 因為很多搞到後來都在吵架 新仇舊恨全部吵一遍才肯講 法官才沒那個時間聽一對陌生人在那吵架 很多人不願上法院認為是家醜反而對弱勢配偶不利 無法談到有利的條件 再來請律師往往會挑動對方敏感神經變得針鋒相對 所以上法院調解階段就兩人好好調
作者: AppleAlice   2018-11-27 09:15:00
其實還好,看律師和委員的功力,有的真的是一直煽動當是人情緒,有的反而真的有聽進去對方的不滿或在意的點覺得感情已經無法挽回,好好談條件放手的,法官適度的揭露心證也是有點用,也有那種死不離婚以為自己要付高額贍養費(電視看太多),第三人跟他說沒這回事就爽快離了的,另外畢竟時間拖很久,我也碰過分居、訴訟過程中不願放手的那邊忽然另結新歡,火速簽字 XDDDDD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1-27 09:21:00
原文已經刪到變成國王的文章了,不過我猜刪成那樣可能是被家人看到(?) 祝她離婚順利
作者: lefireworks (艷火。)   2018-11-27 17:34:00
備份失敗給噓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8-11-27 17:52:00
結婚很容易 離婚很難就是有人喜愛卡住別人的人生看你痛苦 就是我的快樂 親愛的枕邊人
作者: baconbacon (培根培根)   2018-11-27 21:43:00
推有參考價值~推applealice大認真給建議。原原po只要上來討個免費的法律意見 問完就閃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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