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ith0106》之銘言:
要求別人信任自己 > 自己對於經營信任感的努力.
和這樣的人相處很累, 真的很累.
深夜出門, 或是自己衝去墾丁.
這些不是不可以,
但是做之前先跟對方講一下, 與做了之後被對方發現. 兩者差很多!
我無法想像自己衝墾丁找朋友沒跟老婆講,
老婆發現後大發脾氣罵了我一頓, 我還嗆她說 : 幹嘛懷疑我, 侮辱我的人格?
幹了這種事都要想回家是不是要跪算盤了, 竟然還反嗆對方.
要求別人信任自己 遠大於 自己值得信任的程度.
再來是對於犯錯這件事.
要求別人理解自己 > 自己對於犯錯的反省.
和這樣的人相處也很累, 真的很累.
我無法想像自己因為工作不順利而玩遊戲玩到負債 (這因果本身就很奇怪)
被老婆發現後大罵我一頓, 我竟然不為自己的行為反省, 反而怪對方口出惡言.
甚至搬走並揚言要離婚. (而在這之前還給人家養了四個月,讓對方幫忙還債三個月)
今天的問題在於信任問題一而再的發生.
然而在處理問題的過程, 被影響到的那一方沒有得到充分的緩解.
反而被要求應該要信任, 應該要理解.
這份"應該" 遠遠大於了該緩解的程度.
而導致失衡越來越嚴重.
這樣的模型也用在煮飯這件事上.
女方到大陸沒工作. 四月因為工作不順加玩遊戲負債後離職到大陸,
到八月事情爆發吵架前給老公養了四個月.
男主外女主內又沒小孩. 煮個飯真的還好而已.
但是不想做的理由 > 該做的理由.
基本上這種模型就是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