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形同虛設的自刪條款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9-23 19:02:26
一、現行版務開放漏洞的處理方式
之前版主已經發出「關於禁自刪及刪除推噓文」此一公告(#1RIZHKKB)
總結版主的看法以及現行作法:
1.刪除原文+推噓文:
未經他人同意刪除推虛文/禁言30天 + 原文移入精華區
(如果內文未滿50字再多罰14天)
2.刪除原文=修文:內文未滿50字/禁言14天+刪除文章
回頭看一下當初討論及投票花費數月的禁刪條款
「即日起本板禁止自刪」的公告(#1R0EsfEd)
本板最後採取「硬性禁止自刪的方法」
而在版主尚未申請通過取消刪文權限前,以「刪除文章者禁言180天」的方式來處理
對比現今至多禁言30天的罰則不覺得格外諷刺嗎?
版主在前述的公告中說本板只有「禁自刪」沒有禁「修文」
明確的開放漏洞,也導致最近越來越多的人自刪內文
雖然版主有在公告說明自己改變想法,認為不該禁自刪
然而現行版規確有此規定,版主即應依版規執行
當然不免會發生爭議,討論如下
二、對於禁刪條款的疑問
Q1 是「刪文」還是「修文」?
假設原文是A、推噓文是B
現行規避版規的作法就是刪除A、留下B
好一點的會留下感謝詞(C)
版主說從A變成C不算刪文,只是「修文」
當初制定禁自刪條款的原意不僅是希望能保留B
為了遏制幻想文、公審文、版面混亂等原因,保留A同等重要
刪A改C,實質上不就是「刪除A」了嗎?
何以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處分方式?
而依照現行版務作法採「原文退文」的方式,最後導致ABC全部被刪除
實質上與刪文又有何區別呢?
版友們希望保留的推噓文同樣不見
何況按照最近的刪文速度,又在拼比備份的手速
當初新增此規定的目的蕩然無存
Q2 到底怎樣才算刪文?
版主在公告中曾提及修文達70%等於刪文的標準
個人認為還不錯,但版主提到可能無法有效執行
其實用Word去做比對就可以很清楚看見修文前後的差異
如果覺得70%無法估算,可以放寬標準至50%
且非僅做字數的比對,而是從前後文文意綜合判斷
目前板上大多數刪文的都是原文全刪
而若真有版友對於趴數的比例爭執,如49%算不算自刪
現在就是可以很好討論的時點,訂出大家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之後嚴格執行版規
Q3 有無更簡單的執行方法?
個人認為有了版規就應該嚴格執行
禁止自刪的範圍應包含原文及推噓文
建議可以「除顯有錯漏字之情形不可刪原文,僅得以補充之方式增補進原文」
如此可達成禁刪條款的目的,版主亦能輕易執行版規
三、結語
自刪條款的爭議仍有討論的必要
若要以「你不爽那就出來選啊」諸如此類毫無邏輯可言的言論嗆我就不必了
作者: Leo0422 (里歐)   2018-09-23 19:09:00
其實我覺得 如果改成修文只能新增加文章內容 而禁止對一開始的文章有任何的改動 這樣如何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8-09-23 19:14:00
就增加補充內容,不要修改刪減就好了不過有的人會直接無視全刪光吧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8-09-23 19:17:00
可以新增不能刪修比較好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9-23 19:22:00
覺得 有的內容幾乎全部清光光 有的 內容大變改成另外一部小說 ~》刪文罰則沒有用
作者: linsia (コノヤロー)   2018-09-23 19:32:00
禁止刪文可以保留推噓文 內容有人備份就好了…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8-09-23 19:37:00
最愚蠢的是當初都有人提醒他會發生現在這種情況了 還硬幹
作者: ritaj (愛得太用力)   2018-09-23 19:40:00
明明目的就禁止刪文,但是大家還是用其他方法達到和刪文一樣的效果,等於禁刪文形同虛設,現在就有幾篇是這情形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8-09-23 19:47:00
討拍不成或是帶不起風向直接翻臉刪文完全無視版規,這種的應該要加長水桶天數才對
作者: miq (nothing here)   2018-09-23 19:57:00
我也同意 把內容清光=刪文 這種應該直接水桶至少一個月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3 20:05:00
本來禁刪文就是道德追殺,說自己的私事是需要勇氣的,往往有些都是一時衝動的情緒使然或想不到辦法想聽大家意見,
作者: cagari (相遇就是有緣)   2018-09-23 20:05:00
內容刪光就等於刪文了,當初設禁止刪文的規定,不就是很多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8-09-23 20:18:00
請版主代PO不就解決了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3 20:26:00
第一,版主代po選擇權在版主手上,不可能每篇都代po,第二,有些人其實不是本版常客,根本沒看版規,一時衝動沒想太多就發文了,版規只是本版常客的共識或版主想法,雖然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但如果可以盡力掩飾也只是想盡可能讓往後人生不會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受影響......
作者: yaokut ( )   2018-09-23 20:33:00
乾脆設定版上只能po文,不能推文,一po文就直接鎖起來,刪都刪不掉,如何?@@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8-09-23 20:47:00
刪文的問題是觀感不好,既然這樣提高罰則就好啦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3 20:48:00
你這等於是要板主心證去判決那個修文比例這非常容易出問題的一般板務通常明訂清楚比心證更好 你卻要板主心證去懲治你說的規避板規的人 擴張板主心證的權力 更容易因處理不當被質疑雙重標準 這是何苦呢?違規線畫出來 處理過線的就好 你真的得當當看你才知道難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8-09-23 20:49:00
把刪文的處罰比照業配辦理,相信板上不滿的聲浪會少很多
作者: aulaul82 (嗷嗷貓)   2018-09-23 20:50:00
我覺得應該直接桶十年
作者: shake1949 (QQ)   2018-09-23 20:52:00
永久桶不就好了
作者: Cauchy2008   2018-09-23 21:18:00
覺得現在的作法很好阿,當初不是一堆人覺得自己的推文很珍貴、很有建設性,不想隨意被刪。現在想刪文的修文就好,不會動到推文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8-09-23 21:18:00
清光內文等於刪文+1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8-09-23 21:57:00
直接刪掉內文就好啦,反正底下推文推啥後面才看的也不知道在推啥,刪內文最快
作者: allloveme (ID隨便取)   2018-09-23 22:32:00
贊成不能刪內文ㄤ不小心按到注音,sorry
作者: loner (魑魅)   2018-09-23 22:50:00
永久水桶+1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9-23 22:52:00
作者: Jsayta (纖)   2018-09-23 22:58:00
就也永桶啊~~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3 23:03:00
老實說,刪不刪文很重要嗎?這邊都只是私事,整天想用桶桶桶來展現自己的權力還滿可悲的更何況又不是刪別人的文,刪自己的都要管?吃飽太閒吧我只看到一群想透過網路霸凌別人的人,想利用板規來合理發洩自己的怨氣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3 23:27:00
我大概知道你的意思了... 也不是不行啦...Orz但是板規修嚴嚴格執法 必定也會有一些人誤踩板規拿你這個作法來說 假設有人不是錯漏字而是表達方式不好遭噓文想換個說法或是透露過多的隱私想修掉保護自己或是含有他人個資想修掉避免引伸問題亦或是因為違反板規而不自知 經提醒而修改依據你的作法 這些人全部得桶 而且是你說的永久水桶而且你要考量到 不是每個使用者都會看板規的
作者: i9100 (i9100)   2018-09-24 00:08:00
雪皇又來了,雪皇只是到處看有沒有版主可選.可否等妳結婚之後再來考慮婚姻版
作者: vupcj86 (Minn)   2018-09-24 00:11:00
發文前看板規不是最基本的嗎?為什麼要為那些不看板規的人找理由,本末倒置了吧。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8-09-24 00:17:00
那個i真的是天資聰慧,什麼議題都要跑到下面講一堆廢話才甘願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8-09-24 00:17:00
先看版規很正常吧。
作者: qOnop (大小眼)   2018-09-24 00:23:00
直接把文章修光=刪文+1。說什麼不小心違反板規啊,不小心透漏太多資訊想保護自己的,真的很好笑。發文前不是本來就該想好?不是本來就要閱讀板規?某些人的說法根本就鼓勵人不看板規就發文啊XDD 不知道現實生活中會不會犯法然後跟法官說我又不知道!我是不小心的!我一時衝動!呵呵發文時都不會想到是私事 被嗆了之後才崩潰說那都是私事也很好笑,是你當初自己上來講的,要怪誰?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9-24 00:40:00
進來的公告還說本板不是情緒出口板咧,根本笑話禁刪文根本就是滿足三姑六婆的好奇而已,方便大家霸凌以前說什麼怕刪到人家寶貴的意見,寶貴的意見可以回文啊現在沒刪這些人所謂"寶貴的意見",刪修文照板規走了還要得寸進尺獵殺女巫,這不是霸凌什麼是霸凌?人身攻擊罰則這麼輕,有沒有看你這麼激動? 沒有嘛~~因為沒攻擊到你你都不會不爽啊,別人家的事嘛刪文你就不爽了,因為被你嘴的對象跑了,很不舒服啊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00:44:00
只想搞成不能刪文的爆料公社吧,呵呵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9-24 00:45:00
我建議禁推文啦,有意見大家回文講,都不用怕被刪啊禁推文禁刪文禁修文,這樣不是最好嗎? 資料保留最完整啦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00:47:00
說穿了只是想要發文者被那群愛人身攻擊的爽罵到死嘛拿板規出來說嘴也遮蓋不了背後的惡意呢
作者: thalamus (thalamus)   2018-09-24 01:05:00
我建議是直上區塊鏈
作者: kana76010203 (盧小樽)   2018-09-24 01:08:00
如果修改會造成爭議的話,如果改成不能修改原文,補充可用推文如何?因為錯漏字其實對全文理解也沒這麼大影響。另外,你文內提到不修改推文只改原文成未滿五十字的現行罰則是禁言14天加退文有點錯誤,現行應是刪文+禁言14天。(如果是退文倒好,未來會對發文權限有影響)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4 01:34:00
@i9100 你去查一下好嗎?我是板主 也早就結婚了對人不對事的發言可以少一點嗎?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01:45:00
所以呢?自刪內文也符合規定阿,呵呵板規的意義是什麼?促進發文?避免板面混亂?你的建議對板風有任何幫助?只是想搞倒一個板吧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4 01:48:00
@原po 看板規的確不是必要項目 就跟我們一般不會熟讀法律條文一樣 大部分人都是用到的時候才會去注意到而誤踩的確要罰 但比例原則要有 永久水桶怎麼想都太過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01:49:00
PTT現在有些網軍很故意在搞臭一些熱門板,不知道這邊是否也受波及呢?所以就說了,永久水桶意義何在?把人趕走就是你想要得到的結果?
作者: yyhy (凹烏)   2018-09-24 07:02:00
開大絕說不要在本版po文就好,跟一有事就要人離婚有什麼兩樣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4 10:09:00
你說的 "發文時系統設定「紅字提醒」"你不知道有些app不會顯示那些嗎?那是電腦版才會一定出現的哦我是覺得到最後板主一定不會照你說的做啦 太極端了..保證繼續延伸更多的問題
作者: lonelysam (挺湖小旋風)   2018-09-24 11:58:00
獵巫霸凌? 別用這版不就好了這裡本來就不是你發洩情緒的地方發發文 把這邊當垃圾桶 跟版友戰一戰刪文這樣?然後再嫌網路霸凌? 怎不滾回自己的粉紅泡泡睡覺
作者: beibei0901 (又是搬家的季節)   2018-09-24 12:37:00
更改刪除原文形同自刪+1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8-09-24 13:06:00
單純抱怨或討拍有更適合的版,這邊是來解決問題的
作者: windcity (保持能量^^)   2018-09-24 13:23:00
這裡真的能為婚姻解決什麼問題嗎??說功能是抱怨討拍真的還比較實際一點 網路上的討論區不就是這樣嗎想知道多少比例是來發文後原本的婚姻問題得到解決的XD?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4 13:27:00
不就是重視自己的意見不容別人否定嗎?認真是很好 但認真過頭了只能說是呆板 器量不足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16:04:00
理性討論很難的人是你吧?永久水桶對活絡看板有幫助?想刪文的人照刪,最後只是趕跑人而已,這樣有意義?法律/板規都只是手段,手段的背後都有目的,請問你刻意營造這樣發文環境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想網路霸凌陌生人到你爽嗎?為了這種目的要讓大家都聽你的話嗎?板主的存在主要是維持看板秩序,和促進看板活絡,以目前的板規和秩序而言相對合理,而板主也提出統計數據顯示新板規上路之後已改善許多。只憑"感覺"就發文的人,是你。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9-24 16:19:00
上面已經建議你去看正反意見的那篇公告了,你持續以自己意見認定他人想法,我覺得跟你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9-24 16:42:00
法律一直有所謂的比例原則,一直故意無視這點的人才沒有討論價值吧!
作者: a00080245 (啊)   2018-09-24 16:49:00
其實修改歷史板主看得到
作者: hanamimary (H.M)   2018-09-24 17:02:00
支持:禁止用修文方式刪除原文=自刪,違者帳號永桶因為很多人都是一時情緒上來問一問,爽了或是不爽了就刪一刪走人,這種短時間內不太會再上來的人只桶個14天甚至一個月根本不痛不癢,等他們又要上來發問的時候早就出桶了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24 20:43:00
覺得想要永桶的人可以自己出來桶現任板主就是不願意這樣做 你們說再多都沒用啦自己的理想自己實現 責任也自己扛 不要只是嘴巴說說
作者: shindo1   2018-09-24 21:00:00
多一堆討拍取暖文對活絡看板也沒用阿 只有會護航的覺得好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9-24 22:42:00
法律有所謂的比例原則,所以不是在討論例外條款嗎?我前面就說說我支持永桶,原因我上面也寫了,你可以不贊同,但沒必要一直扣我帽子
作者: mannequin (Mannequin)   2018-09-25 01:19:00
不要囉唆這麼多你就出來參選啊,看了就煩把政見寫一寫,看大家是不是支持你這種法西斯嘛,當版主很累的,你就自己跳下來選啦。吵死了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9-25 01:40:00
哈哈哈,叫人不爽不要來發文的言論不就和別人說不爽自已出來選一樣~~
作者: winnie7721 (Miuandred)   2018-09-25 06:03:00
為什麼應該永桶?個人是覺得別人家的事若不想讓我知道,沒讓我看到也無關痛癢。不影響我的生活。有什麼關係?若影響到發文者的生活,那就算自刪,又有什麼關係?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9-25 07:33:00
自己變相自刪就會說是不小心,夠噁心了先永桶這個id再來討論永桶的問題還差不多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9-25 09:12:00
再噓一次, 不爽自己出來選~ (反正不合你意你也叫人不要來
作者: airdor (la bella vita)   2018-09-25 09:50:00
禁刪文跟禁修文是兩個概念,不要在這邊偷渡概念,依板規判決才是法治,法治永遠是相對公平的,你要板主去判斷誰是故意誰不是故意,這不是人治甚麼才是人治?如果你意見那麼多,覺得板主必須給你一個標準,你來選板主,自己設標準就知道一個規則是永遠無法滿足所有人的,只能往相對公平的方向去做,噓你沒法治精神郤假裝自己尊重法治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9-25 21:19:00
一整個莫名其妙
作者: QQmei5566 (QQ咩)   2018-09-25 21:48:00
吃飽太閒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9-26 01:43:00
很閒的人,和置底一樣,超羨慕的~
作者: adelaide (ade)   2018-09-27 19:06:00
網路霸凌別人想要用版規來發洩自己的怨氣+1你自以為是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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