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離婚後續處理

作者: jessie0 (一閃一閃亮CC)   2018-08-31 18:55:14
沒想過竟然有我可以回文的主題…
我在25歲時與前夫結婚,29歲離婚,
在交往時我就見識過一件事,
公婆召集嫂嫂們和我這準媳婦,
要我們三人簽署主動放棄財產同意書!
內容是他有給兒子一人買一棟房子,
如果將來離婚,妳一個人滾出去,房子沒妳的份!
(離婚分配財產不可分房子的意思)
當時我就覺得他們很有事而堅決不簽,還為此大吵一架!
後來離婚前有主動一對一告知婆婆婚姻有問題,
我們有考慮婚姻這個選項,給她打預防針,
當時婆婆還說好好談,儘量不要太衝動什麼的,
後來我和前夫雙方談好和平離婚,
結果婆婆馬上就要前夫轉告我,請我儘快搬離他家!
還說因爲他有三個媳婦,
三個人他都買一模一樣的重量的金飾以示公平,
所以如果我要離婚,金飾必須留下給「繼任者」!
不然如果他要再買一套給下任媳婦的話,
對二個兄嫂不公平!(因為老三多花一份爸媽的錢)
聽到這種理由我也是醉了…
只能說世上奇人太多,遇上就當笑話看看,
反正都離婚了,以後大家是陌路人,
那點金飾就當抓交替給他下個媳婦戴去吧!
※ 引述《glommyday (尼小黃)》之銘言:: 已經離婚,現在跟寶寶單獨在外租屋生活: 剛離婚時有過渡期暫住婆家: 婆婆非常疼愛嬰兒,是長孫: 但跟前婆婆有育兒觀念不同的問題: 婆婆偏傳統: 會用言語攻擊大人來表達對小?
(前夫說可以直接把監護給我避免他媽一直吵): 我的問題是(我不太禮俗,若有說錯請見諒): 只有登記沒有辦婚禮就算未過門的媳婦嗎?: 可以因此來把金飾要回?: 或是離了婚通常可以要回金飾嗎?: (金飾我已經跟前夫
作者: laohuyo (阿彼)   2018-09-01 05:59:00
我看妳是沒分到上來討拍的吧
作者: longya (嗯)   2018-09-01 09:08:00
人家女生欸沒分到上來公審討拍錯了嗎
作者: prosper0203 (...)   2018-09-01 09:03:00
雖然妳當下感覺應該是不好的,但換成公婆的角度也是不得不,畢竟不知道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這一步,要怎麼確保他們打拼一輩子的財產呢?
作者: painterfish (七七)   2018-09-01 03:43:00
一開始就被下馬威,感覺就是會離婚為收場的婚姻,那時候怎麼沒逃還結下去?前夫很帥?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8-09-01 03:19:00
如果一開始上面有寫也要放棄孩子,確實不會想簽,其他財產倒是都無所謂。但看原po這性子本來就跟前婆家不合吧,當初何必硬結
作者: Hermanda (樂高)   2018-09-01 07:49:00
是婚前沒必要簽這種吧 本來就不是為了分財產
作者: AppleAlice   2018-08-31 19:50:00
不懂耶,如果是公婆贈與兒子的房子,本來就不列入夫妻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8-08-31 19:50:00
如果房子公婆全出你不能分也很正常啊
作者: AppleAlice   2018-08-31 19:51:00
財產分配阿,有簽沒簽那張同意書根本不影響阿,還是你本來想分?? 吵點是甚麼呢??
作者: laciyi (lai lai)   2018-08-31 19:55:00
我也覺得很奇怪,贈與跟遺產本來就不列入財產分配。有沒有簽根本就沒差
作者: happypink (我的天)   2018-08-31 20:12:00
確實是公婆的錢買的房阿,跟你前夫又沒關係
作者: smallod (簡單D調瘋)   2018-08-31 20:14:00
我覺得公婆只是比較誠實XD
作者: girlo (girlo)   2018-08-31 20:14:00
啊我覺得很合理啊...本來就不是妳的啊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8-08-31 20:18:00
為什麼公婆贈予兒子的東西,無緣的離婚媳婦覺得她也該有一份?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8-31 20:22:00
為簽不簽那張還白吵架 妳原本以為可以分嗎......
作者: smile14for0 (橘 皮 可 恥 嗎?)   2018-08-31 20:25:00
為什麼要吵?本來就不是老公的財產啊 而且婚前財產你不簽也不能分
作者: AppleAlice   2018-08-31 20:32:00
而且妳婚前就吵這種以離婚為前提的分產,婆婆沒力阻兒子結這個婚也是很有肚量耶
作者: boggylin   2018-08-31 20:49:00
是不是搞錯什麼啊?婚前財產沒妳的份不是?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8-08-31 20:50:00
妳真的本來就不能分呀
作者: cagari (相遇就是有緣)   2018-08-31 20:55:00
我覺得這個公婆也滿公平的啊,每個兒子都有一間房,婚前買的你本來就沒份,還想著要分,也太貪心了吧
作者: love1987817   2018-08-31 21:04:00
人在情才在啊 錢嘛 人性大都如此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8-08-31 21:19:00
本來就不是妳的東西
作者: saii73 (Saii)   2018-08-31 21:22:00
本來就不能分不是?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18-08-31 21:26:00
應該是很想分,結果被鄉民打臉了… 連金飾要不要還,都上來發文了…抱歉,眼殘… 金飾文不是樓主。
作者: rosalin (幸福已來到~~)   2018-08-31 21:29:00
只有我看到不一樣的意思嗎?婆婆要求3人簽放棄財產,那會變成婚後財產也全放棄可是婚前贈與財產原本就不能分,根本不需要特地簽
作者: dapple (dapple)   2018-08-31 21:31:00
可能主要是給嫂嫂簽的吧 他只是順便
作者: rosalin (幸福已來到~~)   2018-08-31 21:31:00
所以婆婆找來2個大嫂一起簽放棄財產,比較像婆家在算計3個媳婦
作者: AppleAlice   2018-08-31 21:47:00
她文章都寫內容是放棄給兒子的一人一棟房子、將來離婚房子沒媳婦的份、離婚分配財產不可分房子了,不用腦補擴及到其他財產吧
作者: hotaka (離...)   2018-08-31 22:30:00
自己愛提房產,卻在那說不懂回文執著房產幹嘛,也是很妙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8-08-31 22:31:00
抓交替 不管之前婚姻怎樣 妳用這詞不覺得自己很過分?
作者: boggylin   2018-08-31 22:33:00
前半你自己一直強調的啊...孩子部分你也沒提...跟金飾比起來...嗯...妳不屑分財產...我想金飾也不屑一顧吧...反而著重在金飾???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8-08-31 22:35:00
很簡單 比起還不知道在哪的財產 金飾當時在他們夫妻身上
作者: girlo (girlo)   2018-08-31 23:00:00
喔...所以妳金飾還了嗎
作者: null0826 (neil)   2018-08-31 23:00:00
感覺是,你跟你前夫一家都不知道婚前財產不用分(結婚後一起賺的才可分),然後你前公婆這樣做也沒啥不對,兄弟一起賺的才可分),然後你前公婆這樣做也沒啥不對,兄弟不合很多都是財產分配不均,對你來說是很好笑,不過搞不好他們一家人真會認為老三拿了兩份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18-08-31 23:16:00
公婆買給他兒子若是離婚你不能分,這有問題嗎?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8-31 23:19:00
你是要分什麼,不要臉不是這樣,又不是你的錢,不用簽也不會拿得到金飾還回去也是對的阿,你也可以拿回你那份,還是你沒給男方金飾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18-08-31 23:20:00
哦看到交往狀態下,確實沒必要簽,搞不好會分手阿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8-08-31 23:20:00
孩子跟誰,有點腦就知道不是請律師就有用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18-08-31 23:21:00
可是這樣吵一架還能結婚也是很怪要正式結婚再簽就可以,反正有沒有簽也沒差反正關係結束時,不是你花錢的本來就該還回去
作者: justalittle (就是這樣子)   2018-08-31 23:29:00
房子贈與有很多可以操作的地方,可能用買賣的方式避開贈與稅,前公婆的財力看起來應該是會往這方面去著手,所以的確有可能會變成夫妻婚後財產而不是單純贈與,前公婆可能是有想這一點的
作者: zard1983 (zard)   2018-08-31 23:50:00
你本來就沒份阿,有啥好大吵?
作者: iris953662 (艾瑞絲)   2018-09-01 00:09:00
我覺得原po說大吵的點不是要分房產,是公婆要人簽字這
作者: cedric0928 (YSJ)   2018-09-01 00:11:00
自己嘴巴說不想,卻不肯簽名???
作者: Barbarianww (Barbariannnnnnnnn)   2018-09-01 00:15:00
我也覺得簽名這點是在污辱人
作者: chocorei (choco)   2018-09-01 00:33:00
你是想表達你公婆自以為很有錢怕被人佔便宜吧,忍不住想反擊“對啊我也有此意,我爸媽幫我買的帝寶,老公也要簽放棄同意書XD”
作者: astrorice (dance with me)   2018-09-01 01:10:00
本來就不是你的啊....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8-09-01 01:27:00
你想表達被羞辱 但是公婆的理由沒有不正當吧
作者: HPV (零)   2018-09-01 01:29:00
房子妳沒出到錢,金飾你也沒出到,所有?
作者: longya (嗯)   2018-09-01 01:44:00
想分就說啊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8-09-01 01:52:00
覺得前公婆的要求蠻合理的,金飾乍看原原po的例子,覺得她婆婆器量有點小,但看妳前公婆的說法覺得算合理。至於房子,這麼大筆贈與,他們想確保留在自己兒子手上,也是人之常情。簽切結書的部分,我個人標準是如果一開始他們就態度不好,那的確污辱人;如果是自己不簽,才導致氣氛變僵、對方態度由好轉壞,那是自取其辱
作者: MoyQue (有種東西叫書名)   2018-09-01 10:11:00
簽同意書有種明明還沒結婚就被公婆唱衰離婚,是有多不看好啊,他們作法雖然實際卻沒考慮到別人觀感,很自我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8-09-01 10:29:00
其實就是婚前協議啊,如果一開始態度好,我覺得這事本身還蠻中性的,所以不會生氣。只是房子是公婆贈與,所以公婆跳出來簽婚前協議。如果前夫不認同這項協議,直接跟爸媽說他寧願不要房子也不要讓女友感受差,就不會有簽同意書的事了。所以雖然是公婆跳出來做,但也是男方同意的婚前協議
作者: flower6   2018-09-01 10:31:00
上面噓的人公婆拿這種文件給簽的時候都能微笑簽名嗎
作者: boggylin   2018-09-01 10:59:00
當然不可能微笑簽啊...她內文協議只提到「房子」哦...簽不簽沒影響...不過簽的前提就是以後一分一毫也要算個簽不簽沒影響...不過簽的前提就是以後一分一毫也要算個清楚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8-09-01 11:08:00
本來就不想分,還被侮辱才是重點,噓的可以搞清楚重點嗎?剛結婚就被看準會離婚打預防針,羞辱人也不至於這樣吧!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9-01 11:10:00
男方同意的婚前協議+1 你都離婚了還迴護著他,他真幸福
作者: ddtjoy   2018-09-01 11:41:00
重點是還特地要讓人簽,很羞辱人...
作者: pepsilee (Pepsi)   2018-09-01 12:46:00
婚前公婆送給兒子的房產,媳婦本來就分不到,還大吵咧根本就是小氣的婆婆VS貪心的媳婦眼的鬧劇
作者: applemaymay (小蘋果)   2018-09-01 18:14:00
你也可以出一份,如果前夫外遇還是ooxx自動放棄監護權的文件,給他們簽
作者: Bijala (閉嘴啦)   2018-09-01 18:37:00
夫妻財產本來就平分啊 怎會不能分? 沒看一些有錢人離婚都賠到哭出來只是一般男方財產較多才會有這種女方要分一杯羹錯覺如果對一個人的愛連物質都沒法平分很難維持久遠吧不管有沒有外力介入
作者: russiaorange (russiaorange)   2018-09-01 19:50:00
婚後所賺得財產才能分吧?婚前跟贈與及遺產夫妻雙方是不能對半分的。我知道婚前就要簽協議會感覺不好,妳公婆可能對這種心理比較沒同理心,聰明一點的,在登記前就把所有有關房子、股份、公司等等都安排好,根本不需要跟妳提,你們哪天真離婚妳也一分錢都分不到,真分到也只是小錢,就當慰勞妳在這婚姻中沒功勞也有苦勞
作者: tinabjqs (光)   2018-09-01 21:25:00
不過就是婚前協議啊,覺得前公婆滿合理的,金飾就是給媳婦,妳又不是媳婦了當然拿回來~
作者: kobana (江江龍)   2018-09-01 22:59:00
其實原po沒想要分房子的意思吧,是人看到那份同意書都會覺得夫家雞掰吧
作者: love1987817   2018-09-02 00:19:00
不也就婚前協議書的一種 到底有啥好氣的 除非心口不一啦
作者: otina (otina)   2018-09-02 09:53:00
重點是侮辱人,找所有媳婦來給下馬威說別想肖想我的錢和孫,逼著簽名...翻臉非常合理啊
作者: dodoru (jomi)   2018-09-02 21:18:00
我可以理解這篇耶,為什麼隨便那個東西來我就要簽呀如果是準公婆耍神經,我也不會想簽這種有的沒的,只覺得不知道在瞎鬧什麼。如果真的硬要搞,我可能會約個擇日,製作三個大份放大版的同意書,例如禁止隨地大小便同意書、禁止偷竊同意書之類,看他們要先挑哪個簽一簽,他們兩老先簽我就簽呵呵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04 21:56:00
我覺得原PO會不願意配合前夫家,是因為對方的惡劣態度而不是真的因為想要錢吧。前面好幾樓幾乎是戳著別人鼻子罵原PO要錢要牌坊不要臉了。如果是你們自己或女兒遇到這種羞辱能不生氣嗎?
作者: flayasabird (flaya)   2018-09-06 00:55:00
房子如果你沒出到一毛錢,那就簽吧不落人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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