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過婚的男鄉民問一個問題:一般大台北2大人+2小孩的月開銷該抓多少?
不說房貸了,假設是已經付清,一個月我能計算到的基本開銷大約也要五六萬
條列如下:
1.水電瓦斯 3000
2.網路和第四台:1500
3.四支手機月租費:2500
4.管理費:3000
5.汽車油錢與罰單,停車費等:3500
6.吃喝(外食約5-7成):15000
7.2個小孩幼稚園:18000
8.保險(不講儲蓄險,講意外類型的):4000
以上已經破五萬了(五萬零五百)...
然後就我所觀察到的,一般大約6-7成的女性會在有小孩後辭掉工作當主婦
如果上面的算法算是可信,回過頭來是不是也暗示,
一個男人月薪沒五萬根本養不起家?就算有房子也是要跟父母伸手拿錢?
有沒有人愛我是感性上和緣分、機率的問題,能不能養得起家則是理性上的問題了...
另:氧氣板女鄉民似乎常寫一個條件:每年出國一次
婚後真的有人可以做到時常出去嗎?是我太窮還是現在的女生太不食人間煙火?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