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結婚還沒登記想分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2-26 00:36:57
※ 引述《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之銘言:
: 剛有一篇回文中007大的建議我覺得不錯也實用
: 人家在裝瘋 你也可以裝瘋啊
: 人家情緒勒索你 你也可以情緒勒索他啊
: 這種自私鬼母女看到提款機落難
: 跑的比誰快
: 到時候你連警察都不用叫
: 參考007大的方法並加上自己的點子,歡迎版友們一起集思廣益幫助原po!婚姻板是茫茫?
: 子進水海洋中的一盞明燈。
不要亂教
鄉民看文章起鬨起的很爽,平常電影看多就覺得現實也能像電影那樣演
實際上這種意見極度不尊重當事人,不管是哪一位當事人
更別提演這種鱉腳的戲
平常在此版最常看到的幾個問題,一種是各種小事玻璃心爆炸
另一種最常見的就是有問題,往往愛旁敲側擊各種猜測演戲小劇場
卻往往遺忘最重要也最有效的其實是直球對決
誠心的、正面的、別帶過多情緒,看著對方的眼睛把想法說出來做正面溝通
原po現在唯一應該做的,是整個重新整理好自己的思路
把未來你認為還能夠走的幾條路與條件考慮清楚
事先擬定好當對方出現何種過激動作,你要如何反應
從前文得知對方可能要找飯票,或是習慣想要鬧的方式得到想要的東西
那麼你對方的真實感想是什麼,如果對方做怎樣的改變,你是否也會回心轉意?
那麼正面把你的條件說出來,明確讓她知道她的行為即將消耗光你的愛
兩個人再試試看,如果試成功,再登記結婚也不遲
如果你現在就已經完全死心,打死都不想與對方結婚
那就別找任何藉口,直接誠心正面的說清楚你無法接受對方的行為,沒有愛了
此後對方一切行為與反應皆與你無關,你跟她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責任義務
如果你們目前是同居,建議你先以完全迴避的方式遠離她
她願意搬是最好,不願意搬就給對方些時間吧
反正你都養她一年多了我猜你應該不差錢暫時找別的地方住
把有價值跟重要的東西趁她不在的時候一次清空
或是協議再給她一些援助,給她點緩衝,避免人急跳樑狗急跳牆
你要認清一點,目前掌握絕對制高點的其實是你
對方說白了就是要不到東西在胡鬧的小鬼,但又因為清楚一切都必須依賴你
於是在內心形成一種矛盾,只能用更加過激的方式來引起你注意與同情
所謂以死相逼,某方面來說也就是這人只剩這個能威脅你了
..........如果你還愛她,那是挺可憐的
這代表對方活這麼大了卻不懂真正的溝通該怎麼做
你還愛她,你可以教她,看她願不願意受教
但如果你已經不愛她了,路上長不大的小鬼愛死就去死
那種以死為威脅的嘴砲基本上不用理,難不成你怕她衝上來捅你一刀?
但還是建議錄個音,以後有過激行為或是刻意找死行為,按情況可做為證據使用
懶人包
1.沒登記就沒結婚,登記了才是夫妻
2.先想清楚對她的感覺,理清楚是不是完全不愛
3.事先擬定好之後要走的路,與應對對方的方案
4.考慮好攤牌的地點、與會人士
5.別心軟
6.或是趕快認命登記去,這種極品別放生害人
作者: doforu (呀比)   2018-02-26 03:52:00
地點一定要公眾場合 XD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2-26 05:22:00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2-26 05:42:00
是真的怕被砍...-.-以對方是瘋子為前提,做啥保護自己的準備都不為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2-26 08:29:00
推。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8-02-26 08:33:00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8-02-26 18:42:00
嗯,我朋友在公開場所(餐廳)談判,最後還是被女方從背後插一刀(水果刀),傷到肺部。還好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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