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禁自刪文"正反論述集中區(至2/28)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8-01-19 14:23:03
● 議題: 你認為婚姻板有必要「禁止自刪」嗎?
● 討論期: 即日起至2/28。
● 投票期: 3/1~?? (未定)
這裡是投票前意見發表集中串,請使用推文發表論述。
推文前請務必詳讀本文最後的「提出論述注意事項」,
沒有讀完就發表意見者,板主將視情況刪除推文,以維持可讀性。
請使用推文,勿回文,回文者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
請勿在本文底下爭吵謾罵,情節嚴重者禁言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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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否禁自刪文」之議題我原本預計1/22開始給大家投票決定。
但這幾日和其他有管板經驗的前輩討論後,發現1/22投票實在過於匆促,
「看板禁止自刪」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故有必要將討論期拉長,
希望各位婚姻板大大看過各方意見後再來決定婚姻板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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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禁止自刪」?
硬性禁止自刪:由板主向站方申請看板禁止自刪功能,若申請通過,
該看板「一般使用者刪文權限」會被拿掉,只剩板主有權限刪文。
軟性禁止自刪:不向PTT站方申請禁止自刪,故使用者仍有刪文權限。
由板規訂定罰則(利如自刪者禁言30天...等等),板主依板規處罰自刪者。
本次討論先討論「是/否該禁止自刪」,若投票結果為「是」
下一階段才是討論「要硬還是要軟」
◎ 本議題之歷史討論與投票結果:
「是否禁止自刪」在本板2009年已經討論過,
最後討論風向是「不需要禁止自刪」。
本議題並未舉辦過投票。
參考文獻:精華區Z-3-4-5-1-9資料夾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1. ◇ [板務] 關於自刪文的想法 akakapo [06/12/16]
2. ◇ [板務] po文又刪文有這麼嚴重嗎? akakapo [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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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帶議題:墳場中的違規文章是否要挖出來鞭屍?
PTT站方並未規定墳場裡的違規文章板主是否必須要處理,
所以實務上是由各板板主自己決定要不要罰
這個部份我沒有要開放讓大家決定,我只告知大家我的作法:
1. 發表違規文章後,自刪,我不會特地挖出來處罰他。
2. 若有人特地備份起來檢舉 (寄到我站內信箱或在檢舉區留言) 我才會處置
3. 但如果違規情節重大者(例如散布色情圖片、鼓吹別人去自殺...等,發了又自刪),
我就會挖出來依板規處置。
以上是我的處理原則。
因這個附帶議題會影響正反方討論,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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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一頁):
正1. 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章,
等於把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推噓文中也含有參考價值之討論,
不應為了作者一個人的利益而損害其他推文者和看文者的利益,
正2. 回文雖有備份功能,但備份推噓文非常不方便。
板眾使用回文備份是因為自刪風氣氾濫而採取的不得已手段,
不應以「回文能備分」來正當化自刪行為
且既然「回文能備份」那自刪的實質意義也不大,只是白白讓推噓文消失而已
正3. 若作者怕舊文被人肉,可以刪掉自己的內文,但推噓文必須保留。
正4. 自己發的文、說過的言論就該負起責任,敢作敢當。
這樣發言前才會深思熟慮,不會胡亂發文。
正5. PTT已是匿名平台並未實名制,對於發言者已經有一定的保護程度
並不是發了就一定會被認出來。
正6. 禁止自刪文可以遏止幻想文濫發被打臉就刪掉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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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二頁):
正7. 禁止自刪文可以遏止喜歡PO文公審姻親,審完滿足了就刪掉的風氣。
想要公審別人就應該要承擔以後被人查到的後果。
正8. 本板自刪的比例比起其他板面都高,應有適當制度改善自刪風氣
正9. 若發文者把推文意見當成衛生筷,不需要就丟掉,長久會降低推文意願,
對於婚姻版是不利的發展。
正10. 若發文者只是一時的情緒衝動、心情抒發不想留紀錄,
應該至黑特板發文更合適
正11. 發文者選擇在PTT這樣的公共平台發文,應知有可能被他人認出。
若真怕被認出可以適當代換部分資訊
正12. 不能預設推文的人都是「嗜血的、想看戲的」,不能以此預設立場作為作者自刪
的合理理由。有更多的人是抱著熱忱正面的心態在推文回覆,預設立場並不公平
正13. 若有推文有違規情況,應由板主處理,不應以推文違規作為作者自刪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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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認為有必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三頁):
正14. 既然曾經有人因為推文的文句而引起訴訟的案例,代表推噓文發表者
對文句內容負有責任也有權力。不應被文章作者刪除。
正15. 如果大家都怕刪文,而不推文改回文,那板面會很混亂
正16. 自刪是否為基本權利,應該由各論壇、各看板自行定義,
其他論壇或其他PTT看板也有禁自刪的,發文者的自刪權並不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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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一頁):
反1. 原本就很難用一篇文章完整描述家庭糾紛的全貌,
文章發表後看到網友因片面資訊引發激烈反應,作者想刪除停止討論是人之常情。
反2. 如果推文者自認為自己的意見很寶貴,想留給其他人看,
應該選擇使用「回文功能」,而且回文本身就有備份功能。
發表長篇意見原本就應該使用「回文」功能,而不是推文。
推文者原本就應該要知道推文有可能被刪除之風險,自行選擇要推文或回文。
不該因為作者自刪會把你的推文刪掉就禁止自刪。
反3. 婚姻板的發言條件比PTT其他看板特殊,在婚姻板發文須揭露自身的婚姻生活和
感情狀態,曝露的隱私比其他看板多。待問題解決後,作者不想在本板留下紀錄
被親人算舊帳、引發更多家庭風暴,這是人之常情。
且由於本板文章隱私暴露較多,有時候刪文不是為了自己,是怕影響到家人。
反4. 如果發文者已經知道自己錯了,應該要給他刪文的機會,而不是留在板上持
續受人撻伐。仍想繼續討論的人可以去其他篇回文討論。
而且如果只是不小心PO錯文,明明知道錯了卻不能自刪,這樣進水桶也不近人情
反5. 禁止刪推噓文的用意是為了避免作者竄改他人推文引起紛爭,但自刪文並沒有
竄改問題。不應以"推文會被全刪掉"當作理由禁止自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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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二頁):
反6. 刪文功能是PTT給予每個使用者的基本權利,也是文章作者的著作權,應尊重,
不喜歡自刪行為是一回事,不應無故剝奪別人自刪的權力。
且自刪行為並未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權益,不應無故剝奪
其他板(如合購板)因與金錢交易有關,所以才有禁自刪的合理性,婚姻板沒有
反7. 禁止自刪其實沒甚麼用,有心人總是會有辦法規避的。反而苦了讓不懂規避的人。
而其他使用者一樣是看得一頭霧水。
反8. 來婚姻板PO文的人很多是可憐人,不讓他們刪文會使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
反9. 有些PO文只是一時的情緒抒發,沒有必要永久保存在板上。
而且發文時情緒比較不平靜,用詞遣字會不精確,應給作者挽回的機會
要求情緒低潮的人還要能夠「承受別人推文的批評不可刪文」強人所難。
反10. 有些推文者看到發文者想的和自己不一樣,就使用尖酸刻薄的言詞批判,
嚴重者甚至羞辱發文者,作者自己刪文是一種合理的自我保護手段
反11. 現在很多人會使用回文備份,即使自刪,原發文者還是要寫信拜託備份者幫刪
所以原發文者並非PO了又刪卻不用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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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三頁):
反12. 婚姻板文章量已經不多了,如果禁止自刪,會讓文章量變更少。
禁自刪會導致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不敢PO文來求助
反13. 「禁止自刪」這種措施只為推文者著想,卻沒有為發文者著想,不太公平
反14. 本板的文章案例差異性甚大,與其他板(如ASK板)不同
婚姻板每個人的問題各有不同,並不像其他板需要留著答案給別人重複爬文
沒有強制保存在板面上的必要性
反15. 因為有些人會在其他板搜尋作者曾在婚姻板發過的文章來攻擊作者
若不能自刪,曾在婚姻板發過文的人就要一直背負十字架
反16. 若推文內容發生意外事件(如推文張貼非法內容或連結等等),
作者自己刪文可以防止事件擴大,減輕板務負擔
反17. 想要禁止自刪的原因多半出於看戲的心態,並不構成禁止自刪的合理理由。
並不能為了滿足大家的看戲心態就禁止自刪,影響作者的現實生活。
反18. 文章底下的推噓文主要是推給作者看的,不是給別人看的,如果作者自刪就代表
已經得到足夠的意見,剩下就是作者自己的人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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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 (認為不需要禁止自刪) 論述彙整(第四頁):
反19. 真正的優質好文通常也很少自刪,自刪文大多是被批評嘲笑的文章
並沒有保留的價值
反20. 如果作者不想讓外部網站連結到自己的文章,自刪可以刪掉使網址無效
避免紛爭擴大至其他網站
反21. 推噓文並不受板規1-5限制(須有自身婚姻實例、明確建議等等)
內容經常不切合題旨。故不應為了保留推噓文而禁止作者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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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反方論述我會視推文情況不定期彙整至內文中,讓板友一目了然。
● 提出論述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1:發表論述請表明是[正方]還是[反方]意見,未表態者不收錄其論述。
因為我會解讀錯誤,看不懂你到底是支持還是反對。
注意事項2:請使用「肯定句」發表你的論述,不要使用「疑問句/反問句/詰問法」
只要你論述有疑問語氣,我就不會收錄其論述。
(錯誤範例) [正方]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把
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這合理嗎?
(正確範例) [正方]板規禁止文章作者刪除別人的推噓文,但作者卻可以自刪文把
所有推噓文一併刪除,這並不合理。
(錯誤範例) [反方]描寫家庭糾紛原本就很難完整寫出事情全貌,文章發表後看到
網友的激烈反應超乎預期,想刪不行嗎?難道作者一定要把家
務事全部寫出來給你們看才行?
(正確範例) [反方]描寫家庭糾紛原本就很難完整寫出事情全貌,文章發表後看到
網友的激烈反應超乎預期,作者想刪文停止討論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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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3:請勿以「滿足你個人情緒」做為論述基礎。
只要板主判定是情緒理由,不收錄其論述。
(錯誤範例) [正方] 我辛苦推文卻被刪文,我覺得很不爽,我以後不想推文。
→ 「我很不爽、我不想推文」並不構成論述基礎
(錯誤範例) [反方] 幹嘛禁自刪?我覺得很可笑。
→ 「我覺得很可笑」並不構成論述基礎,不收錄
※ 你還是在推文可以發表你的感受讓大家參考,只是我不會收錄至正文中。
注意事項4:請勿使用「賭氣句型」發表論述。
只要被板主判定是賭氣發言,不會收進內文裡。
(錯誤範例) [正方] 文章一直被刪掉,我都不想推文了
(正確範例) [正方] 本板自刪狀況太過浮濫,長久下來會造成使用者不願推文。
(錯誤範例) [反方] 禁自刪的話那以後大家都不要發文啊
(正確範例) [反方] 禁自刪會造成使用者不願意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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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5:如果你的意見別人已經提過了,請不要重覆發表,
除非你想幫忙強化論述。
若只是單純附和只需要推「贊成正1和正2」或
「贊成xxx(某位推文者ID)提出的論述」就行了。
如果推的亂七八糟讓我看不懂,我會刪除推文。
注意事項6:同一人可以發表多項論述,只要你符合所有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7:(我有想到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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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結束,感謝閱讀。
我晚上才會整理推文並收錄,請耐心等候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8-01-19 15:02:00
[反方] 該給發文者反悔的機會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5:05:00
[反方] 文責自負,不想自己的推文被作者刪除,請使用回文[反方] 想留下原作備份,請愛用回文。作者保有刪除自己文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8-01-19 15:05:00
[反方] 不願自己的想法被刪 請用回文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5:06:00
章及其附隨配件的權利。禁止刪推文只是為了避免推文遭篡改造成困擾而已。[反方] 發文又刪文是基本人權,不宜剝奪。
作者: cutemaumau   2018-01-19 15:14:00
[反方] 發文刪文屬個人意志 反正有人在備份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8-01-19 15:20:00
[反方] 發文刪文個人自由,但不能叫回文的人修改
作者: mayko (mayko)   2018-01-19 15:37:00
[反方]如果有影響到家人,還是給個機會吧.但不能叫回文者刪文.禁自刪只會禁到沒技巧的..報球版禁自刪,可是有人會乾坤大挪移(標題內文全改)..殘留的只是看似莫明奇妙的推文(笑)
作者: kastar (= =)   2018-01-19 15:41:00
[反方]上來PO文的往往都已經過得很辛苦了,情緒過後或後悔了還不能刪文也太可憐了,有種雪上加霜的感覺!!!其實我會覺得有些人就只是PO文抒發一下積壓的情緒,但推文和回文很多人太尖酸刻薄了,有些原PO會想刪文也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jfw616 (jj)   2018-01-19 15:48:00
禁止自己刪除文章..超沒必要的好嗎..那版主幹嘛不要求發文還要實名制更好..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8-01-19 15:51:00
自刪在所有版面都有,我還真只有在婚姻版看到這麼大的反彈...覺得自己意見超中肯應該要流傳於世的為何不去當婚姻專家出書做演講,在這裡爭小江山能幹嘛?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8-01-19 15:57:00
自己推文這麼重要記得寫筆記下來就不怕被刪掉了
作者: synytc   2018-01-19 16:34:00
[反方]po文是希望尋求協助,若po文者家人怕被認出要求刪文結果不能刪,恐會怪責原po吵得更兇
作者: rainsstar (瑞斯斯塔)   2018-01-19 16:47:00
[反方]總要給一些奇葩文被打臉後,自己消腫的機會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8-01-19 16:51:00
[反方] 不刪文就已經有一堆改的亂七八糟的文章了備份最實在
作者: ken132m (chen)   2018-01-19 16:54:00
[反方] 意見同kaster大
作者: annieashin (Annie)   2018-01-19 16:56:00
[反方]禁止自刪被認出可能會導致問題更嚴重
作者: urangle (重新開始)   2018-01-19 17:09:00
[反方] 連這是要禁止.....以後誰敢波文 他有權波文就有權收回 這是基本的言論自由吧
作者: s8098042 (白白)   2018-01-19 17:10:00
[反方] 意見同一樓,他們有反悔的權益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7:10:00
[正方] 發文前請三思.自己發的文要自己負責不要鬼打牆
作者: yofa (YoFa)   2018-01-19 17:22:00
[正方]意見同segio大,何況PTT已是個充分匿名的平台怕被肉搜就應更加注意自身發言以及以前說過的話禁自刪文有個折衷作法就是板主代po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7:26:00
[正方]還真有不少比例是發言後被肉搜鬼打牆自刪.幻想嚴重[正方]怕被肉搜可以請版主代PO.意見同yofa大
作者: yofa (YoFa)   2018-01-19 17:29:00
若可以任意自刪,則所有板規視同虛設,容易使應受板規制裁的違規發言得到適當處置,刪了後下次如法炮製可能性高無法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01-19 17:33:00
[正方]意見同segio大,認真回推文時發現被刪文會很惱,不是說自己意見多棒,只是認真回文被這樣以對,會覺得自己好白痴,熱臉貼冷屁股,尤其擠牙膏文被人翻舊文就刪,情節最嚴重,為何隱惡揚善?不就想公審親人未果腦羞怒刪
作者: ji9su (duck)   2018-01-19 17:34:00
[反方]有些發文的情緒是一時非永久,不必長久在網路空間保存。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7:36:00
緒發言有需要上來請大家公審?審完後刪文這樣就很爽?發廢文之前可以多想幾下.真正有苦惱再上來尋求解決.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1-19 17:37:00
[正方] 本版自刪文比例比別版都要多 已有點妨礙爬文了軟性限制並無不妥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7:37:00
婚姻版上來公審老公 婆婆的一大堆.審完就刪.這樣出氣了?要出氣請去hate版.不要假討論真公審.對婚姻沒有幫助
作者: agnesfreda (Beyond Silence)   2018-01-19 17:41:00
[反方]有些是正常發文,但被惡意攻擊,此時刪文是一種自我保護。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7:41:00
回文就算了.接到不少信件要求刪回文的才惱.....
作者: Rivival   2018-01-19 17:47:00
【正方】正文可刪,但別人推刪文不可刪,因這非原po權利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7:54:00
[反方] 推文是附件。想要保留自己發言的證據,就應該回文長篇大論的非聊天式推文很討厭!
作者: airdor (la bella vita)   2018-01-19 17:56:00
[反方]自刪文章是基本使用者權利,但應禁止發文者要求其他回文者刪文或刪去其ID,因為這涉及其他使用者權利,建議違反者予以水桶
作者: chocorei (choco)   2018-01-19 17:57:00
[正方]發文者應為自己發言負責,若能規範可使發文前多加思考也是件好事,再者發文者部分是有困難需要人家建議的,不應隨意就刪網友意見也並非衛生筷不爽就丟,這樣只會讓人越來越懶得回應我想對意見交流是不利的。至於情緒衝動誰人都有,也有專板hate可去,若只是想發洩不想聽意見我認為那裡更適合。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1-19 17:59:00
違規自刪並不影響判決,刪文版主還是看得到內容,之前違規被檢舉後自刪依舊會受到處罰。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8:02:00
[反方] 原作者若發現自己的文章被其他人回文備份,直接去信一個一個哀求即可,基於文責自負的原理,板主根本不需為此出什麼面。(當然鄉民要求不遂會一直罵)[反方] 現在版規已經將發言縮限到以自身婚姻內容為主再禁止刪文板上立刻就會比菜堂還安靜。靠北婆家老公原本就是婚姻板的重要功能。鄉民可以吐嘈不需要規定每個作者都要冷靜出來寫論文。
作者: kele1206 (胖)   2018-01-19 18:33:00
[反方]請給po文者一個自省和冷靜的機會一時衝動的發文會造成當事人多嚴重後果 不是我們鍵盤觀眾可以承擔的 請給當事人空間和反悔餘地 但還是請大家發文前慎思
作者: HPJC (台南我的家)   2018-01-19 18:40:00
[反方]有時只是想上來徵詢大家的意見,有時事情過了之後不想再看到,希望如船過水無痕般淡忘,也是情有可原,不應只為回文者想,而不為發文者想,這不太公平。其他回文者若日後覺得想法改變,亦可修文或刪文。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19 18:42:00
這個版是hatemarriage版嗎....這個版看完後都懷疑自己結婚對不對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1-19 19:02:00
[反方]禁止刪文有什麼好理由嗎?板主不都可以撈文章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9:03:00
[反方] PTT本來每一個板都會有一定程度的 Hate 功能喜歡瘟腥反對酸文要放瘟腥含小蘇打的鹼文才行。不是用禁絕別人發文又自刪的方法。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8-01-19 19:14:00
[反方]婚姻問題難免,若有解決不需特留給外人評論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1-19 19:19:00
[反方] 發文與刪文都是使用者基本權益 不能隨意剝奪
作者: wcmwcm (快把估價單給我!!!!!)   2018-01-19 19:21:00
[反方]人都會衝動,要給機會反悔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19 19:27:00
[反方] 還有不小心按到回文又直接順手發出,當然要能刪...不然就水桶了...多慘。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8-01-19 19:58:00
[反方]刪文是討論版的基本權利之一 即使觀感再差也不應任意剝奪且需考慮禁刪是否反噬 造成有需要求助的人更不敢波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8-01-19 20:01:00
[反方]刪文是發文者的基本權力,雖然對回文者的感受不好,但還是希望能夠給發文者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作者: btinyworm (worm)   2018-01-19 20:56:00
[正方] 贊成正4,發文是該負責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8-01-19 21:20:00
[反方]發文當下 有時情緒是很激動還無法冷靜下來的 在那種情況下發文的用詞用字甚至是在講述過程是很有可能有誤差 至少要給原PO挽回的機會
作者: agnesfreda (Beyond Silence)   2018-01-19 21:33:00
(好奇提問)支持正5的版友,若之後決議 版主「不」代PO,想法會不會改變?
作者: fdav (生活中)   2018-01-19 21:47:00
[反方] 討論類型都是自身個案,差異性大。不如ask板多為知識嘗試類型可以讓後來的人爬文,減少重覆發文。沒有硬留文章在板上的必要性。更正錯字:常識
作者: Cauchy2008   2018-01-19 22:00:00
[反方]贊成反2
作者: lambfollwer (Tiffany)   2018-01-19 22:06:00
[反方]若推文者與發文者觀念想法不同,推文時很容易出現過激的言論,嚴重影響發文者心情,應給予發文者自刪的權利。
作者: airdor (la bella vita)   2018-01-19 22:09:00
我建議要水桶要求別人刪回文的原因是因爲過往看過有使用者在回文推文要求別的使用者刪文,這是版面上的事,而非站內信,站內信的情況當然不到版主管理,但我想強調的是推文要求使用者刪文的現象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8-01-19 22:27:00
我覺得有些人看人文不順眼就肉搜,進而搞不好會連人家的家人都搜出來,或者是其實事情以解決,所以刪文是怕如果另一半或是另一半友人看到,又加重婚姻失和而且我覺得自刪是個人權利吧有些人就是比較脆弱,看到罵的人罵太難聽過不去坎阿如果又是遇到那種懷孕中或是剛生產有憂鬱症不讓她自刪,一直硬把她的文章留在版面上給人繼續罵的很難聽,產婦自殺怎麼辦?我自己覺得我已經夠經得起罵的,偶爾也會不想留著文給人當靶子繼續婊吧[反方]更甚者會有把本版看到的文章,在別的板遇到原po繼續拿她看不順眼的本版文繼續罵等於根本不給人活路吧,連到別的板發文還要受到這個版的文章原罪繼續背負十字架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1-19 22:36:00
禁自刪主要是三姑六婆少了八卦的材料很不方便很少看到有什麼中肯優文自刪的,就算刪了也沒人關心刪了有人會反彈的多半是好吵好罵好多爭議的八卦好材料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8-01-19 22:37:00
[反方]而且有些發文者已經生活受夠了,連刪文權利也不給,是否太苛薄? 各個版都有月經年經文為何婚姻版不能有這個雅量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1-19 22:38:00
而且著作者本來就該有增修刪減的權力吧[反方]
作者: niowme (總會有一片天空)   2018-01-19 22:56:00
[反方]使用者有權利刪除自己寫的文章的,不該被剝奪
作者: afria (阿法)   2018-01-19 22:57:00
[反方] 自刪為個人自由權利,無損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權益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8-01-19 23:17:00
[反方] 情緒是一時的,人都有後悔的時候
作者: xzp436 (ç¾…å—¡å—¡)   2018-01-19 23:41:00
[反方] 看人刪公審文心虛的時候覺得舒爽
作者: meteor007 (meteor007)   2018-01-19 23:45:00
[假中立方] 其實可以考慮用匿名帳號X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8-01-19 23:58:00
[反方]刪文與否是po文者的權利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8-01-20 00:13:00
[反方]刪文功能是每個PTT使用者的基本權利,應尊重,不應剝奪
作者: windcity (保持能量^^)   2018-01-20 00:15:00
[反方] BBS功能可以po就可以刪 禁自刪真的很嚴重 如合購版牽扯到金錢 交易 禁自刪還有道理 婚姻版講自己家務事不能自刪完全不合理 以後大概沒什麼人敢PO文了不是版主代PO就不會被認出 若有描述一些細節 熟人可能一看就認出來了 不能自刪太不顧版友隱私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20 00:18:00
[正方]ptt使用者能否刪除文章,若有一定的公益存在,非不得限制之。不應僅因個人之私益,即漠視公益的需求。有鑑於近日婚姻版幻想文、自刪文眾多之亂象,使得本版比IG限時功能還不如,造成版友閱讀文章的負擔外,亦辜負版友熱心的推文建言,是婚姻的一大損失。再者,在公眾版面上發文,應知有可能被他人認出,自應負有此忍受義務。且,版友之所以回文備份,係因近日自刪的風氣盛行,而不得為之的手段,不應以此為理由而正當化自刪文之行為。綜上,禁止自刪有諸多公益的存在,應得以適度禁止。*是婚姻「版」一大
作者: julion555 (Julion)   2018-01-20 00:48:00
[正方]自己造業自己擔啊 都成人了謹言慎行懂不懂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1-20 01:28:00
[反方] 使用者有權利刪除自己寫的文章的,不該被剝奪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1-20 01:31:00
婚姻「板」,Board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8-01-20 01:44:00
[反方]反16 自刪有發文者自主控管功能 當推文一發不可收拾時可自主刪除 例如肉搜或出現對造大揭隱私時 某種程度上可以減輕版務負擔
作者: hhua (Kay)   2018-01-20 02:40:00
[反方] 刪文是po文者的權利
作者: lambfollwer (Tiffany)   2018-01-20 02:44:00
[反方]贊同反8,會上來po文求助的人很多是不想讓親友知道私事,或是相同年齡層的人都沒有類似經驗可以請教,才會求助於版友。處境已經如此,還要發文者懷抱「要發文就要受得住網友任何批評」的覺悟,未免太過強人所難。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8-01-20 08:35:00
[反方] 會來問的都是私事,不想被親友認出來。甚至原本的小事被網友擴大、失焦,何需文章留著讓網友隨意亂鞭。「要發文就要受得住網友任何批評」只是為嗜血找藉口
作者: Sofiamity (喳喳)   2018-01-20 09:25:00
請版主代po以保護自己,若用自己id發文要慎思
作者: fishophobia (123)   2018-01-20 10:13:00
[反方]自刪文只是底下推文不見 並沒有涉及法律民事糾紛等 與合購並不相同 每個人都可能會有想抒發私人心情又不想被發現的時候 文如果不能自刪 很可能最後上新聞等造成不可挽回的狀況 這個版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安全度太低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8-01-20 10:24:00
婚姻「板」,Board +1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20 10:57:00
拜託這是公開版面沒有私密性沒有安全性.要安全是不是搞錯了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18-01-20 11:23:00
[反方]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18-01-20 11:42:00
反對禁自刪,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因。但希望可以要求在一開始就表述會自刪文章的可能,這樣就很在乎自己推噓文心血的人可以避開
作者: keepboba (Boba)   2018-01-20 11:51:00
[正方]天下蒼生百百種,人情世故千千樣,婚姻狀況萬萬般。推噓文除了可以給原po建議外也可以給其他類似處境的人作為參考(或心理建設)。可在文章開頭標記“是否同意回文時備份”(意同是否同意記者抄文)。在文章開頭處客觀但具體的描述文章中出現的人物與關係(必要但不限定形式),同時也可以避免擠牙膏式的情況出現。若是推噓文已無具體建議,原po可視情況建立“不可推文線”(並在標題注明),此線之後推噓文可由原po決定是否刪除(但不可修改內文)。若設定此線之後要大幅度的補充,須自行回文,並同意備份。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8-01-20 13:59:00
[中壢方]看實際情況 惡意自宮或情由可原 由版主判斷應該歸類到老子說了算的版主霸王條款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1-20 15:59:00
問一下,所以“回文”自刪也算嗎? 大家討論的好像都是新文章自刪,那回文自删也算嗎?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8-01-20 16:42:00
t大,據我瞭解ptt的自刪設定是,如果板上跟站方申請自刪並通過核可,那就是全部都不能由發文者刪文,只有版主具有使用刪文指令的權限這篇應該是要討論板上要不要申請設定限制自刪功能
作者: chanel494 (chanel)   2018-01-20 21:22:00
反方。刪文與否是言論自由
作者: pig35000 (PONY)   2018-01-20 21:30:00
反方,同上
作者: taiwancola (台灣可樂)   2018-01-20 23:52:00
「正方」有很多值得參考的文章(包含推噓文)刪了可惜,另外自刪比例真的太高了
作者: kurtok0523 (kurtok0523)   2018-01-21 00:36:00
[反方] 此爭議多源自於版友的看戲心理,若禁止自刪可能助長網路霸凌的歪風。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21 01:50:00
[正方]不應預設立場諸如版友嗜血、霸凌發文者等,作為支持自刪之理由,蓋其忽視大多網友報以熱血且正面的心態給予意見,此種預設立場之行徑本身即為不公平。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1-21 01:50:00
自珊文刪掉很好的推文,這是我反對的原因目前PTT轉貼出去的速度很快,刪文根本沒有意義最後原PO明明可以用E刪除自己所有內文,何必要連推文刪?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21 01:53:00
又,發文者並非版主,只有版主才能判定版友有無違法版規,以「發文者得自主控制自刪,有利於防止事件擴大」等理由,來支持自刪,實為倒果為因(承上[正方])
作者: mannequin (Mannequin)   2018-01-21 03:58:00
[反方]就算不讓他刪,但貼文者仍可用編輯功能修文啊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1-21 06:28:00
[反方],不需滿足其他嗜血之人的偏好。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1-21 09:30:00
說真的.會貼出讓人嗜血的文自己是不是該檢討?大家都成年人才能結婚.發文求助前不能多想幾下嗎?有很多根本就公審文.壓根就不需要版友的意見.或堅持己見被噓到暴頭後刪文了事.這樣真的對婚姻有幫助嗎?還是好玩?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1-21 09:59:00
版主已經回覆過請勿以詰問法質問他人了。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1-21 10:34:00
*熱心且正面的態度(修正)
作者: gausong (東漢末年)   2018-01-21 20:27:00
[正方] 我雖贊同給人留活路,但更贊同Isaac大的意見:板友備份速度很快,所以自刪其實沒有用,只是白白增加了用心的好推文被刪掉的機會。抱歉,是isaacc大
作者: frommars03 (認真的生活)   2018-01-22 13:02:00
[反方]自刪表示作者已經接收到推噓文的各種意見,已經達到推噓文提供意見的功能,剩下就是作者自行參考後做出人生的決定,畢竟在作者下面推文噓文的目的是要給作者看,不是給其他人看。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1-22 20:25:00
請問,那我要再貼一次推文表達正方之意嗎? 辛苦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1-22 22:32:00
[反方]禁自刪主要是三姑六婆少了八卦的材料很不方便很少看到有什麼中肯優文自刪的,就算刪了也沒人關心刪了有人會反彈的多半是好吵好罵好多爭議的八卦好材料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8-01-23 00:52:00
[反方] 手殘錯刪那不就很倒楣,剛剛不小心手殘體會
作者: yunpig0802 (愛吃起司的老鼠)   2018-01-23 08:50:00
[正方]贊成正12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8-01-23 10:19:00
有推噓文的刪文,可否用板規2-5處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1-24 00:17:00
[反方] 刪文跟刪除推噓文不一樣,硬用2-5處理並不合理否則應該給原作者在原文註記是否同意推噓文的權利或是可以註記,推噓文視同同意原作刪除推噓文[反方]本板霸凌事件出過不止一兩次,鬧上法院的都有所謂大多網友心態熱血正面云云只是想當然爾,並無數據證明發文者對於自己的發文有權修改增刪[反方]有完整論述大可以用回文,推噓文並非其他板友表示意見的"唯一"方式,以推噓文意見很好來主張作者不可以刪文的理由非常牽強[反方]在原文下推噓本來就要知道可能跟原作的文一同被刪去就好像發文就要知道可能被推噓或是有人持不同意見回文一樣如果禁刪文的話,也應該同時禁止推噓文,有意見一律回文並且禁止任何形式的備份與引用
作者: sharon1225li (陽雋)   2018-01-25 00:10:00
[反方]不應預設立場諸如版友嗜血、霸凌發文者等,但 PTT 生態嗜血、霸凌發問者情況嚴重(自己本身有問題發文被肉搜的不算),版友更有措辭嚴厲的評判甚至對發文者無意義羞辱,支持可以自刪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1-25 15:11:00
[正方]正4。人本就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ptt具匿名性,保護度已足夠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8-01-27 14:44:00
[反方]上來求助的人有些心理已經瀕臨崩潰邊緣,若還要承受無法控制的網路發酵、被親友認出的風險,可能將人更推向崩潰
作者: doris1024 (巴西)   2018-01-27 18:46:00
[反方]很多文章都是認真發問,但其中有一部分常常被扭曲問題的本質or惡意中傷,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作者: cockatiel123 (cersef)   2018-01-28 01:27:00
[反方]禁止刪文,google通常會做頁庫存檔,造成外流fb和其他更為開放的討論空間,引來過多非相關正經討論的謾罵,造成文章失焦,對解決問題來說沒有幫助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8-01-28 22:37:00
[第三方] 刪正文留推文 女男主角刪文前得告知板主 使板主能回復一篇無內容但有推文的福馬林文 事主可達成刪文之目的 板友投躑人生的推噓箭文也可以保留做為後續再討論之用。不告而刪者抱板龜跑3000
作者: tanyawai (我的願望....)   2018-01-29 15:17:00
[正方]支持不可以刪文,常常辛苦回覆了半天,跟網友討論的正熱烈時,一句不想被認出就刪文,覺得裡面很多推文都具有參考價值,不應該由作者喜好付之一炬。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1-29 16:45:00
[正方] 推 樓上t大 講的很有道理很多苦口婆心的金玉良言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8-01-30 13:31:00
支持正1跟正7,最近網購版也在討論把網友利用完就自刪的文章,我把推噓文視為是討論串,受益於討論串的不只是原文作者,還有其他讀者,請發文者學習尊重其他讀者的閱讀權,推噓文的內容並不屬於發文者所有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8-01-31 08:51:00
【正方】太多人假求助真公審 只要風向不對就開始擠牙膏擠不出來的時候就刪文 讓認真給建議的版友像笨蛋一樣浪費時間 然後沒多久又再次循環怕被認出可以代換 而不是一句不想被認出然後不負責的刪除文章
作者: cabessa (無)   2018-01-31 10:05:00
[正方]+正1. 打出文字即擁有該字句的智慧財產權,既然法律上有網友因文句內容被判決的判例,就代表文字的個人專屬權即除了該推噓文者以外的任何人皆無權刪除.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8-01-31 11:33:00
[正方] 支持正4及正7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1-31 14:59:00
[正方] 我的看法很簡單,你沒有深思熟慮就把文章打在公共論壇上,這是你「自己」的問題。所有論壇使用者沒必要為了你的一時衝動承擔被你刪文後一起消失的意見,無論好壞。再說一次,發表文章請對自己的說話負責。發了又刪不負責任。
作者: shulebibi (殊樂畢比)   2018-01-31 19:11:00
支持正4&正7
作者: Mapodoufu (當歸)   2018-02-01 08:58:00
[反方] 支持反2 不能刪文也會編輯掉爭議言論備份最好 但更好的是google暫存回去找備份也只是想看戲 看完就回家了如果用編輯修掉文章 連戲都看不到了QQ
作者: nikita26042 (nikita)   2018-02-01 13:46:00
﹝反方﹞支持反6,刪文是基本權利,即使不喜也應尊重
作者: crazyM (We are the future)   2018-02-01 14:27:00
[反方] 贊成反一至反六
作者: rainHime (雨姬)   2018-02-01 16:26:00
反禁自刪,發文有時是要抒發情緒,文章看不到事實全貌,有時被網友誤解,無法刪文只能花時間辯解,會很煩[反方] 推反1和反10。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8-02-01 16:36:00
[反方] 其實我自己也刪了自己上百篇文,有的時候就是時機過了沒必要留太多個人資訊在網路上,而且此一時彼一時不管是前一分鐘發的或十年前發的,我覺得自刪沒什麼問題但須尊重其他回文者不刪改引言,這樣也能鼓勵大家回好文
作者: Sunnymoney (Sunnymoney)   2018-02-02 02:10:00
「反方」這是基本人權
作者: penguinmars (麥香魚塔塔醬)   2018-02-02 07:50:00
[反方] 發文刪文屬個人意志 反正有人在備份
作者: david7112123 (Ukuhama)   2018-02-02 09:30:00
不應該自刪 坦然面對 好嗎?「正方」
作者: houjenny (houjenny)   2018-02-02 09:46:00
[正方] 經過這次系列,我覺得應該要軟性限自刪。而且這次娘家媽媽事件原作開闢戰場又自刪,覺得也太不負責了
作者: liment   2018-02-02 11:03:00
正方,除非自刪後仍能完整保留別人的推文[正方] 除非自刪後仍能完整保留別人的推文
作者: CappuCat (無休閒生活)   2018-02-02 11:35:00
[正方] 不然每個人都怕被刪文不推文~然後大家都用回文那版上也太亂了吧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8-02-02 21:25:00
[反方] 版上大部分自刪而被備份到的文 通常推文都只是鞭屍對作者及版友來說 似乎沒有除了讓版友發洩情緒外的作用
作者: cvcvcv (cvcvcv)   2018-02-03 04:54:00
[反方]應尊重版友基於各式動機而刪文的需求,至於秒刪的那種其實也不需版友們花心力去關心
作者: twitch5566 (圖奇)   2018-02-03 07:00:00
「正方」每個人都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怕就別上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8-02-03 10:46:00
[正方]發文前請多想想 要抒發情緒可以去黑特版
作者: heart0210 (許阿羽)   2018-02-03 16:15:00
[正方]有一些狀況是別人也會遇到的,不管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都可以留下來給後面的人借鏡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8-02-03 17:17:00
[反方] 給發文者一個機會收回自己的話跟文章
作者: zaqzz (wen)   2018-02-04 01:13:00
[反方] 自刪是版友的權利
作者: sherlie (養天使的方法)   2018-02-04 02:49:00
「反方」刪自己的文章,是個人意志和基本的人權。也有版友是從版上推文得到結論之後,為了避免其他親友認出,而自刪文的。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2-04 04:16:00
[反方] 推文前可以多想想,怕被刪就回文
作者: Arialovescat (Aria)   2018-02-04 14:02:00
[正方]在有前提說自己會刪文時可刪文,要不然大家熱心給建議推文之後又全被刪光對網友也不公平。但實際面上可能無法這樣管制,所以我覺得大家還是發文要想清楚,而不是發文後被打臉立馬刪。
作者: BeatLA (不招人忌是庸才)   2018-02-04 14:55:00
[正方]你遇到的問題,別人也可能會遇到,可以當成借鏡。而且最近看到刪文的都是被打臉、被撻伐後刪文,如果禁不起別人的建議,就不要來這裡po,去別的地方取暖就好。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8-02-04 16:28:00
[正方] 原本我是反方的 但這幾天這個版超過50推的事主都各種自刪 覺得很煩 推文一大串都被刪掉你要刪內容可以 推文也刪掉那不就是浪費大家時間乾脆開放禁止推文 一切回文發表意見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8-02-05 00:22:00
[正方] 好幾次點熱門進來看都沒東西
作者: hitoshiseki (照片是照騙)   2018-02-05 00:28:00
[反方] 反20贊成,但希望自刪者能短期禁言、或是等同劣退,需要用p幣去處理掉的,增加刪文門檻
作者: ZZAX (汪汪)   2018-02-05 03:51:00
[反方] 發文刪文屬個人意志,不應該被剝奪
作者: trumpet12 (清晨的巴黎)   2018-02-05 11:33:00
[正方]自刪風氣過剩,也會減少推回文意願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2-05 11:36:00
[反方]自刪文基本權利,根本不用去考慮推噓文的問題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8-02-05 20:52:00
[正方]不能自刪 才能讓PO文前想清楚 到底要不要PO
作者: sesameR (R)   2018-02-05 22:47:00
[正方] 請對自己的文章負責任,要發洩情緒請去個版,不要上來問該怎麼辦,然後又完全不考慮其他解決方式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8-02-06 17:09:00
【正方】請對自己說的話寫的文負責,刪文通常都是惱羞不想承認自己錯不是嗎?不想被認出來就不要貼文,任何話語只要離開妳的嘴說出來/妳的手key出來,就不可能再是秘密。版上自刪風氣過剩,一堆回文都旨在備份...
作者: RuinAngel (左)   2018-02-06 21:20:00
[反方] 發文刪文應該是基本功能沒理由剝奪但被版友備份也是看板基本功能XD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2-07 06:23:00
[反方] 推文本來的用途就不是讓人長篇大論,不能成為不准自刪文的理由[反方] 也不應該為了滿足看到熱門文章就點進來看那些人的看熱鬧心態就禁止自刪[反方] 大家都知道發文者可以自刪,推噓文時已經知道被刪風險,也等同願意承擔這種風險,否則可以回文。[反方] 禁自刪也沒實質意義,發文者一樣有修改原文的權力可以將內文刪成空白文或是其他無意義文章#1CRBq8vT禁自刪只會讓這些人換個方式修改內文或標題而已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8-02-08 01:21:00
[反方] 以一個看板運作來講,「禁止自刪」相對應一定有「板主代刪」功能,若有板主同意代刪文者,不管是只刪原文、或連同備份文都協助修文或刪除,都容易擴大戰線到板主身上,不如讓打算自刪者、意圖備份者、跟想湊熱鬧的,都各憑本事就好。
作者: heart0210 (許阿羽)   2018-02-08 09:19:00
[正方]有板主代PO,如果怕被人肉或是被要脅(反15提到)可以多使用,並不應以「會被人肉」的理由刪除自己的文章。
作者: sesameR (R)   2018-02-08 18:08:00
推樓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2-09 11:51:00
[正方]軟性處裡. 推噓文為板友意見的表達, 而從推噓的數量可以當作眾人對事件的看法, 如果因為可以回文就認為推噓文被刪沒關係, 那一人回一篇不就爆炸了?而就我所知, 自刪文板主也能從回收區找文. 是否可以改成保留自刪的功能,這樣可以應急, 也可以自刪違規文, 但若自刪不符合板友討論出來的要件, 那由板主再將原文及推噓文PO出來.不符合要件的自刪,例如發了篇奇文被虛爆了自刪這種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8-02-09 20:44:00
上述這種做法若原文有違法疑慮板主一時不察復原就很衰喔...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2-09 23:34:00
[反方]板規對推文並沒有"舉自身實例""具體建議"等約束推噓文內容往往離題不切旨,以保留推文為禁自刪之理由並不合理
作者: allloveme (ID隨便取)   2018-02-10 17:56:00
[正方]文章前提醒發文者對言論負責,可以增加24小時內的刪文罰則(例如水桶),若是被人肉搜索(ptt外的資訊)則可由板主判定。如果覺得問問題得到解答就刪,那可以去問板啊=_=
作者: lailine (積八點)   2018-02-11 04:28:00
[正方]要對自己的發言負責任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2-13 12:17:00
在置底我有提問,但板主沒回,所以我又來這邊請教一下板主能否統計一下最近的自刪文中的推文,有多少比例是中肯建議有多少比例是不切實際的呢? 這樣比較有一個客觀的數據
作者: e0909090909   2018-02-16 11:09:00
[正方]贊成正4、正5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8-02-16 12:19:00
[反方]重大爭議的文鄉民會回文備份 限制自刪只會想滿足嗜血的人而已
作者: Entei (炎帝)   2018-02-18 12:02:00
刪文功能是PTT給予每個使用者的基本權利 <=就這點就好啦 哪八卦那種幾萬人大版 推文動輒幾百個 有禁止自刪??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老菊花5566)   2018-02-18 18:33:00
[正方] 敢發言就要敢負責 不然就用匿名帳號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8-02-19 21:01:00
又一篇爆文自刪了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8-02-20 17:29:00
[正方]禁止自刪應該是基本人權,沒啥好爭的
作者: a951357330 (多多)   2018-02-23 03:13:00
[正方]1、2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02-23 15:09:00
[正方]說真的自刪有啥用.像那位L大一樣.該挖的還是挖的出.說真的發文還是別太作死比較好.別怪人挖前文拿出來鞭屍看完S大的挖屍文.我真覺得刪不刪無所謂.反正要挖要鞭都可以
作者: jamselee (jamselee)   2018-02-24 07:35:00
[反方] 自己的文章自己決定,憑什麼禁刪要禁刪就把刪除功能拿掉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2-24 10:41:00
[正方]板主說違規文章如果已自刪,除非要禁言才會特別處
作者: ttnez (^^)   2018-02-25 13:07:00
[反方]自刪是基本權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2-26 16:56:00
[正方]自刪是不是基本權利尚須討論, 不提供自刪功能的論壇, 及非論壇但讓人表達意見的地方也很多.有些實名認證制的網站更是強調一切留底, 為的就是杜絕廢文, 為了讓每個發言都被發言者所重視和負責
作者: Kiran (哎唷!)   2018-02-27 21:47:00
反方]刪文功能是每個PTT使用者的基本權利應予尊重。
作者: Golddragon (nameless)   2018-02-28 12:30:00
想保留值得借鏡或是宣導的文章推文應該靠版主m文經營精華區,不是靠禁止自刪。沒看過有什麼社群網站app之類的自己發文刪不掉的設計。倘若真有需要避免亂發文又刪除的行為,可以考慮軟硬合併1系統設定禁止刪文權限2需刪文作者向版主提出申請,已退文或水桶為代價換取刪文功能。這樣可以兼顧想刪文者的需求又不會讓刪文氾濫。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3-01 13:29:00
因為手機的關係,推文跑到別的文章去了,剛剛才發現![正方]板主說違規文章如果已自刪,除非要禁言才會特別處理,這樣的話,一些回文往往就只是單純批評毫無任何建議貢獻,就算有人檢舉,回文者只要在板主處理前刪文就不會收到“警告”,但三支警告可換禁言,這樣的話,有心人可以把發文者罵一罵,等板主處理前刪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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