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關夫妻報所得稅

作者: magicsnow (小錢鼠)   2017-05-28 15:33:25
請問大家
對於一個夫妻財務分開管理(收支分開各繳各的稅)的家庭來說
(1)
如果「夫妻共同計稅」(有利)
“夫妻總應納稅額”小於「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不利)
但對於夫妻其中一人來說
「共同計稅」(不利)應納稅額卻是大於 「夫妻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有利)應納稅

得利的一方應不應該把差額還給不利的那方呢?
這樣算是「算太清楚、太計較」嗎?
如果得利方不同意歸還,說應以家戶最大利益考量
這樣有道理嗎?
(2)
此外,另一半沒取得我同意
就把我的稅跟他合併申報了
還採取對他有利的方式申報
申報結果也沒經過我確認同意就上傳了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怎麼有這種人?
他辯說:我若不同意他幫我報稅應該要在他報稅前“提出異議”
問題是我只知道他要回家幫他家人報稅
可不知道竟然也包括我的稅???
我認為再怎麼樣也應該讓我確認我的收支數目和報稅金額對不對吧?
報稅方式也該是夫妻討論吧?
<感言>
其實我比較憤怒的是第2點
我覺得婚姻中的問題
最難解決的其實不是單一事件
而是夫妻間價值觀根深蒂固的歧異
像這次事件,雖然稅額差距不多,約4~5千元
但我重視的卻是他不尊重人的態度
擅自幫我決定我報稅的方式還理所當然的態度
而他也不覺得他有錯只覺得我是愛錢愛計較
像這種價值觀想法的分歧
導致他一直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一直無限迴圈在那差額該不該退還給我?
重點是「尊重!討論!告知」
唉!他永遠聽不懂
導致吵架都是沒結果
不能溝通的夫妻可以訴請離婚嗎?
翻了法條好像都只有特定條件或家暴才可以
這種雙方價值觀的歧異才無法共同生活吧!?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7-05-28 15:41:00
有自然人憑證的話就自己重報啊!會以最後一次報的為主
作者: wangkunyi (142)   2017-05-28 15:45:00
況下擅自幫我們全家報稅,同時把我的2個小孩給我小姑報扶養節稅,雖然最終的結果我們依然不需要繳稅但感覺超差,完全沒被尊重
作者: dolphinfish (我愛我家小壞壞)   2017-05-28 15:47:00
離婚不是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簽字的嗎?有需要到用訴請+翻法條??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5-28 15:53:00
如果太太不同意離婚,當然要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5-28 15:55:00
所以原啵與先生在討論離婚的階段了嗎@@?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5-28 15:56:00
妳太太這樣的確不尊重人,不過就實務來說,法院很難以這樣的理由判離婚妳可能需要再提供多一點的事證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05-28 15:59:00
原啵是女生吧 有前文可看2013年就知道這段婚姻....
作者: zpeach (peach)   2017-05-28 15:59:00
基本上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有特殊理由者,例如分居,可以分開申報。建議原po這兩天自己再拿自然人憑證申報一次大概就可理解。
作者: pikalin7 (天真)   2017-05-28 16:08:00
分居達半年不是可以訴請離婚嗎?
作者: secret1314 (愛情是永恆的)   2017-05-28 16:28:00
w大婆婆這樣我會翻臉,到底憑什麼?報稅這種事本來就要先說,扶養也要告知啊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7-05-28 16:34:00
打官司離婚真的沒那麼容易 也不能怪法規沒道理 家務事本來就難判斷 如果離婚很容易 難保不會有有心人利用分居半年就可以離婚 那另一半外遇蓄意隱瞞鬧分居怎辦
作者: Mozar (沈默的樂師)   2017-05-28 16:49:00
要離的話先分居然後自己重報稅吧...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7-05-28 16:51:00
為什麼一定要互相同意離婚?真的不想要再拖就去法院判決離婚
作者: ithink520 (Liang)   2017-05-28 17:06:00
沒有特殊理由,就必須合併申報,這就是綜所稅制,最後的應納稅額也是總計數,我試過拿夫妻各自的自然人憑證試算申報,系統跑出最有利的合計數都一樣,當然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我認為夫妻能一起減少支出,省下來的才是能一起花的。
作者: coreyjao   2017-05-28 17:14:00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沒必要吵,重新上傳就好
作者: UncleJ (J叔叔)   2017-05-28 17:29:00
其實我不懂什麼叫「採取對他有利的方式申報」軟體不是會自動選擇合併申報最佳的報稅方式嗎?原po自己報自己上傳結果應該也是一樣,除非故意選高的報..
作者: tmwc   2017-05-28 17:37:00
系統好像不管怎麼跑,跑先生或跑太太的,結果是一樣的應該沒有人會故意報高的那個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7-05-28 17:38:00
我跟先生是全部所得分開計算然後合併申報,另外再用一張白紙分開寫下各自的所得再分別加總及扣除的雙方父母親所得及扣除額, 就可以分別算出兩個人各自應該繳的稅了。 不過連繳的稅都可以吵翻天, 你們溝通真的不太好。
作者: shake1949 (QQ)   2017-05-28 17:54:00
4,5千耶
作者: yayaho (牙牙)   2017-05-28 17:54:00
其實我不懂為什麼有不告知就可以自己報稅耶?因為夫妻共同申報還是需要配偶的自然人憑證呀,才有辦法下載配偶的資料,所以為什麼原po老公可以自己報稅。另外推文中有人是婆婆報稅的例子,…他的婆婆到底是如何拿到資料報稅呀?我其實不是很懂…好疑惑…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05-28 17:55:00
連繳稅都可以吵,妳真的要努力思考的是怎麼樣才能達成離婚的願望。從六月就開始找房分居吧,然後研究判離的案例
作者: fast1121   2017-05-28 17:55:00
我沒用到配偶自然人憑證系統就自動都抓好了配偶收入了耶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18:00:00
只要有報稅的人的自然人憑證+身分證字號...誰都可以報...然後不用配偶的自然人憑證,我家一開始就是先用我的合併報我的自然人過期就換用老公的自然人合併報...你要繳的稅變多了,那兩人一起要繳的稅額有變嗎?我覺得大概是因為原本生家庭+生長環境不在意這類所以隨意覺得你之後感覺到任何他有可能"不尊重、不討論、不告知"的狀況就要提醒他~ 提醒到他煩也許就會記得了~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7-05-28 18:12:00
擅自做決定真的很討人厭!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18:13:00
因為他從小到大都不覺得這樣有問題...要改他的想法很難~除非遇到很大的事情或變化才有可能吧~ 或是洗腦洗腦洗腦..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8 18:18:00
我也是跟先生合併後,繳稅額就增加的一方,因為系統會計算出有利方式所以扶養親屬都會扣到先生那邊
作者: piao0313 (哎喲我的媽!)   2017-05-28 18:25:00
我都是試算表寄來就直接回報耶...
作者: ithink520 (Liang)   2017-05-28 18:47:00
申報觀念錯誤,沒有針對你,不希望其他夫妻用錯誤的觀念吵稅金,首先列舉VS標準擇高申報,單身9萬,夫妻18萬,你說你標準有利,代表你列舉低於9萬,可是先生夫妻合報,系統採列舉,代表列舉高於18萬,你也間接分到列舉多出來的部分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8 18:47:00
但我先生就是自己全繳(是說我們也沒有辦理婚後財產分別制)所以沒有得利一方應不應該把差額還給不利那方的問題但商量扶養爸媽,就是(我)得利方應該把差額還給不利方(我兄弟)
作者: mynameisjoyg (joyg)   2017-05-28 18:49:00
建議看總額高低,不要看自己個人(你們是一個團體)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8 18:49:00
因為我怎麼可以侵害兄弟的扶養利益推樓上,如果婚後財產分開的另當別論
作者: mynameisjoyg (joyg)   2017-05-28 18:51:00
ithink520說的對扶養申報方面,我們是把省下來的稅金轉交給長輩
作者: ithink520 (Liang)   2017-05-28 19:14:00
我只能告訴你,你們的算法從一開始就錯了,如果可以分開報,稅法何必規定,如果要各自處理,假設夫12%,妻5%,最後系統還是用12%去算,你可以開始研究稅法規範的例外不合併申報,這根本不是夫妻申報所得稅的問題,是你們相處的問題,我今天回文是不希望讓其他人有錯誤的觀念。
作者: acrystal (.......)   2017-05-28 19:15:00
不可思議的是妳吧,當然是選家庭總稅額最低的報阿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17-05-28 19:16:00
這也可以吵!又是aa?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05-28 19:23:00
推ithink520,原po真的不懂還一直聽不進去,根本沒有夫妻約定各自報這種報法,一定是合併申報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19:24:00
不然就是下次早點做...在先生做之前就先解決掉並跟他說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05-28 19:28:00
原po不相信的話可去稅務機關詢問,家父就是國稅局台北總局退休下來的,他說每年都有像原po這樣根本不懂還嘴硬說自己對的夫妻,其實他們很歡迎民眾去問,只是是平常時期現在去問的話可能大家都很忙奉勸原po妳真的要思考的是這個婚姻妳到底還要不要再講一次,ithink520的是正解妳們夫妻“私下”要怎麼分配,法律根本不管也無法管,是妳們夫妻之間溝通的問題,妳們連這樣的問題都能吵,那真的要思考這個婚姻該不該繼續。還有,文章一開頭就抱怨你先生沒經過妳同意就報的是妳自己,但事實就是妳先生報的根本沒錯,跟本沒有妳同不同意的問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標準扣除額就是1人9萬阿,你先生列舉多了,那就看他高於9萬多少,那部分算他的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05-28 19:46:00
你們應該不是第一年報稅吧,前幾年也是這樣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假設你能列舉的只有2萬,先生列舉了18萬,但是對你而言,你至少要拿到9萬扣除額,而先生只有18+2-9等於11萬的部分本來政府就給至少18萬了,你列舉在自己9萬以下的標準扣除額以內,本來就沒意義報稅才列舉扣除,然後照上面這樣分配扣除額不就好了對你沒損失,對你先生也沒損失阿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7-05-28 19:51:00
不是本來就合併報 最後也選繳最少上傳,會有什麼利於他不利於妳的狀況??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那是你先生貪心,連人家標準扣除額都要吞
作者: btgirl   2017-05-28 20:06:00
謝謝ithink520,差點被誤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列舉金額在9萬以下本來就沒意義,所以他列舉的金額在9萬以上的部分才有意義他比自己9萬標準扣除額多的部分,才是他能拿的,不應該拿到另一半的額度他如果讓你少於9萬,你也讓他變成9萬,重新上傳就好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7-05-28 20:15:00
我覺得你還是趕快把離婚手續辦一辦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作者: cpb123 (勇氣)   2017-05-28 20:15:00
看不懂這篇的算法,夫妻本來就是合併申報了,連繳稅都計較夫妻也不用當了
作者: sabrinalll (風起)   2017-05-28 20:17:00
妳對報稅規定似乎有誤解?+1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7-05-28 20:31:00
你們的問題是彼此都不願讓步,都認為自己才是對的,溝通不是談判,而你只想改變對方的想法,這不叫溝通,所以你也離不了婚,因為根本不知道如何達成協議,溝通的前提是至少先理解對方的想法,而不是先指控對方是錯的就算是很明顯的問題,也得先站在同一視點才能引導對方發現自己的盲點
作者: seradk (Hsiang)   2017-05-28 20:41:00
同q大,如果他堅持只算給你2萬扣除額(以舉例數字來說),那你就說你要重報、用標準扣除額來算(不過他也可能又再重報,看誰搶到5/31前最後一個申報...)。不過算稅算到這麼精,還是覺得考慮考慮以後的事吧。先生非常計較、拿你的錢去貼補他的稅,而你也是不願意吃虧的,這後面還有幾十年難道每年都要來一次嗎...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05-28 20:42:00
夫妻一定要合併報稅嗎?http://i.imgur.com/v8qnhMK.jpghttp://i.imgur.com/ubWIaCA.jpg我沒報過稅純粹好奇
作者: seradk (Hsiang)   2017-05-28 20:49:00
PS 以家戶所得來說,先生的報法是有利的,如果真的搞到用標準扣除額來算,兩人合計付出的稅是更高的...(只是對原po而言她可以少繳,因為先生吃不到她的部分)。最好的方式還是用列舉扣除額,只是卡在兩人私下分配稅額喬不攏就是...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0:50:00
但是如果二個人沒有一起報原PO有可能扣到12%的稅吧如果我和老公是沒結婚的狀態,我要報的稅+他要報的,遠超過合併申報很多...我是用標準扣除額..其實列舉還要看列舉的是什麼項目...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5-28 20:52:00
我跟老婆去年結婚 今年先分開報稅 但是試算假如合併申報要繳多少稅 卻比目前多數萬元這數萬元根本只是因為結婚憑空生出來的沒有人省到錢一點都不像少子化危機的國家會有的稅法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0:56:00
他就是要讓你多生小孩來提高免稅額(誤)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0:57:00
如果只差七萬的落差,二夫妻報稅為了7萬*5%=3500在吵?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0:58:00
其實我覺得已經不是在吵錢的問題了,是起毛子~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0:58:00
坦白說如果原PO沒有扶養人加扶養小孩,用標準扣除自己報應該是繳更多稅?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1:02:00
老公直接報理論上沒錯,因為沒有家庭會故意選高的貢獻國家所以原PO應該回歸"老公的拆稅方式"是不是真的機車+計較"家裡平時開支,扶養小孩,房貸等等都可以列出來算,就知道是誰在計較了啊..因為列舉通常最大宗就房貸利息及保險費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但是就算沒有列舉,一個人就是能有9萬標準扣除額今天不能因為你列舉比較多,而侵犯我基本的標準扣除額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5-28 21:28:00
老公直接報不是問題 夫妻怎麼拆帳才是問題這部分國稅局是不管的 完全是私下協調合併申報的資料不會有夫妻個要繳的數字 只有總數 所以不存在「因為合併申報選擇方式 導致某方多繳 某方少繳」在合併申報的前提下 沒有什麼「對他有利 對我不利」的報稅方式 這個前提還是得先釐清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7-05-28 21:44:00
幹 敢自己報就自己繳
作者: mimiluna (mini mini)   2017-05-28 21:56:00
為什麼不依照雙方的所得比例來計算應分擔的稅額呢?畢竟小孩都給老公報,這也不公平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1:57:00
之前就有人為了家用要AA還是依照薪資比例而吵架...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1:59:00
不過如果原PO老公硬要算原PO 2萬,他自己18也蠻機車....如果列舉只有多2萬扣除額只差1000..也可以考慮為了"強調老公的荒謬性重報,但是反過來說,要重報也得二人先大吵完再報,不然原PO說老公直接報不尊重她,換原PO重申報,也可以換老公來抱怨老婆自作主張多繳錢建議就吵,堅持只出標準扣除額要繳的錢,不然寧願重報..給老公自己選...如果老公真的會算,還是會選擇讓步才對原PO老公看起來是計較得多,失去更多....其實蠻瞎的...佔得了些看起來公平的上風,但失去了老婆感動加乘的感情...要說會算,還真的是不會算......
作者: jocelyne24   2017-05-28 22:21:00
如果最後總稅額是最少的,當然用列舉呀!這也太計較這沒特別告知真的覺得還好,因為就是最划算的啊家就是一個整體啊!如果稅是再精算去分,就叫先生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17-05-28 22:23:00
這還好吧,先跟公司申報扶養,把要先預扣的稅留在自己
作者: jocelyne24   2017-05-28 22:23:00
補出啊!不然是要白白給國家賺嗎?好難懂哦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7-05-28 22:30:00
你想離,就一直離的成,只是看你的決心。決心有了,搬出去,長久下來也是分了。看你決心而己。你們似乎沒有小孩,那就真的很簡單。
作者: SK3 (請參考msn)   2017-05-28 22:41:00
我覺得問題不在報稅方式,因為一定是挑總稅額最低的去申報,原po介意的是稅金分攤的方式,他老公硬是要用列舉去攤,有點佔人便宜但老公為了幾千塊這樣佔自己便宜,是我也會覺得寒心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7-05-28 22:45:00
建議你們先各自算原本單身時要繳的稅(小孩的費用若平常也是AA, 就一人扣一半小孩的免稅額), 他用他的列舉算,你用你的標準扣除額算再來夫妻合併申報是國家規定,總之找個最划算的總額報上去,最後乘上各自原本應付金額的比例就好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5-28 22:48:00
幾千塊問題這麼大的話 平常外出吃飯旅遊都要算兩份帳單嗎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7-05-28 22:50:00
只是說,一個家庭的費用真能分得這麼細嗎?例如先生的保險費就算是他自己全繳,也由他自己拿去列舉,但若最後真用到了,得益的也是配偶啊
作者: SK3 (請參考msn)   2017-05-28 22:54:00
s大,那也要受益人寫配偶或法定受益人才行啊,如果指定父母,配偶無法得利吧!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7-05-28 23:06:00
有小孩就難離了……殘念。想離,就長期抗戰吧。提供一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分房睡,然後打死不讓老公碰。然後等他撐不住有小三或是約砲時,再去抓姦。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21:00
原PO可以去精算,用列舉和標準扣除應該報的稅只差1000塊老公也叫他去算算,給他選,重報用標準,或是依你的方式算他才看得出問題在哪,誰得利,不然死腦筋是轉不過來的因為扣到多的2萬應該是5%,只差一千塊...只差一千塊為了讓對方明白,我會給他選,全家多報的一千你出然後依他的邏輯,既然選了標準就用標準算....他才看得到自己的盲點對這種只能開程式寫報告了.....然後這真的無解...有人就是轉不過來硬要爭啊害我又想到婚前我老公堅持吃火鍋吃到飽,共鍋要加120塊..主鍋200....然後我說那我共鍋120就好,他直覺說,為什麼不是一人一半....(200+120)/2=160...120和160,只差40塊何況真的要算,我吃得比較少....為了40塊..所以當下直接跟服務生說那不用共鍋了,我自己開一鍋200塊沒關係..你就付你的200我付我的200..然後強調一個男生為了40塊很瞎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7-05-28 23:31:00
妳把用標準扣除該繳的錢給他就好 他也省到妳也不虧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33:00
如果是我,我會重報然後出那多的一千塊,然後依他邏輯用標準來算...如果他沒問題就重報,有問題再來談要怎麼修正免得他覺得自己太委屈.....其實這樣個性也是有優點的,所以都看比較能平衡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8 23:37:00
要算這麼清楚的話,就把金額按照分開申報時雙方應納稅額的比例分配不就好了。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38:00
優點就務實顧家,缺點就不浪漫會計較沒有被呵護感....如果花一千塊可以讓老公明白盲點在哪也不錯啦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5-28 23:40:00
所以樓上為什麼不是一人一半? 或者說假設那鍋算你頭上 你先生120也很合理欸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40:00
所以我寧願一人一鍋啊免得你說我佔你便宜..他先點,然後我看到共鍋只要加120,就想說我吃不多我共鍋120如果今天我先點,我朋友說要和我共鍋,我不會叫他出一半啦他是立即反應,為什麼不是一人一半...我也立即服務生說那一人一鍋好了..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46:00
a大的想法有點像我朋友...但我不喜歡XD 不過隨意啦~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48:00
而且這是由小見大..氣度問題,畢竟我家弟弟們從來沒讓女朋友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5-28 23:48:00
所以買飲料一瓶25 第二件十元你會覺得你只要付十元嗎? 我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48:00
不過a大大概覺得因為是老公堅持吃自己只算陪吃...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49:00
那為何不是你都沒讓男友出過錢呢?(誤~好像離題了~)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49:00
畢竟吃到飽的主餐只有一份...我主要吃附餐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50:00
吃到飽....不是大多連料也吃到飽? 只有一些是自助吧吃到飽(牛排比較多這種的、火鍋大多是連料的)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1:00
是啊,主要多的主鍋是多肉的部分吧...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51:00
那間火鍋吃到飽跟我認知中的火鍋吃到飽有出入~
作者: swing0610 (漂浮)   2017-05-28 23:52:00
呃…要談婚前氣度還是去BG談吧現在不少年輕男生是婚前計較但婚後就給老婆管的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2:00
主鍋:肉80+料吃到飽120,共鍋120也是料吃到飽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52:00
不過會覺得老公跟你計較那40元~反過來想也會覺得是自己計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53:00
較那40元,雖然你會覺得你後來自己點了200的主鍋不算計較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3:00
而且這是"奇摩子"的問題...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8 23:54:00
但感覺有點像寧可便宜店家也不要讓你覺得我計較(?)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4:00
我寧願各吃一鍋啦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8 23:55:00
看了頭好痛,拜託原po跟老公溝通一下吧…若真占便宜就多出一些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5:00
所以原PO這案例如果是在我家,我也寧可多出1千塊來討論對方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8 23:56:00
夫妻付出不都為了家嗎?再計較下去...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6:00
二個都點主鍋,店家沒有佔便宜,他會多給我一分主餐肉啊原PO老公看起來一定不是壞人,也交往那麼久,和我家有點像我第一間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老公每月付七千,但我賣了是全
作者: magicsnow (小錢鼠)   2017-05-28 23:58:00
我朋友遇過一個在追她的男生,兩人合吃一盒章魚燒35元,然後男生問她,那你出17元還是18元?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8 23:59:00
退回他戶頭,因為賣了...但他也是有修正一些觀念所以第二間房貸是我付全部貸款,他付家用...很像snow說的章魚燒,要我遇到會說,不用我請你好了,謝謝再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9 00:01:00
感覺原po好像沒有什麼能讓她老公震驚覺得需要修正的方法?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01:00
聯絡,不過那個男生可能也沒錯啦...本來就沒誰欠誰的問題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5-29 00:02:00
有些對女友小氣但對老婆大方(但要看運氣...)有些對每任女友都大方(我老公)所以身上就沒有存款orz
作者: cess (ooXX)   2017-05-29 00:03:00
我老公把我們所得稅額全繳,相信他一定會找出繳最少的方式!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07:00
其實我還是不太懂,如果列舉只多二萬,距12%,也是差2400,中間有哪裡出錯還是我哪理解錯了?原PO要不要自己下自己憑證用標準上傳試算一下?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12:00
自己出40元要算清楚,章魚燒分一半就不聯絡。還說不要嫁給小氣的男人?這標準看得我好亂呀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15:00
樓上自己遇到就知道當下的感覺是什麼啦,為什麼寧願自己吃一鍋算了
作者: Atsy (冥河暗影)   2017-05-29 00:16:00
我們家都是我太太負責處理報稅,今年她跟我說要多繳18000,抓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16:00
連章魚燒都要分一半的男生或女生,不可怕?可能要有人分享婚前遇到,婚後很幸福的來跌破大家的眼鏡
作者: Atsy (冥河暗影)   2017-05-29 00:17:00
抓頭就給她了~每個人的點都不一樣~要能互相溝通才能走下去~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18:00
不要嫁小氣的男人是朋友的爸媽說的,朋友很奉行,所以和第一任男朋友分手..我聽到是蠻傻眼的,因為都各付各所以放棄交往當然給對方的理由不是這個是別的我還跟她說各付各的男生不一定不好啦,我也是各付各..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7-05-29 00:20:00
只有第一年報稅才能選擇分開或者合併,要不然就一定要合併申報,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22:00
我覺得共鍋也要計較$40的另一半也蠻可怕的啦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23:00
可是我也聽過婚前超大方的,婚後簡直糟透的..所以都難說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24:00
覺得因為別人點了煮鍋才能享受福利還要算那麼細也是蠻瞎啦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24:00
樓上N大,我又沒要吃主鍋的肉,付120很合理吧,一直都各付各的N大,所以我當下直接一人一鍋,沒吵這問題啊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5-29 00:25:00
不管男女會算成這樣的我都無法…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27:00
我跟老公都是一起點一起吃一起出錢,他主餐肉片也會分我吃,所以這個情況我遇到了還是完全不懂啊就算妳不吃肉,還不是想利用人家點煮鍋的機會來加點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28:00
回樓上們,我沒有堅持要出120,是立即說那一人一鍋...是事後覺得,是差很多錢?認真算一下是差40....所以婚後回婆家沒冷氣我想裝,也是一人一半,有問題?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5-29 00:29:00
我覺得花這個精神去算 差異沒有五百以上都很浪費腦力…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30:00
然後對比我家弟弟們對女朋友們都超大方,就是很明顯的反差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31:00
我個人是覺得伴侶當到這樣蠻沒意思的。當事人開心就好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31:00
N大講利用也太過,誰要賺這個錢啊...就是直覺反應而已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32:00
N大,當下就覺得男女朋友立刻算這個,感覺不好一人一鍋比較好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33:00
利用機會又不是負面的詞,那改使用機會可以嗎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7-05-29 00:34:00
AA真的很煩,錢共用,一起付啊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35:00
一人一鍋的結果就是你們兩個合起來多花了沒必要的支出呀!總之你們走獨立路線比較不是共同體的思維吧槍口一致對外不是比較輕鬆嗎?沒必要讓國家/老闆多賺吧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38:00
還是男女朋友,一人一鍋也沒什麼錯,拿到的餐不同..不過的確如果是吃另外餐點,對方點300我點320也會是各付各的相反也一樣...也會給對方吃看看..不過那個當下是有一個情境伴侶當到這樣蠻沒意思的......就是感覺不對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40:00
算清楚沒錯啊!所以章魚燒哥也沒錯,不懂差別標準在哪裡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42:00
那樓上覺得要算17還是18?我倒覺得思維有差..怎麼會是問要出17還18?正解是要出18..然後多的一塊去超商捐出來做善事,會有福報^^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44:00
不然妳覺得要怎麼問?女生自己掏$18出來不就結案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45:00
章魚燒就算和朋友吃我都會請了...哪會問啊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48:00
一下要各付各的一下又不用,我好亂呀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48:00
我不要離題了,原PO老公的算法有點問題,但原PO又不想吃下來那只能讓對方明白問題在哪了..原PO應該也是有自己出請老公的時候吧,這沒有標準..17-18=1這一定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是奇摩子的問題...35我真的不好意思叫對方出一半,然後還要想要17還18...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53:00
所以$35不能分,一兩百就可以分是嗎@@奇摩子這種東西也太讓人無所是從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55:00
n大你會是請對方出17或18的人?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55:00
要算就算清楚,算公平。講奇摩子就不要算。看自己奇摩子算是哪招?我不是說了我連火鍋稅金都不會算了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56:00
如果照你推文都是各付各,這種情況男朋友要付17還18?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56:00
要算清楚的夫妻也沒錯。但一下要算一下不算到底怎麼配合啊吃飯不就看兩個人總共要吃多少,一起點一起吃一起算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0:58:00
我就單純覺得如果是我會怎麼做,會不會算降而已..也算隨性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0:58:00
我配服落實AA的人的毅力和腦袋。但我不懂的是時算時不算。
作者: kenisgood ( )   2017-05-29 01:24:00
差幾千塊很嚴重美@@
作者: unexcited (阿飛小蝴蝶)   2017-05-29 01:34:00
到底當初怎麼結婚的真的很神奇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7-05-29 01:34:00
呃,火鍋讓我想到如果買一送一的時候朋友直接說那我要那個送一不是很好的衍生例子希望最後火鍋食材不要被浪費 (離題
作者: chumichumi (我有一隻貓)   2017-05-29 01:42:00
是多少錢啦,讓你可以一直講!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7-05-29 01:47:00
不管對夫妻哪方有利,合併最少的稅額才是對雙方都有利。有問題的不是稅額算法,是你們夫妻私下計較太多,溝通不良還是你們倆寧願多繳給政府不要吃虧於對方。真傻眼
作者: chudly   2017-05-29 02:41:00
與其糾結在這告知的"感覺"不如好好研究怎麼離婚算了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7-05-29 02:41:00
否則一般人會說「還是會寧願犧牲自己權益也要保全"雙方(小家庭)"權益嗎?」
作者: nimei (二喵一汪)   2017-05-29 02:42:00
當選擇題只有一個選項A時,妳偏偏要問為何不能選B,C,D?妳老公選了A,妳又要盧小說,要選A可以,但選B對妳比較有利的部分得還妳?這位太太,選項一直都只有一個啊!B是不會發生的好嗎…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7-05-29 02:43:00
合併申報明明是算出對雙方最好的權益,不是某一方
作者: nimei (二喵一汪)   2017-05-29 02:43:00
阿就只有一個選項,還得先問問妳是否能選A嗎?不然就是不尊重不溝通…這什麼邏輯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7-05-29 02:47:00
如是老公也愛計較且無法溝通,那真的是不如切切算了,人生有更多美好的事情值得浪費時間在上面的吧
作者: VUVCOM (yuyu)   2017-05-29 02:48:00
多付的可以請他分擔嗎價值觀不同的調節真的很容易陷入迴圈,尤其兩人都在乎對與錯更難跳脫。我自身也是有遇過這類溝通不良到後面就是論對錯,但可惜我口才差對他來說我永遠是錯的,所以讓我整個被逼瘋。到後面有改善我是覺得要跳脫這溝通迴圈為主認清雙方差異,去改變自己最快,把以往的溝通方式與應對替換掉其他試試。我看清吵架時老公的溝通是辯論對錯,以前他大喊我錯時我會選擇告訴他我的理由爭對錯,但現在選擇不解釋,而是先整理他為何這樣生氣,讓他知道我理解他的意思。而老公是屬於結果論,有時候生氣他自己決定不尊重,但不如直接好好說下次希望怎作,除了這樣或許你可以找出一個自己可以的妥協方式讓他回饋到你身上,說老公我幫你省這麼多你是否約會一下之類的價值觀難變,但改變應對是可以影響結果的雖然改變自己最快,但還是有挫折或覺得無力的時候,減少吵架頻率建立適合溝通方式我還在努力。至於離婚之事也是你自身清楚有否努力的價值。但或許可以用此告知嚴重性,試著改變努力,講好給個彼此時限一起改變也是方法。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3:16:00
那就照分開申報的比例分攤到底哪裡不好?覺得夫妻走到這樣真的散了算了。只能祝福妳早日順利離婚或請你先生把省下來一萬的一半給你。對來說沒損失,對他來件其實是省五千,結案。對你來說沒損失。對他來說省五千(數字是舉例、用你們總額比分開申報省下來的錢去除)請記得是跟若單身的申報額比,不是跟婚姻中的列舉或標準比,因為這樣都是有用到婚姻關係的利益
作者: ithink520 (Liang)   2017-05-29 06:38:00
說真的,學商的會各自試算單身版後,拿各自應納稅額比例去分攤合併申報應納稅額,因為你們2者過程計算方式不同,用哪一方都覺得另一方佔便宜,只是稅金最後拆分的問題,跟申報方式無關,但這都是多說的,此文的重點不在於此,不是大家太有愛,婚姻是共同體,每天算的這麼清,難道離婚時小孩可以對分一人一半?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6:47:00
推ithink520,睡一覺發現原PO先生所得比較高,所以原PO的想法有盲點...因為對先生來說,他自己報也不用多繳一萬...也就是在這種情況,要比例攤還才對,所以原PO想錯方向導致多繳稅給國家反而是不智的...用各自分開算的應納稅比下去算比較好,但如果是這種情況.我想勸原PO想一下小孩,夫妻即使財產分開,算再精,錢將來也是小孩的,從這個角度切入來省稅金比較好啦再回樓樓上,如果共鍋那個不用錢,我會和對方對分,這樣就佔人
作者: nanio (^++++^)   2017-05-29 06:55:00
夫妻拆帳問題 但你先生列舉扣除額只算你兩萬 真的是蠻無言的 感覺是個性就愛佔人便宜又自私 支持你沒錯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6:56:00
便宜了...主鍋的肉80+配料鍋120+共吃配料鍋120...當時我第
作者: saidlove (Love)   2017-05-29 06:57:00
完全懂原po(遇到一模一樣的),但我還特別說明再報出去之前請先讓我看過,竟然都沒有…打算每年自己報(反正戶口不在一起)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6:57:00
一次和人共鍋,很單純想說我吃配料鍋,只是直覺反應,對方也是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6:58:00
所以當下感覺不好直接一人吃一鍋,並不是內心盤算什麼佔人便宜,當下只是覺得如果我是對方,不會/2而做出的判斷而已然後這只是順便提到,不要討論這種小錢拆帳問題了..而且很多時候,先和別人算很清楚,別人就會和你算清楚,反過來也是..婚姻從來不完全是講道理,是感覺問題,如果標準扣除直接報還好...列舉多少要和對方討論一下細目有沒有問題啊..但原PO真的要再從先生角度算一次,才知道高所得用原PO拆法也不對,如果報稅這件事可以讓二個人發現自己看事情的盲點從而改變自己一貫堅持的立場,當互有堅持時多去想想是不是哪邊想錯了對方才這麼堅持,也不是壞事....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7-05-29 07:13:00
我最一開始的想法和建議就是跟520一樣囉
作者: aeowy (順其自然)   2017-05-29 07:15:00
我對稅沒太熟,不過婚前上班處弄錯薪水入我帳,叫我退對方..讓我當年多付稅金...但也沒向上面或向對方討就是..不過老公家其實扶養都給老公報可能比較省,我有建議可以都老公報,照大伯應納稅額另外給大伯錢,但婆婆怕這樣不公平因為婆婆的想法就很單純,一個人報一個,其他的不用算太清楚所以雖然覺得有些可惜,精算多省的錢給公婆也好.也就不管了就是老公和婆婆都知道這樣會省到稅,但可能會多紛爭所以不想也可以理解
作者: Doralice   2017-05-29 07:52:00
妳和妳先生的算法都有盲點,沒有誰對,ithink520才是正解
作者: etotpmysa (事過境遷)   2017-05-29 08:56:00
5月內都可以重新上傳啊 自己再重報就好了 又沒差
作者: jocelyne24   2017-05-29 09:24:00
唉,會無法理解的大概都是老公或太太不計較的人吧你也是辛苦了,真的是算到感情都磨光了
作者: Absenting (如果說..)   2017-05-29 09:34:00
真的應該要離婚,已經失去互信了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7-05-29 09:52:00
覺得不論繳多少,至少要知會一下另一半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7-05-29 09:53:00
怎麼不先個別計算雙方各自最有利稅額 依此為比例 假設算出來你要繳2000 他要8000 那合併計算後繳的錢就以2比八分帳就好 去研究一下公式 很容易懂得
作者: acrystal (.......)   2017-05-29 10:51:00
妳才沒搞懂大家說什麼,你們報稅只會有一個最有利的方式至於拆帳有問題你們再好好談就好底下alex大的回文應該可以幫到妳
作者: Serger (Serger)   2017-05-29 11:09:00
搜尋了一下作者,嗯… 就懂了
作者: VUVCOM (yuyu)   2017-05-29 11:50:00
溝通只會論對錯只會卡在裡面出不來的
作者: piao0313 (哎喲我的媽!)   2017-05-29 11:57:00
話說既然他不尊重也不是第一次了,當初怎麼會結婚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5-29 12:17:00
如果還沒生小孩,要不要考慮這樣的婚姻意義何在
作者: rc0504 (此人無暱稱)   2017-05-29 12:26:00
重點不是錢,阿之前的文章好像大都在抱怨錢捏?
作者: akiwa (akiwa)   2017-05-29 13:44:00
報稅夫妻本來就要一起申報不是嗎?自然人憑證有各種算法,還會幫你選稅額最少的方案,不懂你說有利於老公的是什麼意思?要不要先弄清楚怎麼報稅啊?感覺老公認為幫妳做事情卻還要被妳怪罪很無奈我今年報稅就出現了五種計算方式,最高19萬,最低10多萬,是妳的話會選哪一個?而且配偶收入、醫療、捐贈、股票各種收支,用自然人憑證都一目了然啊!懷疑妳沒報過稅ㄟ~才差四五千也可以吵,果然貧賤夫妻百事哀
作者: density (Cleo Zeng)   2017-05-29 14:02:00
妳先去辦理限制他人查詢,不然明年可能還會repeat
作者: saladay (Salad Days)   2017-05-29 14:36:00
選最低總應繳稅額再按比例分攤就好 除非老公把省下來的稅都算在他自己那邊 不然事前沒跟妳講沒什麼問題吧?夫妻合併申報本來就選最低的啊 幫小家庭省錢還要被覺得不尊重妳...你們的相處好累喔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7-05-29 14:36:00
我剛剛看了,有個「分居」的選項。原po妳就勾下去,然後自己報稅。小孩丟給老公養,也別說你不盡情義,雖然妳會心有不甘,但是算了。然後,請你老公也勾分居重報吧。
作者: jib0110 (衝呀)   2017-05-29 15:09:00
窮鬼的思考模式真的就是這樣,離一離也好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29 18:15:00
樓上的!原po年薪破百,條件很不錯!不需要委屈她自己哦!我覺得原po真的可以考慮離婚!小孩子自己撫養不是問題!但是妳記得要請好的律師要求對方小孩子的扶養費用!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7-05-29 22:19:00
離一離啦
作者: tfshs0823 (我很好)   2017-05-30 01:10:00
支持你,報稅方式要雙方討論。建議你這一次先不要去討論差額,專心在尊重這個議題上,以免失焦扣除額真要討論,你把老公報的,假設18萬,加上你本來應的的9萬下去算比例,你分1/3,他分2/3,應是大家都能接受方式
作者: koudai (simple)   2017-05-30 08:16:00
你先生應該把這5、6千拿現金出來給你,那是你應該拿到的,他自己這樣也是有節省到稅
作者: sophieo (Sophieo)   2017-05-30 10:22:00
不是四五千的問題是尊重的問題!
作者: abcdcoolguy (baoyu)   2017-06-02 23:45:00
其實就是兩人皆以自身考量為出發點導致的歧異,男方如果單身申報,18萬列舉扣除額都可以抵;女方如果單身申報,就用標準扣除額計算最有利。但兩人結了婚合併申報的結果就是只能列舉或標準擇一,導致男方覺得用標準我吃虧;女方覺得用列舉我吃虧,其實說到最後也沒有誰對誰錯,究竟該說是稅法規劃不周,還是夫妻無法好好溝通出在既有制度之下,讓彼此都能接受的最佳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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