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 引述《bluethu (bluethu)》之銘言: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我的問題是我的退稅款有一部分變成給先生,但是心裡不太舒服 吵架了
: : 雖然可以節稅,但是夫妻有必要算成這樣嗎 不是合併後各自拿各自的退稅嗎(他不肯)
: : 想問大家夫妻間的稅務 是否也是算這麼清楚 謝謝
: 妳心裡不舒服是因為妳覺得退稅款是退回妳的收入的部分.
: 但是, 找人頭也是要給錢的
: 只是這個人頭是妳老公, 因為是老公、因為是合併申報所以妳就覺得他該當免費人頭.
: 妳就是算得這麼"清楚", 算到把老公當免費人頭,
: 然後上來問有沒有必要算成這樣, 不是蠻奇怪的嗎?
說人頭也有點奇怪, 畢竟政府規定除了特例, 夫妻一定要一起申報, 這個人頭
基本上是不可不用. 而且甚至可能兩個人都高薪導致稅的級距往上跳一級 @@|||
這系列文章讓我反省是否該退稅給老婆....以前真的沒想過這個問題...
老婆沒有收入, 所以扣抵額是我在用, 是否該退稅給老婆?
錢都我出老婆還能淨賺感覺好像不太合理. 但是反過來想, 這個稅制不就是以夫
妻為單位課稅嗎? 這個錢似乎應該是共有的.
再換一個角度來想, 如果我的收入是 12%頂, 老婆是5%頂, 加起來變成 20%的級
距, 那這個多出來的稅要怎麼繳? 照收入比例繳好像也對低薪的人不太公平, 畢
竟大部分是高薪的人的錯(!?)
想一想感覺這個問題真的蠻複雜蠻有趣的.....不知道AA制的人怎麼處理這個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