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跟我要退稅款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7-05-15 11:21:10
原po夫收入20萬,若妻收入80萬,和妻合併申報後,假設要繳10000元的稅。照理來談,夫出2000,妻出8000。
但夫主張,平日家用平分,所以免稅扣除額我也要用一樣多才公平。
可是我們都知道,稅最少就是0。扣除額扣掉收入就算變成負的,稅也不會是負的。
所以,退給原po先生的錢,最多就是合併申報後應付稅款的夫妻報稅所得比例,超過就不合理了。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7-05-15 11:22:00
使用人頭也該付費啊!不論是使用老公、還是使用婆婆!
作者: wowowe (奉兒)   2017-05-15 11:26:00
不要用人頭 繳給政府也可以啊 既然有利就一起分享不好嗎??
作者: missfish (魚魚魚)   2017-05-15 11:40:00
錢沒分彼此不計較就沒這個問題了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5-15 11:46:00
這是有難同當(家用平分)有福不同享(額外退稅)的概念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有難不會同當(不先扣繳要補稅的情況),有福需要同享(先扣繳部分退稅了)如果本來扣繳5萬,退2萬,退的2萬要分一半,請問先繳的三萬要不要分一半在這個情形,當然退的分對方一半,給對方1萬,再算繳的稅,跟對方拿1.5萬
作者: acrystal (.......)   2017-05-15 11:54:00
不是吧,這案例夫收入20萬沒跟妻要退稅就很好了阿,1萬都妻自付才對,賺錢的又不是夫還是妻平常薪資都會跟夫對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要繳稅你要全出,退稅你要分我,哈哈哈哈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7-05-15 12:13:00
沒看這系列完全沒想過退稅款的問題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7-05-15 12:15:00
算那麼清楚 使用人頭要付費 那生孩子和其他勞物情緒勞動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7-05-15 12:22:00
哈哈 樓上怎麼不說老公在家帶孩子的保母費,選擇性公平偉哉媳婦版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5 12:24:00
所以我說退的稅應該太太拿走,但太太每個月應該給先生一筆家用才合理啊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7-05-15 12:26:00
推樓上s大,之前在算產值的時候我記得一堆版友說保母三萬唷,希望不會帶孩子的變成老公就開始雙重標準 顆顆這個案例男女對換大家只會重點分析在家帶孩子沒有薪水還要付一半家用這件事吧,原文也絕對XX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5 12:30:00
雖然我覺得太太該付家用,但不用什麼事都扯媳婦版啦,明明大部分人都認為太太沒道理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5-15 13:07:00
顧孩子的產值,在執行者是男人的時候就消失無蹤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稅務問題不用扯那麼多,對方開出使用他們扣除額的條件就是要分退稅,你可以選擇接受或是選擇不使用對方扣除額,這麼簡單的事情有人都用買人頭來舉例了,那就是看這個人頭貢獻你多少,收費多少,是否接受去決定就好,何必誇大爭端討論什麼家用家務
作者: cagari (相遇就是有緣)   2017-05-15 13:39:00
顧小孩的是妻子,就是要給保姆費和零用錢,顧小孩的丈夫,就是家用均分,沒有保姆費,沒有零用錢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5-15 13:47:00
原來老公賺得少沒預扣繳叫做有難不會同當X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沒預扣繳無所謂,要拿人家退稅另一面不就是要幫忙繳稅,不然勒如果全部都沒有預扣繳,照人頭理論,原po自己要繳2萬,合併後繳7000,那是不是給國家7000之後,要再拿13000出來跟丈夫分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7-05-15 14:23:00
繳的稅要一半保母費不用管 呵呵真是好公平好不雙重標準好不計較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要不要保母費,男生一樣可以提出要求阿,就跟提出退稅要求一樣,不是嗎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5-15 16:31:00
嘿嘿 所以結果也會和提出退稅要求一樣 誰要給啊~菸家用:一人一半不管賺多賺少好公平繳稅:不是因為扶養你 是因為我賺多 才有多的退稅的確s大說的不用啥事都提媳婦板 不過這種事也有人護航 就知道臉皮有沒有極限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5-15 17:50:00
家用平分不就等於大家拿一樣的錢出來當家用,剩下的各自理財嗎?有收入才要繳稅,個人賺越多稅就要繳得越多,為什麼另一半要幫忙繳稅阿? 不懂93大的意思因為女方賺得多,所以她稅也多,因此先生要幫忙繳?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女方繳稅自己繳,退稅也自己領女方退稅分別人,當然繳稅也一半,不然勒退稅當共同收入,繳稅不當共同支出,豈不矛盾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15 19:35:00
以我個人來看,1.照顧小孩/家管、2.AA、3.退稅是3件事,1應為有給制,即太太應該給先生這部分勞力付出相當補助;2.在有1的前提下,其實AA沒有不公平,只是家不該是這樣經營的,賺多的那一方多出一點,對配偶是一種體貼,如果這麼怕吃虧,不如不要結婚;3. 我支持誰的退稅誰拿走,或是放入公基金用掉,切一半分怎麼看都很奇怪
作者: acrystal (.......)   2017-05-15 20:50:00
繳稅分一半那賺的錢要不要分一半她賺這麼多錢也沒多出,稅自己繳本來就應該退稅當共同收入是因為多的有女兒的份,養女兒她有多出嗎,沒啊,那為何先生不能分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7-05-15 22:01:00
樓上 某跳針王的想法是 繳稅要對半 賺與退稅不對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檯面上收入不等於實際收入,所以她是否有多賺錢是未知的退稅不是收入,只要有應繳稅,稅金都是支出,差別在預扣稅款先支出,未預扣稅款後支出如果家庭扣除額要一起看,家庭稅金當然也一起看,所以平分退稅款+平分未退稅款是要一起存在的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5-16 07:01:00
樓上,所有的支出一起看然後平分,可是所有收入沒有平分更不用說先生顧家顧小孩的"支出",平分了沒有啊?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7-05-16 07:39:00
以後就不要預扣啦!覺得先生有所得但帳面沒有,所以不用繳稅,這種地下經濟對其他誠實納稅者很不公平,畢竟公共建設是從稅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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