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岳父問我有有沒還他女兒錢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7-04-21 14:20:47
※ 引述《iphone911 (可陪睡的小九九)》之銘言:
: ※ 引述《joydow (溫情滿PTT)》之銘言:
: : 當初南部買舊大樓 不到400萬
: : 我爸媽出100萬
: : 太太爸媽出50萬
: : 太太出30萬 剩下的我自己出
: : 太太大學畢業後幾乎沒工作
: : 後來在家照顧2個小孩
: : 房子一開始就沒房貸也沒什麼積蓄了
: : 權狀在我名下
: : 3年後的昨天
: : 我岳父突然問我太太我有沒還她30萬
: : 晚上太太提起這件事跟我吵
: : 理由:
: : 房子登記我名字 他沒工作沒收入
: : 沒道理她從小到大的積蓄要拿出來
: : 我的想法:
: : 一家四口都是使用者
: : 要還也是還岳父母當初的50萬
: : 請教:
: : 1.我堅持不還我太太有沒問題
: : 2.直接還我岳父母50萬 目前戶頭還夠還
: : 但之前剛買房時還過被拒絕
: : 岳父母兩人皆軍公教退休
: : 3.我太太一直覺得
: : 她出30萬房子登記我名字很吃虧
: : 我很願意改共同持有其實也沒差
: : 但後續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困擾產生
: : 請教前輩們的建議 謝謝
: 我覺得蠻奇怪的
: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數學不太好
不是數學不好
是太想當然了
: 算出來跟各位版友的都不太一樣
: 一間房400萬
: 男方出320萬
: 女方出80萬
: 在法律上即便登記在你的名下
: 離婚後老婆可以拿一半
這句話就是錯的
離婚可以拿一半的
只佔全部離婚官司非常不高的比例
不同的原因離婚能分的財產就不一樣
家暴? 外遇? 感情不睦? 無履行夫妻義務?
還有監護權有的沒的的問題
基本上能公正的分一半機率不高
你這只是偷換概念
我身邊好幾起離婚官司
隨便舉例
夫妻底下一棟房子你要怎麼分???
這不是刑事 是大家一起來吵的民事官司
房子要照公告市價還是售價 還是當初買房的價?
光這就吵不完了
何況若真的定了價錢
誰拿房子誰拿現金? 房裡家具怎算? 後面房貸如何付? 拿現金的付還是拿房子的付?
拿現金怎麼拿 一次付清還是分期 分期多久?
萬一付到一半不付了?
就算有本票想跑一樣給你看
若這間房子有拿去貸款融資借債 那問題更多
還看過夫妻底下房子總共5人出的錢 變成一攤爛帳
另外小孩子撫養權 贍養費 也會左右房子價值拆分
要小孩還是錢
這些都會左右這間房子是不是有辦法一人一半
打官司這幾年的開銷房貸 又要怎麼算
離婚幾乎變仇人的占多數 真的是會算很精很狠
況且你說的這筆錢
是要"離婚"之後才有
那請問離婚機率是?
人家都沒離婚你用離婚後才有的錢算
是不太合理的
你不是數學不好
是簡化太多過程
講的太太很賺一樣
以這案例來說
我認為太太就是弱勢的那邊
畢竟主導權是在原原PO手上
太太只能情緒勒索 只能靠夫妻感情或吵架來獲取資源
原PO只要沒到離婚 根本可以完全不甩太太
: 所以一人200萬
: Q:買房後老婆現賺多少?
: A:120萬加上房貸利息的二分之一
: 120萬是什麼概念?
: 以20年房貸來說
: 120萬/240月=5000元一個月
別再算簡單數學了
就算再算100題 也偏離現實太遠
連"現賺"都講的出來
錢到手裡戶頭裡才叫現賺
沒有的都只是"畫大餅"
照你這麼算
假如老爸有棟2000萬房子
生兩個兒子
這兩個兒子等於一出生現賺1000萬
(假設一定會給小孩繼承 不算稅金 就像你假定他們會離婚一樣)
他會有一千萬該有的消費力跟揮霍能力?
完全是不同概念好嗎
是不是 老爸都沒死 就像原來案例他們根本沒離婚阿
: 假設如同諸位鄉民所說
: 老婆出去工作
: 我是不知道老婆是否有專業技能能找到高薪工作
: 不過以南部薪資水準假設25000元好了
: 既然一樣有工作
: 家用以及保姆費應該也要對半分
: 家用一家四口20000應該不過分吧
: 保姆費兩個小孩一個15000 兩個30000
: (20000+30000)/2=25000元
: 加上房貸老婆要給老公5000元
: 總支出30000元
: 當然啦如果你是覺得買房就是男人的責任
: 怎麼可以跟女生計較房貸
: 男人買房就該全出才是有肩膀
: 拿女人的錢愧為男人的話
: 確實一個月3000元零用錢真的有點少
我不是鍵盤打嘴砲
認真回原原PO
這50萬不到傷筋動骨 賺個幾年就有
卻可以永遠堵上你老婆跟他家的嘴
直接給 絕對是一勞永逸的作法
結婚不是只有錢的問題
但是錢是婚姻裂痕最大的導火線
都開始吵架 親家有不合的跡象了
你可以賭大家能忍耐下去相安無事
不然以一堆真實例子參考來看
最後後悔當初沒直接給50萬的機率很大
在那邊算保母費月花費零用錢啥的
那是"仇人""做生意"在算的
她是你太太 是你的家庭 算那麼精真的有賺?
我的話我會直接給 一句不吭
然後這50萬就當底線
之後還要吵就別玩了這樣
當然如果原原PO打算20年內離婚當我沒說
: 如果你認同我的算法
: 你也千萬別拿給老婆看
: 因為齁 記住老婆永遠是對的
: 就算你有道理 老婆還是對的
: 你還是乖乖的付錢吧!
: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7-04-21 14:27:00
每次都說婚後財產一半,可以要上法院打很久才有啊,許多人都淨身出戶的,所以該爭的還是要爭,不要笨笨的以為法律會"自動"幫你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04-21 14:42:00
前半部文章中肯到無敵,但不信的就是不信,遇到就知慘字到底怎麼寫
作者: spmimi   2017-04-21 14:45:00
推這篇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4-21 14:48:00
這篇才是事實,先生陰險一點,在婚姻中偷把房子假買賣掉太太要舉證那是假買賣什麼的,很麻煩好嗎?不動產單獨在一人名下,可以作的怪太多了,拿去貸款也是一招,看過太多了= =
作者: athena0610 (飆飆)   2017-04-21 14:59:00
我是覺得賺很大啦...我是說先生喔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7-04-21 15:01:00
推本文 幻想和實務差距很大啊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04-21 15:13:00
會很單純認定的就是這樣應該比較少跑法院,早就脫產的脫產、負債的負債,就算有法院的命令,執不執的*執不執行的了還是問題咧,找個領現的工作也扣不了1/3
作者: iphone911 (可陪睡的小九九)   2017-04-21 15:26:00
我的思考確實有些盲點太過簡化 有很多點沒考慮到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17-04-21 15:29:00
推。我阿姨就是被整個程序弄得精疲力竭,自己散人。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04-21 15:32:00
離婚走到上法院的,到最後幾乎是看誰能撐...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7-04-21 15:33:00
推什麼現賺根本畫大餅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7-04-21 16:10:00
如果以離婚後不見得一人可以拿一半的現實來看,我認為直接登記共同持有才是皆大歡喜的做法
作者: agnel (不是天使￾ ￾N￾  N)   2017-04-21 20:11:00
推啊!以前上某法官的課,她就語重心長的說 雖然每次都說婚後財產之類的 但真的如果自己有出到錢 最好2人一起掛名(看是依比例還怎樣),因為只掛一方,屆時不幸走到離婚,當然是有產權的人占上風啊!你可以爭取婚後財產要一半,但要舉證、要上法院,勞心勞力,就算爭到了 對方實際上給不給你,還是說賴皮分期付款拖字訣...這當中有太多眉角,實務跟理論是有差距的!喔 法官大人專門負責家事法庭 這種離婚案看太多了 所以還是建議 有出錢 有掛名 對大家都公平 誰也不吃虧
作者: taiwancola (台灣可樂)   2017-04-21 21:31:00
作者: joydow (溫情滿PTT)   2017-04-21 21:41:00
讀完受益,感激
作者: xelysium (小玫玫)   2017-04-22 04:29:00
可是如果黑心點的人知道這個訊息,不就馬上偷偷處分掉?恐怖
作者: firefox320   2017-04-22 19:18:00
長知識了
作者: moon1986 (保呆)   2017-04-23 15:04:00
先生賺很大+1 太太沒工作也不是在家爽是顧小孩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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