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統整一下目前狀況:
0
女方0收入是學生,皆靠男方養。
1
兩方所有現金目前皆已轉移至女方帳戶,男方帳戶僅剩一萬台幣,女方聲明該帳戶是共同帳戶。
2
未來男方所有薪資收入皆需匯到此共同帳戶。
3
女方表明共同帳戶男方不得領取,男方想要領取必須先經過討論。但女方不限。
4
因未來男方在美國生活費會不夠,所以可跟女方借美金,回國後再歸還美金給女方。
5
爺爺給女方的錢放在另一個女方的非共同帳戶中,男方無權動用。
6
男方月薪5萬台幣。
7
女方嫌棄男方工作兩年存不到三萬美金。
(mokboo: 因為他工作兩年,存款還不到三萬美)
補充愈看拳頭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