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要幫婆婆付吃飯錢嗎?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7-02-19 16:13:57
現在是還住在公婆房子下,可以說她佔便宜好了
可是原PO有說之後就要搬出去住了
那麼未來婆婆的食費是否還要繼續她分擔?
短期不計較當然OK,可是次數多了,而且原PO收入又比先生少
難免不平衡
像我阿嬤(即我爸的媽媽)以前就是每次和我媽出去買東西
都不付錢的,都是我媽在付( 爸媽是雙薪家庭,但爸爸每月會固定付一筆家用)
雖然沒有一起住,一起去買東西的次數也不多,但是只要每次過年或放假全家回去團聚
阿嬤就一定會叫我媽陪她去買東西,而且買的都不是要給我們的東西
是買她自己要的或是要給其它親戚(我爸的兄弟姐妹和其小孩)的東西
付帳就是我媽去付,因為阿嬤不帶錢出門
那時我媽也是賺很少,覺得阿嬤都買很多,讓她負擔很重
我媽也是對這點頗有微詞,幸好後來其中一個姑姑有跟阿嬤勸說不要讓嫂嫂一直付錢
此後才沒有都是我媽出,遇到好小姑
不過夫妻用AA制真的好嗎?之前提過有一對結婚很久的夫妻,
但後來太太得了乳癌,去開完刀後,先生開車來接她出院
結果先生劈頭就跟太太說開刀費我先幫你出了
你什麼時候要還我錢?
太太很生氣說我剛開完刀痛的要死,你竟然是要我還錢?
希望原PO不會遇到類似情況
※ 引述《rinoya (潛水中)》之銘言:
: 簡述一部叫喜福會的電影某個地方的片段(1993年的電影應該不算爆雷了吧囧)
: 前面也有版友提到這部電影,電影有一段述說的是Lena跟她的先生Harold之間的故事。
: Harold的收入Lena的數倍,結婚時Lena說要均攤費用,但他們的婚姻生活實際上充滿了
: 均攤與不均攤,外出吃飯-Lena點生菜沙拉吃Harold點套餐吃,結帳時,他們是均分帳單
: 上的金額,Harold送貓給Lena,但貓咪的照顧費用是Lena自已獨自付擔。
: Harold買冰淇淋,可Lena根本不能吃(過敏),但他們還是均攤冰淇淋的費用。
: 而Lena的私人物品像是她買雜誌,Harold看但卻不用均攤這本雜誌的費用。
: ==============================================================================
: 一開始看到原po您的文章,我也是直接想到喜福會,再藉由您之後的文章補述,
: 我想你同時是Harold也是Lena,你跟先生一起住,那房子是先生家族/先生自已的私人財產
: 但你用了卻不用付房租費?(水電瓦斯也不是你一人獨攬)
: 你跟先生(加上婆婆)一起吃飯,不論你吃多少,你卻要一起分攤不是你吃下去的飯錢?
: 你先生的收入還是你的三~四倍?這樣的生活常常要付一些額外支出會計較難免,但怎會
: 是執著在均分問題?
: 你說你交往時『兩人』就採均分制,我覺得很不錯因為我婚前也是這樣,但那時我住我家
: ,先生住他家,我不用去考慮到別的費用,我們只需要買東西時自已出自己的,吃飯時
: 自已付自已點的(不是帳單上的金額均攤)。
: 但結婚後我們便不採均分制了,因為我們不再是獨立的兩人,而是一個共同家庭,
: 婚姻中什麼都要細算是算不出來的,而且最後通常是算掉雙方的感情。
: 與其著於婚姻上也要均分制,你不如好好的跟先生討論看看雙方的想法,
: 搞不好先生也是覺得說你都住我家,怎不用付房租?你用我買的車怎不用付費
: (我有看到你補充,但這跟Lena買的雜誌,Harold看了不付,因為Lena沒買就不會看有什
: 麼不同?)
: 至於你最先開始婆婆的飯錢到底誰出?還是回到上面的疑問你應該先想的是你要的婚姻
: 是什麼?真的執著於你想法的均分制,那就請全部都均分制,但光是居住部分的付費就
: 很麻煩了。
: 你要先請房屋持有者說月租多少,這邊還要強調說是你一人的租金費用,不然算法就要
: 改了,如果是夫妻月租要找先生一起均攤,如果是覺得可以出租出去的費用,那就是住的
: 人頭下去除,另外房子每年還有地價稅、房屋稅、記得也要用人頭攤分(但均分的數額,
: 如果你採列舉應該沒辦法讓你列入所得稅額扣繳,這邊會吃虧)。
: 再來每一樣房屋裡你用過的東西都要記得幫忙付攤提折舊費,雖然不是你買的,但你說過
: 有用就該付費,所以我建議你這邊也要。
: 此外還有很多不是錢的項目,像是公共區域的掃地面積、倒垃圾,那垃圾一大袋裡面的持
: 分要怎算呢,追垃圾車時拿著垃圾袋該出多少力!!!
: 我上述這些舉例可能有些算到太細了,但要維持均分的理念,就不要只做部分吧,
: 不然不就變成有些地方是佔人便宜?佔人便宜又怎能說是均分了
: 但也不是說你什麼虧都要吃,感覺被佔便宜,沒多少人會心甘情願的,但你的問題
: 真的不該執著在你的均分制,也不是均分制的定義是什麼,而是你跟你先生的共識
: 你們有共識,很多問題才能解決,不然下次一樣會有『其實只是想知道XXX費用
: 到底是誰要付擔。』這種問題出現。
: 最後回一下你說『其實只是想知道婆婆餐費到底是誰要付擔。』?
: 夫妻倆講好就好,每個家庭都不一樣,處的好的家庭可能都無所謂,
: 處不好的家庭或許就會不高興在心中。
: 如果是我先生的父母這部分原則上我不會計較,但出現了什麼兄弟姊妹的話我就會回家
: 跟先生不準有下次~~~再有下次我就要把$$從他個人的遊戲費中扣掉拿去公基金
: 不過我們不是均分制,而是類似預算制(這個月什麼費用可支出多少這樣)
: ※ 編輯: rinoya (114.25.222.186), 02/19/2017 04:11:07
: → Ai: 家庭無法每樣細算+1 尤其懷孕後 孕期辛苦怎麼算 02/19 07:19
: → Ai: 我想打無痛你覺得不必怎麼算 我想住月中你認為浪費怎麼算 02/19 07:20
: → Ai: 更別提養孩子的過程 更是衝突大全 原原po太天真了 02/19 07:20
: 推 gruenherz: 以女方利益為主 02/19 07:21
: 推 NCKUbuddha: 細算從聘金嫁妝就要開始算了 02/19 07:59
: 推 gruenherz: 從第一次聯絡的文字數/通話秒數就要精算了 02/19 08:22
: 推 YAK: 喜福會實在是經典 想結婚必看 02/19 09:46
: 推 NCKUbuddha: 還有從小時候的養育費開始算 02/19 09:48
: 推 spf27angie: 我也覺得落實真正的AA不太可能 有點傷感情 02/19 09:59
: 推 NCKUbuddha: 感覺喜福會那個是佔便宜 不是AA 02/19 10:31
: → rinoya: 名義上的均分制,換個角度不就是某方面的占人便宜,所以 02/19 12:13
: → rinoya: 最後離婚了 02/19 12:13
: → NCKUbuddha: 所以應該是要實質均分 02/19 14:07
: 推 LauraRoslin: 實質均分很困難啊 披薩要打成汁才精準 02/19 14:34
作者: CountryRoads (‵・ω・)   2017-02-19 16:32:00
原po被禁言了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7-02-19 16:41:00
還沒發生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揣測吧
作者: boggylin   2017-02-19 17:10:00
搬出去也是住在先生的房子啊!狀況差不多吧
作者: PCL1515 (PCL)   2017-02-19 17:28:00
AA制也是她自己要的
作者: herbi (老梁)   2017-02-19 17:29:00
她要AA的阿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02-19 18:06:00
所以我原文中也表示了被佔便宜沒有多人會開心但不能因此用均分制的名義,採著不均分的方式處理婚姻這點真的很傷阿,我是只先寫住在家的問題,那你說搬出去,除非本主題發文者不住他先生買的,那不然還不是要均分一開始執著的點就很奇妙阿XD
作者: dome (DoMe)   2017-02-19 19:10:00
邏輯不清嗎? 要計較分AA,未來不管如何,之前占便宜的要不要先還清楚再來談自己設定重新起算AA點喔,又一個母X先佔了便宜,未來少佔了,開始也想要少付出,這什麼要不得的爛心態,還自以為公平,不要說出來丟臉好嗎佔了便宜也沒還清,還不平衡個屁啊....
作者: takuyo (takuyo)   2017-02-19 20:49:00
搬出去也是只有先生在付貸款喔!因為原po說房子不是她名字
作者: Tammi (我恰威武)   2017-02-19 21:48:00
可以停了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7-02-19 23:58:00
實在看不懂住婆家佔的便宜是在哪裡...很多(男)人喜歡抓這點努力鞭。這種便宜給你佔,換你們長期住娘家,要不要一句話而已。大部份住婆家無法自在的媳婦,都寧願家用自付,趕快搬出去吧...!女孩子啊,不結婚省得被別人說住在別人家佔別人便宜,是最佳解。還比較省心,不用當女僕,不會被嘮叨不做家事不顧小孩賺沒多少錢,沒拿到聘金的被唸這些更冤。誰住自己家在付房租的?
作者: kety3226 (Kety)   2017-02-20 00:23:00
推樓上sa大說的,除非家事都是婆婆處理,那才覺得佔便宜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7-02-20 00:36:00
作者: cxiii (113)   2017-02-20 02:05:00
搬出去住怎麼還會常態跟婆婆吃飯?老公帶老婆找老媽吃飯還要AA也蠻怪的 沒錢就在家自己煮啊
作者: dome (DoMe)   2017-02-20 07:17:00
還是能無限上綱挺,不簡單!自己腦補很多不自在,當女僕,被雜念等等,根本就沒有資訊還能被害妄想,被鞭母X真的不意外
作者: boggylin   2017-02-20 07:19:00
給713原文作者娘家在高雄...怎麼住娘家?況且不住婆家不是出去租屋就是住先生買的房...認真aa制只是花費更多而已...妳不要囊括所有人的狀況好麻...就這例子來談就好了
作者: dome (DoMe)   2017-02-20 07:22:00
腦袋清楚點,自己要計較金錢,當然人家跟你談金錢佔便宜,要腦補被害小劇場什麼?想談家事AA?住婆家住娘家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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