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26我28
和女友是遠距離交往兩年,她住在高雄是獨生女,家裡在做當舖生意,
有意栽培女友接手, 所以不讓她嫁上來台北
但那間當鋪也是與另外一人合夥做的生意,也不確定能否一輩子穩定.
而我在台北,目前有一個收入還算可以的工作,外商年薪約100.
女方最近要求我們先訂婚,可以2年之後等到我在高雄找到工作後在結婚
我與家人討論後, 家人不希望我未來寄人籬下沒有地位,且在高雄可能會失去原本待遇,
最後與家人溝通下所以提出了以下兩點條件, 請女方要接受才會同意訂婚與結婚
1) 結婚前提我要在高雄找到可以養家餬口的工作
2) 我們必須要搬出來住,不可以與女方家長們同住
我想這已經是最後底線.
但女友說住她家有她媽可以幫忙家務事,她覺得也不錯,
看起來她可能還是希望能住家裡, 讓我有點猶豫如何處理這段感情..
如果沒有婚姻點請告知我會刪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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