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要見老公的舊情人?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30 17:46:54
※ 引述《undose (無限迴圈)》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婚姻板首po,心情亂亂
: 事情是這樣的
: 老公在認識我之前有一個性伴侶,
: 跟我還在曖昧時仍有持續關係
: 女方曾多次暗示想跟他正式交往,不只是性關係,但他一直沒正面回應
: 我跟他交往後,他就沒再跟她上床,但仍有聯絡,也有幫她搬家、找房子
: 後來漸漸比較沒有聯絡
: 他一直沒讓她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 (我們結婚一年多,遠距離,每月見面兩次)
: 最近這個女士又積極跟他聯絡,要約他出來見面
: 因為她想約的日期,正是我要去找我老公的日子,我老公才跟她說他結婚了
: 她當然很震驚,但仍表示大方,提議說三個人一起見個面
大方不是給砲友用的
: 昨晚我跟我老公視訊時,他輕描淡寫跟我講這件事,說這次見面要帶我去見一個人
: 一聽描述,就知道是要見這個人
: 我對此非常抗拒,但他一直哄我,要我去見見她
三人行的前奏?
: 我們夫妻倆對於彼此的過去都不會追究跟多過問
彼此都有過去的意思嗎?
: 但這種主動找上門要來比拼的狀況,我實在不想多花力氣招架……
: 現在只希望老公可以理解我的心情,去婉拒這個會面
: 至於他們兩人到底見了面會發生什麼事,
: 在我無法遠距離操控的狀況下,也無能為力……………
: 實在是好無奈呀
在你有想要維繫婚姻的前提下
建議你大方的去,並協定契約
1.不得與砲友繼續任何形式的往來,違約給夫/妻○萬元
2.出軌者無條件過戶房產給夫/妻
如果不幸真的是想三人行,建議妳離婚協議書簽好名帶過去備用
作者: VUVCOM (yuyu)   2016-11-30 18:02:00
實用
作者: nuno (12)   2016-11-30 18:22:00
老公不簽協議怎麼辦
作者: liuda (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6-11-30 18:37:00
其實根本不需要繼續浪費時間在這種男人身上,也不要去想抱仇或賠償,越快斷越好
作者: Madao01 (Madao)   2016-11-30 23:50:00
這種協議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作者: ALENDA   2016-12-01 05:30:00
這種是簽了自己爽的,不愛不在乎了出軌了怎麼可能還割地賠款,直接要求現在過戶還比較有實質意義
作者: lovetoo (too)   2016-12-01 13:09:00
這種協議是沒有法律效益的+1,不要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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