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樣po自己會不會被噓,不過我覺得問題的癥結,
從頭到尾就不是金錢數目的多少,而是原po和他老婆的金錢觀是不同的。
原po有說,他的原生家庭對錢分得很不清楚,覺得大家都是一家人,
然後有「能力愈大、責任愈大」的觀念(例如帶父母出去玩他弟弟不用出旅費)
原po的太太家庭則是相對富裕,但是可能對金錢的責任分得相當清楚,
又或許是太太能力不強,所以父母沒有要求她付出。
然後看得出來兩邊的父母都對小孩相當好。
兩個金錢觀不同的家庭,生下來的小孩組成第三個家庭,
本來就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因為小孩大致上是複製上一代的金錢觀,
(如果是與父母關係惡劣的小孩,可能會反過來,發展出與上一代相反的金錢觀)
個人是認為,解決方式就是其中一方去改變自己,配合另一半的價值觀。
原po和父母相處是用原生價值觀,和太太相處是用太太家庭的價值觀,
才是引發問題的主因。
如果要先生去配合太太,大概就是要和自己父母溝通,
每個月要給多少「固定的」家用,訂一個自己和父母雙方認為合理的數字,
如果父母有急用當然另當別論,(請注意,我並沒有說這個家用是多少,
假如和父母溝通後認為每個月要給十幾萬孝親,我認為太太是無緣置喙的)
至於買車、旅遊,請父母從「固定家用」裡面使用,不能再額外拿錢,
如果做到這樣了太太還是有意見,那麼或許要請岳父母出面調解。
(既然是金龜婿,岳父母站在女婿方的機會是相當大的)
還有,家事看誰做得多,請採取家事有償制度,由少做的人給多做的人補貼,
如果金額喬不攏,那就摸摸鼻子各做一半。
如果要太太去配合先生,那麼先生就不能再跟太太定那麼清楚的家用付出比例,
兩人相處就變成先生和父母相處的模式,太太高興出多少家用就出多少,
畢竟先生能力強嘛,可是反過來說,太太也不能管先生給父母多少錢,
畢竟錢都已經不清不楚了,也不知道該怎麼算,
家事怎麼分就看默契,等到有人不爽了再溝通,
個人是認為這樣變成先生家用幾乎全出的可能性是蠻大的啦,家事我就不知。
總而言之,金錢價值觀不同才是主因,吵金額是不會有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