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婚後我依然稱呼對方為伯父伯母"
朋友女友說她剛進公司時不小心叫公司30幾歲
(和現在懷孕的妳年紀差不多)的女性 "大姊"
結果到現在進公司4年多了 這位三十幾歲女性還是常常會給她一些小鞋穿
(比如 挑excel小錯/meeting時挑她貢獻的小錯誤)
我朋友女友覺得這位女性很小心眼..
但是當上次我女兒叫我朋友女友阿姨時 她一直糾正我女兒說要叫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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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 我老婆說她不喜歡別人在她做錯時 太明白指出她的錯誤
她喜歡有些空間和台階 而她對我犯錯誤也是一樣
我們結婚這幾年即使在國外孤身兩人的壓力也少有吵嘴
以前年輕時 有人和我說 "我性格喜歡有話就說 個性直"
但是後來發現那是對人有話就說 但是若本身犯錯 旁人點出來就暴怒/發文上網討公審
我父母和我老婆相處很好.我和岳父岳母也噓寒問暖. 靠的是大家互相.
而非 朕不給的 你不能要 朕要得 你一定要奉上
字典上的愛情定義不是掠奪,把好處拿過來,讓我過得爽爽.
WIKI的定義是主動行動使某個生命體整體得到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