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怎樣才公平

作者: s89227 (Kei)   2016-10-03 1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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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太太與先生同住婆家
先生背景:
由於先生年輕時比較沒有存錢觀念,
所以存款很少,但自從結婚後,
他薪水4萬,會交出兩萬給婆婆及家用部分,
有剩的就存在共用帳戶,
其他才是先生的花用。
太太背景:
太太目前有存款,數字比先生多
但是收入不穩定,月薪大概40k~60k
正文如下:
最近夫妻有計劃要買房子
目前確定的是頭期款太太出
房貸+小孩花費+開銷大約40k(包含房貸,房貸大約16k)夫妻一人拿20k
現在夫妻討論的問題是,
若以後賣掉房子(或離婚)
先生說太太拿回頭期款,
但其他的錢要均分
而太太覺得不公平
因為太太覺得等於房貸+頭期都她出
雖然說頭期款 太太拿走
而先生覺得拿出薪水一半付出家庭
若什麼都分不到,也覺得不公平
還是有什麼建議呢?
謝謝!
註: 房屋持有人(太太堅持)及貸款人均太太(因為先生之前有信用瑕疵可能無法申貸
),但臺灣法律似乎是收入低者有權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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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muw (木木)   2016-10-03 18:36:00
收入低者有權利分是什麼意思?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6-10-03 18:40:00
你們只要是婚後置產就是婚後財產,先生太太都有權利分。擔心就辦理分開財產制,但都結了......還能辦嗎?
作者: applelandy76 (小狗兒)   2016-10-03 18:40:00
各拿出20k,那先生的20k是給婆婆還是共同戶頭阿?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10-03 18:40:00
那就不要買房子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10-03 18:44:00
房貸均分共同出 我跟你的情況非常相似(頭期款我出)但房貸月交就按比例(有段時間先生交比較多 直到我們對房的付出打平)
作者: iangkor (???)   2016-10-03 18:47:00
房貸兩人都有出 扣掉頭款後平分ok阿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6-10-03 18:56:00
開銷一人一半 為什麼扣掉頭期款不能一人一半@@? 出頭期跟房貸要全拿 那出家用的人是傻了喔...
作者: paopaotw (pao)   2016-10-03 18:56:00
先生比較有理吧
作者: SkyFee (迷你天天)   2016-10-03 19:04:00
都是一人一半吧
作者: applebrook (米諾)   2016-10-03 19:07:00
先生的 20k 是給誰?? 文中提到要給婆婆 20k , 若加上這 20k 似乎清空?!
作者: petitchou (啾)   2016-10-03 19:10:00
扣掉頭期,剩下的房貸與家用不是均分嗎?那以後要分也是扣掉頭期後均分不是?
作者: maymoon (maygo)   2016-10-03 19:16:00
增值也要照比例算...頭款再加幾%這樣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10-03 19:18:00
假設將來賣的金額有漲 那頭期的部分也有漲價啊 直接扣掉不合理 那就變成漲價歸公了 扣掉算過漲價乘數的頭期再均分 反之亦然
作者: berrychiu (Berry)   2016-10-03 19:19:00
你房子全出,家用跟先生平分
作者: caterpiller (虫)   2016-10-03 19:21:00
難懂,到底房貸各出多少不能算清楚寫清楚?
作者: sac2012   2016-10-03 19:23:00
要達到公平是不可能的拉,比較基礎不同,薪資未來性也難肯定,兩夫妻自行協調就好,再不行不要買拉
作者: kafka (熊貓無敵)   2016-10-03 19:26:00
都要離婚,就不要買了
作者: Pinkete (Pinkete)   2016-10-03 19:35:00
一人出一半 為什麼太太出的是房貸 老公出的是生活費?
作者: Cucoco588   2016-10-03 19:37:00
推離婚~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10-03 19:38:00
婚後買的不是本來就兩個人都可以分?不管登記誰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10-03 19:43:00
如果生活費跟房貸差不多多的話 的確可以這樣分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10-03 19:57:00
孝親費不算 小家庭家用加房貸一人出一半 當然算是平分房貸不然太太房貸全出家用再分一半 房子完全算太太的
作者: wendada (穩噠噠)   2016-10-03 19:59:00
要算的這麼清楚就把每一筆花費算清楚 到時一筆一筆分吧或許還可降低離婚率喔!
作者: bb101 (101)   2016-10-03 20:24:00
我覺得可以改成離婚把他每個月繳的8k房貸全部還他但房子還是你的 不知道是不是分房子的這個說法讓你沒安全感其實分房子的意思就是分錢而已 如果他還吵什麼房子增值之類你可以建議他另外買房出租 你也可以視情況投資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0-03 20:34:00
生活費太太全包了的話太太合理,反之先生合理憑什麼你出的都是房貸 他出的都叫生活費?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0-03 20:48:00
推n大
作者: ayabego (美好的一天 )   2016-10-03 21:20:00
推kafka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6-10-03 21:45:00
如果不是先生負擔生活費,太太有辦法只管房貸嗎?覺得均分合理啊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10-03 21:47:00
先生 有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0-03 21:50:00
完全看不懂太太邏輯,不是雙方都拿出2萬支付家用及房貸?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10-03 21:55:00
就是太太很自私,覺得男人應該是出所有的錢,包括家用和房貸。現在自己被破要出房貸,當然這筆錢不能算公同支出,是老公無能,所以房子當然全歸女方
作者: yeahsunny   2016-10-03 21:56:00
均分滿公平的吧?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16-10-03 21:57:00
不然交換,太太出家用,先生出房貸 離婚扣掉頭款先生權拿
作者: sings (si fatigué)   2016-10-03 22:00:00
拿一樣多出來 憑什麼太太出的是房貸而不是家用? 這部分當然是先生有理 但若要賣房 應是屆時增減值按比例算 可能會比現在頭期款多 但當然也有變少的可能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0-03 22:11:00
嗯,這算婚後財產,所以打官司的話,不管房貸誰出都會平分吧?應該會扣頭期後對分吧?再看一次,家用房貸均分,離婚的話扣頭期後均分是蠻合理的啊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10-03 22:20:00
先生合理
作者: MJ6104 (MJLOVE)   2016-10-03 22:37:00
賣屋所得應該扣除頭期款佔比後均分?
作者: vanessaaaa (慵懶)   2016-10-03 22:53:00
不要買,租屋就好
作者: master32   2016-10-03 23:10:00
太太覺得不公平的點在哪裡?慘了,我看不懂...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6-10-03 23:13:00
這樣也要代po
作者: aastella (é›…æ·‘)   2016-10-03 23:49:00
孝親費有包含在40k嗎?如果有請扣除,自己的媽媽自己負擔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0-03 23:49:00
如果高於買價 漲價賣出的話 扣掉頭期款給太太 剩下均分 當然不公平 假如頭期佔全部3成 漲價部分當然也該成比例增加吧?那有吃虧的道理呢?
作者: dluog (gleen)   2016-10-03 23:53:00
推樓上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6-10-04 00:12:00
我倒是覺得很可悲,結婚不就是要跟這個人走一輩子;為何計較這麼多?算什麼公不公平?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6-10-04 00:49:00
現在買 搞不好離婚前都是跌價的哩 哈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10-04 01:18:00
給婆婆的家用會減少嗎? 不然他的2萬足不足還是問題....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6-10-04 01:20:00
悲哀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10-04 01:21:00
如果先生該付的都能共同分擔,扣除頭期款後均分是合理
作者: bb101 (101)   2016-10-04 01:25:00
可是如女生不想賣房子還想繼續住 男生吵這房子值多少不是吵不完?我覺直接還男生房貸錢比較快 想增值怎麼分乾脆買兩間
作者: chunpei ( )   2016-10-04 02:25:00
怎麼才結婚就想離婚怎麼辦呢
作者: yetin (兩袖清風)   2016-10-04 04:15:00
結婚後仍到法院辦分開財產制 妳名下財產就屬於妳的 但辦理需要雙方同意才行 所以要買房子前先協調好 如果先生不願意大可不必買了 或是妳退讓了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10-04 07:16:00
出家用負責生活費的活該倒楣?
作者: karen0507   2016-10-04 08:03:00
換個角度想。今天若是相反 合理嗎?太太早就一巴掌賞過去了吧付家用等於沒貢獻嗎?這太太也太會計較
作者: eu7908 (笑也笑你是個白痴)   2016-10-04 08:45:00
先生有理,但比例可再以實際情況談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6-10-04 08:48:00
1.給婆婆20k,其餘存入公用帳戶,所以公用帳戶的錢有用來做什麼嗎?!2.之後小家庭生活費出20k,醬先生月薪不就用完了?!覺得很怪
作者: Doralice   2016-10-04 09:11:00
真要精算應該是增值部分依頭期比例分給太太,剩下的均分
作者: herbi (老梁)   2016-10-04 10:05:00
不能用家用老公出,你出房貸這種算法來算,是你們房貸+家用一人一半,所以賣掉後扣掉頭期,是一人分一半沒錯。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6-10-04 10:27:00
分這麼清楚,還是不要妄想買房子了,出頭期了不起?
作者: dddcccbbbaaa (自以為是的笨蛋魯蛇)   2016-10-04 13:14:00
若要算 就就清楚一點 家用一條一條算 房子的頭期 每月房貸 若要共同持有 就什麼都平分 不夠的 就要補足算的很清楚 說不定可以降低離婚率
作者: spotjelly (紫羊)   2016-10-04 13:34:00
講的不清不楚,先生薪水是2萬給婆婆,2萬給房貸+小孩+開銷嗎?若是這樣平分頭期款外的錢才公平。奉養婆婆的錢是先生自己該出的,不能說是家用買房是一種投資理財,幾百萬不當頭期款,定存也是有利息的,所以應該按增值的比例拿回頭期款,反過來說要是房屋跌價賣,拿回的頭期款也應該縮水,剩下再平分。奉養婆婆的錢老公自己付,剩下的家用和貸款平分出
作者: joycecat (none)   2016-10-04 14:22:00
給婆婆兩萬,小家庭兩萬,是月光的意思嗎?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0-04 15:17:00
如果賺4萬 給婆婆2萬,給2萬包(貸款+小孩+自己的生活費)那來的錢分擔頭期款呢?
作者: babygrace8 (Lazy)   2016-10-04 23:06:00
都夫妻還在計較這幹嘛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6-10-04 23:19:00
先生合理 但沒有人疑惑嗎?房子都還沒買 就在考慮房子要賣的時候或是離婚的時候 這兩個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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